張父的話音剛落地,立馬遭受了章二奶奶的批評:“我說你們就是死腦筋,有那麽大的閨女在手裏,哪裏弄不來一萬塊錢?
實在不行,先悄悄把你閨女哄出去。等她到了南方打工,賺了錢自然就能還上了。閨女是你的親閨女,羅家人還能追過去不成?現在可不是舊社會,羅家要是真把持着你閨女不放,那就是犯法了。”
是啊,現在不是舊社會。張家當初是簽了字據不假,可沒把女兒賣給羅家。
仿佛是醍醐灌頂一般,張父張母突然就意識到:自己是張月靈的親生父母,自己才有權利決定她的一切。羅家不過是個外人而已,就算鬧到公安局,也是自家占理。
閨女大了,不管是打工還是嫁人,都能換來一筆不小的錢呢。
滿心裏都被錢誘惑着,想想家裏破落的環境。不成材的兒子,知道想娶兒媳婦,不拿出大錢可是娶不到的。
當天,張父就去隔壁村打聽那個出去打工據說被大老闆看上,成了老闆娘的姑娘。當然,他沒直接問人家怎麽成老闆娘的。就問人家在哪裏打工?還要不要年輕姑娘?
然後就吹噓自己女兒初中畢業,不光識字有學曆。模樣長得也好,是羅宅村數的着的出挑姑娘。想去外面見識下,找份好工作掙大錢。
那個據說嫁了大老闆的人哪裏是嫁了大老闆啊,根本是被人包了。她自己覺得那樣來錢快後,還做起了拉皮條的生意。
連帶着一家人都不要臉,有意在四處宣揚當了老闆娘多麽有錢,就爲了騙無知的漂亮姑娘上當。
見張家人主動找上門了,對方極其熱情的接待。說什麽現在外頭找工作的人多,好工作多的是有人做,讓張家人把張月靈的照片拿過去。
要是人才确實長得好,看在老鄉的份上,保證優先錄用。以後每個月工資不低于兩千塊,要不了兩年,張家就能蓋起小洋樓。
張家人聽得瞠目結舌:一個月兩千塊!那不是不到半年就能還清欠羅家的一萬塊錢了?
要知道現在羅家服裝廠幹最好的熟練工人,也就幾百錢的工資呢。
張月靈要是打工一個月能賺回來兩千塊,他們全家都吃喝不愁了,以後光靠女兒,就什麽都有了。
簡直越想越激動,夫妻倆回了羅宅村後,立馬合計了下。
羅依和柏海那邊前腳剛走,後腳兩口子就捂着臉裝作一副悲戚的樣子哭上了門。說什麽張月靈的外婆突然摔了一跤,病的很嚴重。想見見張月靈,要張月靈跟他們回去一趟。
怕羅家不肯輕易放人,張父賭咒發誓自己說的是真的。還說當年那一萬塊他現在還認的,羅家實在不放心,他可以再打份新的欠條。
張母則跪在地上哭:“你外婆幾年都沒見你了,想你都想出心病了。你就跟媽回去看看,看一眼咱就回來。”
從來沒見過張家兩口子這樣,想着萬一真是老人摔了,可能就是見最後一面了。
羅老太太年紀大了,由己及人,很快答應:“叫月靈想回去就回去,畢竟是親外婆,去看看也是應該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