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的醫院裏,羅依并沒有等來柏深的及時回答。
後來她陪着張月靈在醫院裏住了一個多月的院,直到寒假過去。學校都開學了。醫生說張月靈的手可以回家慢慢休養,定期再回醫院複查。
才開始辦理出院手續。
在此期間,夏聞冬去探望過,羅家的幾個伯父伯母哥哥姐姐都去看望過。張月靈的家人卻隻去過一次,還沒給錢。
隻背了一口袋大米,帶了幾斤臘肉。裝模作樣的說自家貧窮,沒錢交醫藥費,帶了米和肉來。想交給醫院的食堂,抵充些夥食費。
醫院裏的人不懂,看他們穿的破爛,有人還真以爲他們沒錢。
實際上,羅依清楚:錢确實沒有多少,但是賣賣糧食豬呀什麽的,張家大幾百上千還是拿的出來的。
親生的女兒,竟然一分錢都不舍得掏。
對此,羅依冷笑,回頭就讓羅啓宏把一張張的醫院繳費單據收集好。
等回到羅宅村後,羅依沒讓張月靈回家。而是讓對方先住到自己家,她随後到村委大喇叭那裏。廣播喊着張月靈一共花了多少藥費?大喊着要張家還錢。
對此有村民不理解:“錢不是你們羅家主動要花的嗎?是你們自個跑去救張月靈的,張家可沒求着你們,怎麽能叫人家還錢呢?”
羅依立馬反問:“張月靈現在還是不是張家的女兒?我就問你是不是?是,我要他們還錢天經地義。我家救張月靈那是因爲我家慈悲,見不得好好一個姑娘成了殘廢。
我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沒有白給人家女兒花的道理。張家想認女兒,就得還錢。要不然,張月靈以後就是我家人了。得幫我家做工,什麽時候工錢能還清藥費,什麽時候才能回家。”
羅依這樣做的原因就是想把張月靈先留在自己家,她的手雖然看似長得好了。實際根本不能幹活,現在回了張家。萬一被指使做這做那的,傷了手。那羅家花那麽多錢幫她治手,就真是白花了。
有人聽得嗤之以鼻:“原來還要還錢啊!還以爲你家真是做善事呢。”
羅依立馬怼回去:“我們當然是做做善事,做善事和讨債兩不沖突。沒人規定做善事不能讨債,你瞧不起,當初你怎麽不出錢幫月靈姐治啊?
我告訴你,我家花了上萬塊錢呢,一張張我們都有醫院的發票的,你去省裏全可以查到。一萬塊我們要不是給她花了,存在銀行裏能漲多少利息?
你不會算的話?以後家裏遇到難事急事不要找人周轉。人家白借給你錢花用都不算做善事,那天底下真不知道還有什麽善事了。”
張家父母哪有錢,就算有錢也不會給張月靈花。聽得氣急敗壞:“丫頭片子一個,以後那手都不知道能不能用呢。就你們羅家多事,你找她自個要錢去。誰花的錢誰還,反正我們沒錢,就當我家沒這個閨女。”
“這話可是你們自個說的,行啊!給我們立個字據,别以後再反悔說我們強迫你家閨女幹活賺錢。”
雖然這種字據沒什麽法律效應,但在村裏,卻是能堵住悠悠衆口的憑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