顔先生和顔母也找來秘書和助手商量,得出了一緻的結果,将證據放在了報紙的頭版頭條新聞上,指出了明家是如何洗-錢的事實。
新聞裏還附上了各種各樣的截圖。
頓時,民衆又坐不住了,全部站出來吵嚷着讓明宇說清楚這些錢到底是怎麽來的,爲什麽要給到林墨瞳的餐館裏,憑空讓她賺了這好幾千萬。
說實話,看到顔家弄出來的這些新聞,明家的人都忍不住笑了。
明宇和明夜冷雖然都因爲公職的關系,沒有經商,但是并非說明家是沒有産業的。
他們名下的産業隻是沒有在國内而已,而且做的生意和實業都是靠着自己的真實收入一步步做出來的。
更不要說雲岚家的雲氏珠寶,每年的利潤上百億,明家還需要來洗這幾千萬的錢,還需要放在林墨瞳的餐館裏來洗?
再說了,安澈名下各行各業都有涉略的Q&C集團,随便哪筆生意都不止這個數了,還需要林墨瞳來洗?
可能也真的是顔家,對于明家的實力低估得有點太嚴重了,不然的話,哪能出這樣的昏招?
這一次,明家再次告報社,法院很快就開始審理此次的案件。
因爲事關明宇和明家,全部都是大家焦點關注的人物,所以開庭的時候,吸引了無數自發前來關注的民衆和媒體。
尤其是媒體,都恨不得要爆個大新聞,全程都蹲守在此處。
在法庭上,報社的負責人洋洋自得地拿出了他們所謂的證據。
但是他們所有的證據一拿出來,就被專業的律師打了臉:“被告所舉證的這些證據,全部都可見ps痕迹,而且跟原告所有的來往賬目的銀行流水完全不符。”
明家的律師拿出了清晰無誤的證據可以證明“林家私房菜”和“林家小廚”的每一筆支出和收入都是有迹可查的,也全部都是合法的,林墨瞳的收入也全部都合情合理合法,全部是靠着勞動掙來的。
反倒是報社出示的那些證據,很快就被證明全部都是假的。
第一次開庭,法院就根據這些證據,直接判了報社敗訴:“責令被告報社對原告明家所做出的诽謗行爲,進行公開的、書面的道歉,終止繼續非法的報道,消除惡劣影響。另外,根據原告的要求,對被告進行罰款一塊錢。”
這一塊錢的罰款,既是爲了維權,也是對報社的警告行爲。
圍觀的人都對報社負責人報以鄙視:“這什麽報社?拿着作假的資料,不經核實,就去污蔑人家?這樣的報社還怎麽做出令人信服的新聞來?”
“之前報社還污蔑人家明家要針對他們,可是人家總統都快要卸任了,還用什麽針對他們威脅他們啊?真是張口就亂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