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安和小雪走近那個攤位,小雪輕咦一聲,指着攤位上賣的東西問道:“這是幹什麽的啊?”
攤位上的器皿很簡陋,就是幾個小号的塑料收納箱,箱子蓋堆疊在一旁。
每個收納箱裏都盛着半箱海水,粗看過去, 裏面遊動着十幾種不同類型的海洋生物,而其他大部分攤位上賣的生物都比較單一。
張子安略加思索,便心中了然,解釋道:“如果我猜得沒錯,這個攤主并不是在這裏職業擺攤的,而是閑暇時間去海邊野采, 把采集來的生物拿出來賣。”
“野采?”小雪沒聽明白。
直播間裏的觀衆們也沒聽明白。
“野采什麽鬼?我隻聽過野戰……”
“我隻聽過打野……”
“我隻聽過打野食……”
張子安進一步解釋,“野采,顧名思義,就是去野外采集動植物。其實在座的諸位大部分人都野采過吧?比如小時候去外面玩,捉回一些蝴蝶、螞蚱、蟬之類的,寬泛地說,這都算野采。不過,現在野采一般是特指去河邊或者海邊野采,在海邊的野采又被稱爲‘撿海’。”
“原來自己不知不覺參與過這麽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活動?”
“早知道小時候出去瘋玩就對父母号稱是去野采了,不至于挨了好幾頓胖揍……”
“别,把你爹媽聽懵圈了沒準兒給你來一頓混合雙打呢!”
目前來說,野采算是回歸大自然的一種方式,可以跟踏青和短途旅遊結合起來,在部分魚友間很流行。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大海也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今天大海會把什麽東西沖上岸。
野采,或者說撿海的樂趣也在于此, 在海邊采貝殼、撿螃蟹、撿海星都算野采,偶爾還能發現意外之喜。
嚴格意義上的野采是有意識地主動去野采, 帶有明确的目的性。
小雪直播間裏大部分觀衆都是濱海本地人,被“野采”這個名詞所吸引,開始呼朋引伴,号召周末一起去面基加野采。
張子安趕緊勸阻道:“你們面基就面基,别聽風就是雨,你們以爲野采是那麽容易的?就你們這些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懶貨,還是老實地在城裏待着吧!”
一言激起千層浪,直播間的網友們表示不服。
“野采有什麽難的?無非見到什麽撿什麽呗!”
“鶸店長又在裝逼了!”
“呵呵,見到什麽撿什麽,那不叫野采,那叫瞎撿!”張子安出言嘲諷,“你們以爲什麽東西都能撿?我告訴你們,有時候海水會把一些很危險的生物沖上海灘,你們要撿了那些東西,就等着去醫院裏躺屍吧!”
他很了解這些網友,喜歡看直播的人一般都比較宅,正是因爲自己懶得動,所以愛看小雪的戶外直播,相當于足不出戶地遊覽濱海市,又不花錢又不受累,還能圖個樂呵。
某些海洋生物是很危險的,它們平時隐藏在大海中不會傷到人,但被沖上海灘後就要另說了。
普通人沒有足夠的知識去辨識這些危險的海洋生物,往往會把它們與普通的海洋生物相混淆,而且越危險的生物往往越華麗、越漂亮,一旦毫無防備地伸手去撿拾它們,就可能給自己帶來緻命的危險。
網絡媒體上經常能看到類似的新聞,比如說某某從海邊撿了隻章魚,結果是藍環章魚,又有某某從海邊撿了隻水母,結果是僧帽水母,後果肯定是比較悲劇,就像是去山裏野采,采回一籃毒蘑菇炖湯喝了……然後,卒。
就算不是有意去撿,也可能在海邊散步時不小心踩到一隻隐藏在沙下的魟魚,然後被它們尾尖上的毒棘刺一下。
所以,野采并不完全是郊遊和踏青,需要對常見的危險生物有所了解,知道它們的外形和習性。
直播間裏的網友頭腦一熱就想去野采,萬一出事張子安可不想負起教唆的責任。
還好,網友們也就三分鍾熱度,一聽張子安把後果渲染得很嚴重,不由地都打起了退堂鼓,但是面基還是要面的,說不定能面到漂亮妹子呢!
好不容易勸服了網友,張子安打量一下那位被幾個成年人圍着指責的攤主。
攤主是個皮膚較黑的年輕妹子,身體看着挺結實,皮膚并不細膩但看起來很健康,應該是個喜歡戶外活動的人,在越來越流行宅文化的年輕人裏算是個另類了。
牽着小孩的中年婦女手裏拎着個飯盒,情緒激動地指着攤主妹子叫道:“大家評評理,你說你算是怎麽回事?把這麽危險的東西賣給我孩子!你是不是故意謀殺?想要我孩子的命?我們跟你無冤無仇,你幹嘛要這麽害我們?要不是碰到一位懂行的兄弟,我兒子可能已經……”
圍觀的另外幾人也是面容嚴肅地出言附和。
“就是啊,這東西這麽危險,哪能随便賣?”
“你是不是想錢想瘋了啊?連這都敢賣?還賣給不懂事的小孩子?”
“小小年紀不好好上學,出來擺攤,把這麽危險的東西賣給小孩子,萬一出事你就要坐牢知道嗎?”
“真是……咳!還好有懂行的人提早發現,不然兩個家庭就毀了!”
“還愣着幹嘛?趕緊道歉啊!非要把事情鬧大不可?”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唾沫星子橫飛,被圍在當中的年輕妹子完全被這陣勢吓傻了,臉上血色全無,幾乎一句話說不出來,連臉頰上的唾沫星子都不敢擡手去擦,眼淚在眼眶裏打轉。
憋了半天,她才憋出一句:“對……對不起,我道歉……對不起……”
聲音很小。
由于自己的寶貝孩子差點死于非命,中年婦女異常氣憤,年輕妹子的道歉在她看來隻是輕描淡寫,根本毫無誠意可言。
“道歉?這就算是你的道歉了?呵呵,我不接受你的道歉,我要報警!有什麽事,你去跟警察說吧!”她咬牙切齒地說道。
她并非虛言恫吓,而是真的掏出手機想要報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