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中有一部分錢是預支的,爲此她和仙樂斯簽訂十年合約。
也就是,她至少要在仙樂斯唱十年,否則會賠償一大筆違約金。她當時沒想那麽多,隻覺得這是唯一一個能解決家裏困難的辦法。
還要一提的是,在一年前,那個收她爲學生的女人,就已經不在仙樂斯了。
後來她地位越來越高,還托人打聽過,也沒有那個女人的下落,就連仙樂斯的老闆都不知道情況。
唯一知道的是,那個女人用很大一筆錢,爲自己贖身。
等母親吳鳳病好,知道這一切之後,氣得火冒三丈,每天都過來讓她回家。
她已經和仙樂斯簽訂合約,就算沒有簽訂,人家預支了錢,她怎麽能回家呢?
再說,家裏需要錢的時候還多,父親的爛帳,弟弟妹妹要上學。
心知吳鳳的固執,她幹脆搬去了仙樂斯。
吳鳳見她這樣執拗,也揚言道,隻要她一天在仙樂斯,就别回那個家,那個家幹幹淨淨的,不能有污穢的玩意兒。
她從住在仙樂斯的小房間,到後來越來越紅,仙樂斯安排她住進豪華的大别墅。
人好像變化很大,唯一不變的就是,她沒有忘記那個家。每個月按時給家裏生活費,弟弟妹妹學費是她出的,另外還會偶爾補貼一些。
或許是因爲吳鳳的影響,幾個弟弟妹妹對她都不冷不淡的,尤其是小妹唐思,覺得她是攀龍附鳳之人,爲了錢什麽都願意做,是吳鳳所說那種不幹淨的人,對她的态度非常不好。
唯一對她如同以往的,應該就是大哥唐又輝了。唐又輝偶爾會來看望她,每次見到她,都會說一句,苦了她了。又叮囑她,要是做不下去了,就别做了。
還說,他已經在幫大老闆做事,将來出人頭地之後,就過來幫她贖身,給她說一門好的親事,讓她風風光光的嫁人。爲此,大哥一直都沒有娶妻子,覺得自己還有許多事情做,不能耽擱人家好姑娘。
可惜的是,大哥後來意外死了。
大哥的死,家裏就更沒一個幫她說話的人,甚至家裏人還覺得是她害死了大哥。
吳鳳是這樣說的:“老大要不是爲了你,會跟着老闆東跑西跑,最後遇到意外嗎?老大每天都在念叨,一定要賺大錢,讓你離開仙樂斯,他要是不管你,就沒今天這事。”
爛賭鬼父親唐春翔也指着她的鼻子罵:“你就是喪門星。”
兩個弟弟都很沉默,倒是沒有說什麽責怪的話,隻是從他們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們确實在怪她。
唐思就比較激動了,直接罵她:“你的靈魂已經被金錢腐朽了,都是因爲你,要不是你大哥就不會那麽辛苦,出現意外了。”
或許她真的覺得,這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心裏很内疚,更要好好的照看這個家了。
後來,小妹唐思和一個打架鬥毆的窮小子相戀,還說什麽自由戀愛,什麽浪子回頭,一定要和對方在一起。
吳鳳當然是不同意的,她覺得自己的女兒好歹是個大學生,将來的對象怎麽都應該是個有學識的。
再怎麽都不能是一個一天隻知道打架鬥毆,惹禍的窮小子吧?
明天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