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言以蔽之,古代舉行閱兵,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訓練軍隊、震懾諸侯或敵人。閱兵曆來被認爲是展國威、揚軍威的最佳方式,更是樹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形式。
在李陵舉行閱兵儀式之後,果然起到了他應有的作用。對内,按照此法練軍,大商的軍隊戰鬥力大幅度提升,畢竟古代戰争靠的就是人多,組成陣勢砸人,誰的陣勢更牢固更靈活,誰便更強大。
而對外,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至少現在西岐人不敢再來一個“孟津觀兵”,然後“登高一呼,應者雲集”!
不過李陵在狠狠抓槍杆子之外,也積極吸取着秦國的先進性,開始着手大商經濟的發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嘛,這是真理,颠簸不破的。
另李陵比較滿意的是,他手中的大商社會經濟基礎比他想象中要好太多了,當然與後世無法比,也無法與大宋那樣占據世界75%以上gdp的巨無霸相比,但這時候的商朝:
它的農業比較發達,農業是最重要的經濟部門,農田有比較整齊的規劃,農田作物種類有黎、粟、稻、麥,發明了中耕。
中耕指對土壤進行淺層翻倒、疏松表層土壤。目的:主要是松動表層土壤,一般結合除草,在降雨、灌溉後以及土壤闆結時進行,可疏松表土、增加土壤通氣性、提高地溫,促進好氣微生物活動和養分有效化、去除雜草、促使根系伸展、調節土壤水分狀況。
相對原始人的直接灑種子在地面上來說,要先進多了。就是到了秦朝,許多地方種地還是挖個小坑,把種子丢進去,根本不翻地的。
商朝已經有蠶桑經營,紡織業有所發展;商代除有六畜外,還馴養了象,畜牧業相當發達。
可以使用多種谷類釀造酒,已經可以鑄造精美的青銅器和燒制白陶。
而且由于交換的發達,已經出現了早期的城市,是當時世界上文明發達的國家,由于商王朝商業的發達,與周邊國家經濟貿易往來很多。
今天“商人”一詞,源自當時周邊國家對商朝國人的稱謂。
不過即便如此,李陵也不會打住了,他要的更多,畢竟經曆過現代的繁華,哪能看上殷商這點“發達”?
“這年頭的生産力,實在是太落後了!”李陵撇撇嘴暗道,他覺得要是不改變現狀,有點對不起穿越者的身份啊。
尤其是他看到大商的“舂米”,也就是谷物脫殼,那簡直是家庭婦女的苦刑,畢竟男人要在外忙活田耕,沒時間做這些。
有點女人從十歲起,舂了幾十年,胳膊都要舂廢了,然後就輪到下一代,然後是下下一代,女子們的大好青春,就是這樣一點點被打磨粗糙的啊……
“可不能再讓她們做苦活,受這種折磨了。”李陵感歎道。
他想起了後世看過的一些文章,那裏面提過提高農業生産力的一些發明創造,比如:石磨、碾子、踏碓等等。
石磨:兩片石質圓盤,上下磨合,可以粉碎糧食、食物及其他物品,通常是采用反複碾壓、擠壓摩擦來使顆粒狀的物品變成粉末狀。
現在農村還有一些遺留的石磨,不過随着電氣化的發展,這些東西将越來越變得難得一見了。
碾子,其實就是一人合抱粗細、一米長短的石柱,用人力或畜力把高粱、谷子、稻子等谷物脫殼或把米碾碎成碴子或面粉的石制工具。這種工具,同樣在電氣化以前的中國農村很常見,但現在因爲時代的快速發展已經很少用了。
實用的踏碓是木質的,底部長木一端有一個凹坑,放入待加工的谷物,上部長木臂一端安裝擊錘,人踩踏另一端,使擊錘沖搗谷物,脫去皮殼。
《五燈會元·臨濟宗·道吾悟真禅師》:“石室行者踏碓,困甚忘卻下腳。”宋,陸遊《農家歌》:“腰鎌卷黃雲,踏碓舂白玉。”清唐訓方《裏語徵實》卷中下:“設臼舂米曰踏碓。”
不過,像石磨、碾子這些大玩意是石頭打制的,造價不低,有點麻煩,就算找石匠定做,沒有十天半個月是做不出來的。
而且像石磨是用來磨面粉的,現在百姓吃飽飯都是問題,誰有閑心磨成粉做饅頭、面條之類精制食品。那都是上層貴族們,滿足口腹之欲的。
而踏碓,利用杠杆原理,構造簡單,快的話三兩天就能做出來,而且是一件好東西,它是用腳代替手來動作,能省很多力氣,也能提高效率,這就是”踏碓“得名的原因。
雖然也要廢力氣踩踏,不如碾子、石磨,可也比單純的舂米進步多了,重點是造價低劣,容易推廣。
此物本應誕生于漢朝,然後迅速推廣開來,每家每戶可以沒有磨、碾,卻不能沒有踏碓。要知道,“舂”作爲一種女性囚犯苦刑漸漸消失,或許跟此物的發明有關系。
“以後舂米,便不必再舉木杵,腳踏就行,一個半大孩童,也能踩踏此物舂谷!”李陵心裏有些興奮起來,他覺得這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不過,給李陵潑一頭冷水的是,随後他準備推廣此物,發現并不容易,說易行難,這是個大問題,最主要的是石匠們的主觀能動性不足。
首先除了他身爲國君有一批專門爲他服務的禦用石匠外,全國各地石匠都很稀缺。他們都是一些破落戶,沒有田地,然後被迫做些手工藝品來養家糊口,可謂身份低賤,所謂士農工商,他們甚至比商人還要低賤。
這讓李陵想到了秦的工匠制度:
器具機巧,都歸工師管轄。《工律》有言,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百工之事,由鹹陽内史監管,各郡、縣則由縣令監管,縣令之下有縣工師,負責管理縣中百工。
每一年,縣工師都要上繳所制的器具、兵器到郡上評比,若被評爲下等,便要受罰,若連續三年被評爲下等的,加重懲罰。
秦國的農、工,都有設置了一套從上到下的官職進行管理,而且手工業以官辦爲主,還經常搞考核評比,個體工匠反倒是少的。
另外,秦國素來不喜沒有實用的奇技巧淫之物,而提倡功至爲上,若百工之人有增加實效的器具獻上,且真的能達到所說的效果,會賞賜,或賜爵、或賜錢!
所謂的“功至爲上”,就是注重效用,或謂“功能至上論”。這的确很符合秦國人的性格,打個比方,鐵劍雖然經過千錘百煉,可以比青銅鋒利耐用,但既然無法大規模制造,大規模裝備軍隊,便不爲秦軍所青睐。
鐵甲也是同理,當燕國、楚國已經開始有身披鐵甲的精銳部隊時,秦軍依然清一色的皮甲!不過“秦人的腦洞很大”,他們認爲:
想要鐵兵、鐵甲,大敗敵軍後,從俘虜屍體身上拿不就行了!
總之,低成本、大規模、好用,這才是秦國官府青睐的要素。
當然,秦國制度也有不好的地方:若不是百工籍貫的人獻上相關發明,官府或許會先收下東西,卻要懲罰獻物之人一番。
這裏有一個故事分享:
從前韓昭侯喝醉酒睡着了,掌帽官怕他冷,就給他身上蓋了衣服。
韓昭侯睡醒後看到身上的衣服,問近侍說:“蓋衣服的是誰?”
近侍回答說:“掌帽官。”
昭侯便同時處罰了掌衣官和掌帽官。
韓昭侯處罰掌衣官,是認爲掌衣官失職;他處罰掌帽官,是認爲掌帽官越權。不是不擔心寒冷,而是認爲越權的危害超過了寒冷。
所以明君駕馭臣下,臣下做好本職工作即可,不能越權去立功,超越職權就該治罪……
那個口吃的韓非還将這個故事總結爲:“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這就是法家思維了,對于官員如此,對百姓戶籍,同樣如此。
秦國從商鞅變法,給社會各類人員劃分籍貫後,就規定什麽籍貫的人,就應該幹自己本職的工作:
士伍種田打仗,百工制造工具,商賈販賣有無,官吏好好管理地方。
所以在秦國官府眼裏,若是一個士伍不好好種田服役,而整天琢磨機巧、賺錢,那就好比貓兒不好好捉老鼠,卻跑去學公雞打鳴一樣。
就算你真做出了好東西,也絕對不能褒獎,若是爲了一件小器物,卻樹立了不良的風氣,給人非分之想,争相效仿,那還了得?這秦國的秩序,不就亂了麽?
所以,對這種不安分的人,官府要先收下他獻上的東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口頭表揚一番,然後再狠狠地處罰此人——器物無罪,人有罪。
正因如此,秦朝時,哪怕張儀、甘茂等山東遊士入秦後靠着一張嘴驟然成爲顯貴,秦國人卻隻是默默地看着,而不會動心思也學着去做遊士,謀富貴。
因爲他們不是專門給外國人才設置的“遊士籍”,所以秦國人哪怕再豔羨,卻也清楚,那條路,永遠都不屬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