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三頭吸血鬼被打包送去了,斯塔克集團的秘密實驗室。
吐過之後的斯塔克,頭腦分外清醒,已經有了好幾個不錯的,關于針對吸血鬼的,武器的設想。他需要一些試驗品,來驗證自己的武器效果。
喬治局長對于事情的最後結果,無比的滿意。他最好的想象裏,也沒有這麽順利,高興的回去準備組織一支,專門對付吸血鬼的隊伍。當然要先去華盛頓開那個,不知道什麽内容的會議。
往後幾天阿爾文也沒有歇着,他不是救世主,沒法兒單槍匹馬的沖到吸血鬼的老家裏把它們都幹掉。
但阿爾文是個行動派,我解決不了整個紐約的吸血鬼,但是我能讓整個地獄廚房保持幹淨。讓我的家人、孩子,還有學校的學生免遭吸血鬼的威脅。
有了實物的參照,鬼狼能輕易的嗅出吸血鬼的味道。白天的時候帶着鬼狼,一條街,一條街的搜過去,把那些藏在陰暗處的吸血鬼拉出來曬曬太陽,對他來說沒有任何難度。
當阿爾文帶着“雅典”“羅馬”“斯巴達”三頭鬼狼,踏上自己的街區外的第一條街道的時候,整個地獄廚房像是被倒進了清水的油鍋,開始翻滾沸騰起來。
地獄廚房的大小黑幫開始奔走相告,緊張的戒備起來。整個地獄廚房的人都知道,阿爾文雖然是三條街區的老大,但是他很讨厭黑幫。
如果阿爾文要向外擴張地盤,那可能會有很多黑幫流血、消失,就像曾經的25街區。到現在都沒人知道,那裏原來的黑幫成員都到哪裏去了。
阿爾文站在27街的街口,看看前面不遠處,十幾輛車将整個街道堵了起來,20來個看着像工人多過像黑幫的分子的家夥,拿着槍械。在車子後面躲躲閃閃的張望。
一個電話打了過來,阿爾文好笑的看着這些人,黑幫分子這麽膽小的可不多見。接通電話。
“這裏是阿爾文,你是誰!”
………………
“是的,我現在站在27街的街口,怎麽你有什麽問題嗎?金并!”
………………
“哦~是的,我們有過協議,可那又怎麽樣?就因爲我們有過協議,我就應該站在這裏,等你這個婊子養的過來?嗯~”
………………
“嗯,你要早說你是以校董的身份,來給我打電話,我不會這麽粗魯。那我等你一會兒,你最好把地獄廚房能說的上話的人都叫過來,我可以爲你們變個魔術。”
………………
“OK OK 我不是黑幫,對你所謂的地盤也沒有興趣。校董先生,今天的事情與地盤無關,我保證。”
………………
挂了電話,過了一會兒,一個長着一個酒糟鼻子的秃頂矮胖子愛爾蘭人,小跑着過來。
阿爾文認識他,這條街的老大,他叫克拉克蓋博。紐約有三分之一的假鞋是經過他的手賣出去的。
雖然他的長相糟踐了這麽好的名字,可是他的人還不錯,最起碼阿爾文沒有聽過,他幹過什麽特别傷天害理的事情。
克拉克小跑到阿爾文的面前,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小心的将阿爾文請到了一家愛爾蘭酒吧裏。
酒吧還沒有營業,克拉克打發走了,同樣驚慌的酒吧老闆,親自爲阿爾文送上了一杯咖啡。
阿爾文笑着看了看,像個服務生一樣站在一邊的克拉克,笑道:“你不用緊張,蓋博先生,我今天不是來找麻煩的。請坐下,我們還有空聊一聊,也許還能做筆生意。”
克拉克聽的愣了一下,他其實是個生意人,隻不過賣假貨的公司在美利堅不合法,所以他帶着一幫與其說是黑幫小弟,不如說是工廠保安的家夥,在27街紮下了根。
其實克拉克并不讨厭阿爾文,有時候他恨不得自己的街上,也有一頭巨狼閑逛。這樣他可以省下一大筆,養打手的開銷。
生意人的本能驅使下,克拉克問道:“不知道阿爾文老大有什麽好生意,來關照一下我。”
阿爾文搓了搓鼻子,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道:“克拉克,你知道社區學校,對不對?”看克拉克點頭,接着說道:“我們的孩子還沒有一身合适的校服,這非常不利于樹立我們學校的形象。你是做服裝、鞋帽生意的,你應該明白,這是筆不錯的買賣。”
這有什麽不明白的,這買賣太好了。一個學校一千多将近兩千個孩子,每年冬夏兩季校服,每套兩件,一年一換。
都知道,阿爾文老大是個公道的人。這哪裏是談生意啊?這是在送錢啊!
克拉克激動的抹了抹腦門上的汗珠,也不問阿爾文會給什麽價格,他決定就算虧一點,也要把生意做下來。
但是校服上一定要打上“蓋博”的牌子,如果學校老師需要的話,西裝我也是能做的。而且沒聽說過阿爾文讓誰在生意上吃過虧,給他餐廳送材料的家夥每次都能拿到現錢。
“明天,阿爾文老大,明天我就帶着樣品去您的店裏找您,隻要世面上有的款式,我這裏全部都有。
我的二兒子就在學校裏上7年級,他是學校足球隊的防守端鋒,學校的足球隊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我贊助的。您放心一定給您最好的材料。”
阿爾文微笑的點點頭,他心裏對校服的樣子有些成熟的想法,就是學生們應該不會太喜歡。
沒有在說話,阿爾文安心的等着金并過來,得當着他們的面宰兩個吸血鬼,才能打消這些土鼈黑幫的疑慮,放心的讓自己帶着大狗在他們的地盤上晃悠。
很快酒吧的門被推開了,一大群人鬧哄哄的,走了進來。領頭的是一個身高兩米,體重超過150公斤的黑人胖子。
上一次這麽整齊的黑幫老大集會,還是上次社區學校“校長選舉”的時候。
金并穿着一身金色的西裝,裏面襯着一件綠色的襯衫。蹭亮的光頭像是剛打過臘,反射着門口照進來的陽光。出奇的這個紐約地下大佬,長相卻是出奇的憨厚,大眼睛、大鼻子、厚嘴唇,如果換個工作服他更像是一個憨厚的農民,而不是什麽黑幫老大。
金并手拿着一根,頂端鑲了一塊大寶石的手杖,很有氣派,揮手就叫身後的人各自散開坐下。
邁着沉重的步伐,将酒吧地闆踩得“嘎吱”直響。巨獸一般的金并,無視了可憐的椅子的抗議,一屁股坐了上去。沉默的看着阿爾文等着看,他能說些什麽?
他很怕阿爾文,因爲他知道阿爾文有些奇怪的能力,随時都能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不能退縮,他是這個城市的地下大佬,如果他退縮了,其他有野心的幫派就會像,聞到血腥味的鲨魚,一塊兒撲過來,将他分食幹淨。
其實阿爾文挺欣賞金并,這個從地獄廚房一路踩着對手的屍體和鮮血,爬到紐約地下大佬位置的家夥。他一直都清楚自己應該做些什麽,不管有什麽後果。
就像現在,哪怕知道自己得罪阿爾文不會有好的結果,他也要坐在阿爾文的面前,跟他談判。因爲丢了地位,對他來說比丢了性命,更可怕!
也許這就是地獄廚房出身的,成功人士的特色。我也許很壞,但我骨頭很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