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他們今後林語芙和林紹瑾絕對不一般,不能輕易的斷絕關系,要靠林紹瑾和他們維持着這層關系,今後才能占到便宜。
如果他們真的和林紹瑾簽了斷絕關系書,之後林語芙和林紹瑾姐弟就算是有再大的成就,有再多的銀子,他們也沒辦法沾上一點兒的便宜。
記住了,不要明說,暗示一下,從側面提醒。
讓他們去林語芙那裏鬧,逼林語芙一把,讓她着急着急,之後林語芙爲了早點解決這件破事,自然就會再來找我。”
“這個.........”
李氏想直接告訴當家的,林家其實已經去找過了,但是不管用,她又不知道怎麽說,怕當家的直接惱了。
“說,吞吞吐吐的像什麽樣子?不想去還是怎麽着?”裏正看着李氏就來氣,磨磨唧唧的,小家子氣,什麽都幹不好,就知道丢人,真的是一點都拿不出手。
李氏吓的一哆嗦,趕緊回答:“林家其實已經找過林語芙了,就前幾天來着,林家的老婆子拎着幾個兒媳婦和林老二夫妻一起去的,
去了兩次,沒管用,都被趕出來了,聽說還威脅他們說去報官,最後把他們吓回來了,之後就再也沒去過。”
“一家子廢物!”裏正氣的煙杆都不抽了。
[○?`Д′?○]
“當家的,你說,時間長了,林語芙會不會去找别人給他簽字啊?”李氏提醒道。
(#`-_ゝ-)
其實李氏後面還想說,‘這也不是非你不可,随便找個人就行,誰都能當這個見證人,你也不是獨一無二的。’
但是李氏怕當家的惱羞成怒,就又咽了下去,做人實在是太難了,ε=(′ο`*)))唉!
裏正能不知道這件事不能拖嗎?拖得越久對他們越不利,他也知道随便找個人就行,不過是找自己更省事一些。
畢竟見證人也不是一個人就行,最少也要有兩個,找了自己,自己再帶她随便找一個就行。
如果她找别人,另一個見證人,還要她自己去找,這就挺麻煩的。
但是如果有這五十兩銀子,不要說找兩個了,就是找三個、四個、五個,也是輕輕松松,毫不費事,哪裏還要來找自己?
這些道理裏正心裏都明白,但他就是不甘心,明知道别人有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但是自己隻能喝到一小口湯,這怎麽能甘心?
所以裏正想吃到真正的山珍海味,哪怕就一口!
但形式不由人,山珍海味的主人不允許,隻要林語芙不答應,别說湯了,渣渣都不給你,你能有什麽辦法?
思來想去,裏正還是妥協了,“五兩就五兩吧,等過段時間再去找她,這兩天别去。”
最後還是銀子占了上風,但是臉面能少丢一點就少丢一點,過幾天等事情淡一點再去找。
李氏吭吭嘟嘟的,想盡快去找,盡快的拿到銀子才行,銀子到了自己手裏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