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狼重傷之後不肯拼命,轉身便逃,方陌二話不說追了上去,天放急忙在後面追趕,眼看自己的速度追不上“天岐”和黑狼,才出聲提醒:“天岐,我們的目标不是黑狼,而是天道門信物!不可舍本逐末!”
方陌聽到這個聲音,快速打出法訣,将黑狼拉入特殊空間,并将黑狼與被困在裏面的天岐分開,避免毫無反抗之力的天岐成爲黑狼的食物。
做完這些,方陌才停下身形,回身看向天放,“你的傷勢如何?我剛才差點忘了我們這次的目的。”
“無妨,吃了一顆六品回元丹,這點傷勢一個時辰就能完全恢複。”天放說道:“如今我們剛進入這山谷就遇到了黑狼,後面的路怕是不好走。”
方陌點頭,“小心一點吧,天道門的名譽長老不是那麽好當的,天南星上比你我強的仙尊太多了,不要太過執着。”
天放嗯了一聲,“也隻能這樣了。”
兩人繼續前進,這次沒有了方陌暗中動手腳,倒也沒有再遇到仙尊境妖獸,但是同樣來參加考核的仙尊大能倒是遇到了幾個,隻是還沒有找到天道門的信物,大家都有所保留,互相戒備一番,保持距離,倒也沒有發生什麽沖突。
在山谷内轉了一個多時辰,方陌忽然感受一股仙尊級靈氣波動正以極快的速度朝他這邊沖過來,旁邊的天放也感覺到了,馬上停下腳步,取出長劍戒備。
眼看一道身影沖到面前卻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方陌便往旁邊挪了挪,讓開位置,這樣做才符合天岐這種戰力不是很出色的散修仙尊的人設,但是後面又出現一道人影,高聲道:“兩位道友還請出手攔住前面那人,他得到了天道門的信物!”
天道門信物!!
天放原本也打算躲避一下,避免在找到信物之前折損實力,但是聽到後面那人的聲音,手中長劍對着前面的人影直直刺過去!
他來這裏就是爲了天道門的信物,此時不管這人身上到底有沒有信物,他都要出手!
甯殺錯,不放過!
方陌無奈,他早就在前面這個身影身上感受到了天道門信物的靈氣波動,隻不過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才沒有出手,奈何後面的人出聲,天放出手,他也隻能發出一道劍芒,阻攔前面那個人影離開。
被擋住的人影揮動長劍擋住方陌和天放的進攻,發出一身冷哼,“你們兩個,也要阻擋我劍散人嗎?”
方陌聽到劍散人的時候急忙搜尋天岐的記憶:劍散人,天南星上以劍招著稱的散修仙尊大能,一身劍法出神入化,早已達到人劍合一之境,在天南星上衆多仙尊中也是中上遊的存在。
天放毫不示弱,“劍散人又如何?如今你前後受敵,識相的就交出天道門信物,我可以放你離開!”
方陌做出防備的樣子,畢竟劍散人的段位比天岐要高不少,必須要認真對待,但是對天放這般做法,卻不怎麽贊同。
如果換成他來處理,根本不會多問,直接出手就是了,擋住劍散人,等後面那名仙尊趕到,前後夾擊之下,劍散人必然吃虧,等到劍散人放棄天道門信物,合方陌、天放二人之力,對抗後面那名仙尊,勝面就大了許多,而不是在這裏叨哔叨。
叨哔叨時間越長,劍散人思考對策的時間就越長,就越容易生出事端。
不過生出事端也好,最好是天放直接被打得退出考核,方陌也省了一番手腳。
如今他是真的不想進入天道門,誰知道天道門那個仙帝大能藏在什麽地方,萬一不小心撞到,怎麽辦?
正思量的時候,後面那人趕了過來,倒是二話不說,扔出一塊闆磚大小的東西砸向劍散人。
隻見那闆磚在空中突然變大,威勢直線上升,隻是一個呼吸的時間就來到劍散人面前,逼得劍散人不得不全力應對。
天放見狀,左手掐訣,右手長劍蕩起一道金色劍芒直取劍散人後心,方陌也不能閑着,激發長劍,帶着漫天火焰刺向劍散人後腦!
三面受敵,劍散人絲毫不亂,竟然快速後退,主動撞向方陌和天放的長劍,同時發出兩道劍芒抵擋,吐出一口鮮血的同時也借着碰撞的趨勢沖向面前那塊闆磚,手中長劍全力激發,發出一聲劇烈的碰撞,竟然将那闆磚打飛回去的同時,再次借力,撲向了方陌!
方陌頗爲無奈,爲什麽要選他?
去找天放不好嗎?
大概是因爲他剛才發出的攻擊,威力不足,讓劍散人以爲他是軟柿子?
好吧,天岐的實力在劍散人面前,确實是軟柿子,所以方陌就要扮演好一個軟柿子的角色。
調動全身靈氣舉劍抵擋,雖然擋住了劍散人的攻擊,但也後退好幾步,并暗中運轉靈氣,逼出一口鮮血順着嘴角留下,臉色瞬間變白,倒也真有那麽點意思。
“天岐!小心!”
天放已經沖了過來,趁着劍散人氣力用盡,不及回防的空檔,長劍刺中了劍散人的右肩,剛要抖出一個劍花,擴大戰果,就感覺一道淩厲的劍芒襲來,隻能收劍抵擋,也給了劍散人一個喘息的機會。
這一切說起來漫長,實際上也不過是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的,四名仙尊大能已經各自出招,互有勝負。
後面那個身影追了上來,方陌馬上認出來這是靈寶仙尊,精于煉器之道,本身修爲和戰力一般,但如果讓他激發納空戒内中的各種靈寶,馬上就能上升劍散人那個層次,剛才那個闆磚,就是靈寶仙尊經常使用的靈寶之一。
“劍散人,如今你已經被我們包圍,不如就就交出天道門信物,我可以放你一條生路。”
“有本事就自己來取!”劍散人發出陣陣冷笑,看向方陌和天放,“很好,我記住你們了!等這次考核結束,我必會取你們性命!”
方陌皺眉,明明都給你一條活路了,你怎麽還非得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