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洛宸歎了口氣,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澀。
“我活了多久,我自己都記不清了,如果什麽都用取巧的方式去活,時間過得太慢了。你看”
他指了指那些桌子和椅子說道:
“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我做這個東西的話,時間就很慢了。你聞這個這個的味道是不是其實很香,這是在别的地方都沒有的味道。”
“日子這樣過才有意思,你說我爲什麽要傷害人類,我也不知道,當時我是如何喝蚩尤血,如果心中有憤恨,我已經忘了。隻是記得要這樣做。”
“我在方壺也生活過,隻是遠離應龍女魃那些人生活了一段日子,不過覺得很無聊,就不再那裏住了。後來,我就在這裏生活。”
“有的時候也回到人類社會,或者去别的地方繼續生活。反正都是些沒有結界的空間,這種空間就像是一個一個連接着的屋子,我一個一個走過去,一個一個地方去體會生活。”
林沫聽着楓洛宸說這些話,覺得楓洛宸是個挺可憐的人。
其實她也沒想過那種無盡的日子,她應該怎麽活下去,到最後金玄祁死掉,所有的人都死掉以後,她應該怎麽辦。
她的身邊最後可能就隻剩下阿金燕骸小應他們。
好是很好。
可是太孤獨了。
太孤獨了。
到最後也是要像是楓洛宸這樣,有一日沒一日的過麽?
那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地方都走遍了呢?
該怎麽辦?
“如果所有的地方都走遍了呢?該怎麽辦?”
楓洛宸拿過木碗把吃的東西,從鍋裏盛了出來,笑着說道:
“繼續走,走完了以後就再走一次。我來過這個地方十幾次,零零散散加一起也住了快兩年,但是這裏沒有人知道我,記得我。因爲那些曾經結識的朋友,死了就是死了,而我還一直活着。”
“所以我在知道你變成了神以後,很生氣。雖然成爲神不意味着永生,可是卻有近乎于永生的生命。永生是孤獨的,如果一旦得到永生,就再也無法放棄了。”
“你的戰獸都是應天地而生的,他們不知道什麽是孤獨,也沒有人世間的情愛,可是你不同,你是經曆過人世滄桑的人,你快樂過,哭過,愛過,幸福過,也絕望過,這樣的人怎麽度過漫漫人生。”
“我知道那種苦,是多苦。所以看到你這樣的時候,我就想和你在一起,咱們兩個人一起呆着,可能就不會那麽無聊了。我曾經兩年沒有說過話,真的很無聊。”
林沫聽到楓洛宸說這句話的時候,覺得後背有點兒涼。
“你别這個表情,其實适應了以後就還好。來吧。嘗嘗這碗湯,味道很棒。”
林沫撇撇嘴,就一碗水果湯能棒到哪裏去?
晚上不吃飯隻喝甜湯真的
好貧苦的感覺!
她還是喜歡有米飯,有炒菜的那樣的一頓飯。
把碗端到嘴邊,吹了兩下,抿上一口
那種鮮甜的味道讓林沫心裏一顫,那個味道怎麽形容的,清爽不油膩,卻也的讓人燙舌。
“這個味道很棒诶,有點兒像是酸辣湯,卻有一股果味兒,正常來說應該覺得很奇怪,可是也沒有什麽奇怪的感覺,太好吃了。”
“這個湯的口味,我還是第一次吃,真的很棒诶!我很喜歡!”
楓洛宸看着林沫笑得那麽開心,自己也覺得心情很好,他指了指這東西說道:
“這是這裏特有的果蔬,味道很好的。這個味道我試過很多種配料,才配出這樣的味道,之前我還不小心吃了變形草,變成了一隻蝙蝠,整整在這裏當了一個星期的蝙蝠。”
“倒吊着睡覺一個星期的覺,我覺得整個腦子都蒙掉了。那一個星期我覺得我想明白了以前很多想不明白的事兒。天天腦充血啊!”
林沫聽到這樣的話,真的是覺得很想笑,她甚至能想象到那個場景。
一隻暈頭轉向的老蝙蝠在思考人生。
這個時候的她看着楓洛宸,覺得楓洛宸不再是那個站在女魃面前死活都要去黃帝那裏的楓洛宸。
而是一個風趣幽默,有很多樂事,懂得享受的男人。
很有趣,也很意外。
雖然做事兒的風格有點兒乖張,可是也算是會照顧她了。
“你倒是總有許多這樣的見聞,挺有趣的。”
楓洛宸喝了一口湯,輕輕的仰起頭回味了一下湯的味道,然後笑着說道:
“我已經活了這麽久,總是要爲自己想想的,想的時候呢就會做些是傻事兒,吃好東西以後你就早點休息,明天一早還要繼續去找花呢。你要是想聽,以後我再給你講。”
林沫想着,就在了獸皮上,這是一種全新的體驗,沒有喪屍,沒有壞人,沒有責任,隻有她和楓洛宸,楓洛宸像是一個紳士一樣坐在獸皮邊上,依靠着牆。
就這樣兩個人過了半個月,這半個月都沒有出現楓洛宸說的那種毒物和妖物
兩個人多找了七朵花。
離林沫的想法還差一朵了。
“吃了飯以後,我們好好去附近再找找,然後就能回去了。”
楓洛宸說完這話的時候,林沫撇撇嘴,這半個月她活的很開心,非常開心。
回去以後她要面對的東西真的很多,喪屍,安全站,還有三隻占有欲超強的戰獸,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那個,咱們可以再找點兒别的東西,也不着急回去,不還有半個月麽。我的意思是嗯”
本來在做飯的楓洛宸在聽到林沫說這話的時候,壞笑着看着林沫,這個眼神讓林沫直接低下了頭,這種火辣辣的眼神是什麽情況
“你,不會是想和我在這裏呆着吧?咱們兩個可以在這裏雙宿雙栖?”
“我我才沒有!你别瞎說。我是想說這裏好看,生活也挺好,而且吃的東西也很多”
楓洛宸伸手揉了揉林沫的腦袋瓜,通過這幾天的相處,他也發現了很多林沫的優點。
第一是不矯情,說什麽就做什麽,絲毫沒有女孩子的嬌氣。
第二是漂亮,他看過的人太多了,他甚至有些臉盲,不過和林沫呆的時間越長,他越覺得林沫漂亮。
第三是幽默,每次他講自己的經曆時,林沫總是能接得住他抛下來的梗,有的梗一點也不好笑,林沫也能接得住。
他寵溺的說道:
“再找一朵花,咱們就去蓬萊,水和土還沒拿呢,我帶你去那裏再生活半個月,那裏很漂亮,環境也比這個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