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不好欺負,你厲害得很呢!一言不合就擡棍子打人。"
唐莉笑着道:"村支書,我媽清醒的時候就說過,要把這房子留給我住,現在我媽走了,你可要給我做主,給我作證。"
村支書道:"空口無憑的,我怎麽做這個證?就是我作證了,李麗紅也不會服氣。"
唐莉掏出來一張紙,上面寫着一份遺囑,是以張秀英的語氣寫的,說她百年之後,就把她現在這個房子歸女兒唐莉所有。
上面是張秀英的簽名和手印,還有李青作證明,有她的簽名和手印。
這件事情說起來還是李青的主意,唐莉把李青收留在家裏以後,李青出主意說,如果那個房子以後不要被兩個哥哥争奪,就得讓張秀英寫一份遺囑,有了一份這樣的遺囑,唐莉的兩個哥哥就不會把房子争奪過去了。
遺囑是李青寫的,張秀英簽名,按手印。
村支書當然也看出了這份遺囑真的是李青的筆迹,但是他裝作不知。
"李青現在已經死了,你媽也死了,所以這份遺囑的真實性很值得懷疑。"
"這是真的,筆迹和手印都可以鑒定。"
"怎麽鑒定?都是土裏刨食的人,不懂也不信這些,她不相信就是不相信,說什麽鑒定,扯淡。"
"叔,你說話有分量,你把你的名字添上去,你也做一個證人,這不就行了嗎?"
還不待村支書說什麽,唐莉接着道:"我也不會白給你當這個證人,你幫我做了這個證人,我給你五十多錢作爲報酬。"
"這..."村支書有些心動,就添一個自己的名字,說幾句話,就平白無故的可以得到五十塊錢,這樣的好事千載難逢。
對于那個時候的農民來說,五十塊錢不是一筆小數目。
唐莉見村支書有些動心,道:"五十塊錢我還是拿得出來的,這些年來,我爸媽攢了一些錢,他們的喪葬費都是我二哥出的,所以一點也沒有動過,這些錢都在我手裏,而且這一年多來,我二哥也常常接濟我和我媽,也攢下一些,我現在就給你寫下一張五十塊錢的借條,等你給我作證以後,我就用五十塊錢換回這張借條。"
這樣說起來,這件事情萬無一失,成交。
村支書找出了紙和筆,給唐莉寫了借條,村支書在唐莉老媽的遺囑上添上自己的名字,按了手印。
這一切弄完以後,就聽見外面吵吵鬧鬧的。
李麗紅果然帶着三個兒子去砸唐莉家的門。
唐莉收好遺囑,和村支書一起出門。
唐莉家外面已經圍着許多看熱鬧的人。
李麗紅帶着三個兒子一邊砸門一邊罵着唐莉。
"唐莉,你這個賤人,還不快出來,這時候躲在裏面怕了嗎?"
唐莉在後面道:"躲什麽躲,我在這裏呢!"
大家都轉頭看,原來唐莉就在身後。
唐莉身邊的村支書道:"李麗紅,你帶着三個兒子要幹嘛?"
李麗紅一瘸一拐的過來道:"村支書,你來得正好,你評評理,我把婆婆養老送終,這房子是不是應該歸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