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臨盆與三峽叛亂是劉景近來最爲挂心的兩件事,二者同時傳來喜訊,令劉景徹底放下心來,注意力随之轉回到科考上。
首先是明法科最先有了結果,劉景在州部正堂親自接見了三十名考試獲勝者,他們從近三百名考生中脫穎而出,可謂十中選一,皆爲刑律方面的幹才。
且他們大部分人均是郡縣小吏出身,才幹、閱曆、經驗,樣樣不缺,缺的隻是一個機會。
面對劉景和顔悅色的問話,他們竭力想要表現得嚴肅得體,以免給劉景留下輕浮的印象,可臉上的喜意卻是怎麽也掩飾不住。
這也不怪他們沉不住氣,本來他們隻能委身于郡縣曹、獄,幾無出頭之日,沒想到劉景入主襄陽後突開明法科,爲法吏大開官途,而今他們通過考試,眼看就要飛黃騰達,如何能夠不喜?
劉景十分理解他們的心情,東漢儒學大興,大舉侵逼法學,法律儒化日甚一日,法學地位由此一落千丈,日漸邊緣化。
就以諸葛亮、徐庶這樣兼通儒法者爲例,如果讓他倆參加考試,不管他倆心裏想法如何,最後必定是棄明法科而選明經科。
劉景作爲一個後世之人,自是不願看到法律儒化,儒家“引經決獄”、“論心定罪”那一套簡直毀人三觀,儒生們引經據典,甚至幹脆斷章取義,作爲依據決獄,視《漢律》如無物,長此以往,法律還有什麽效力可言?
劉景有志改變尊儒輕法的風氣,以法禦下,以刑治民,所以首次明法科選出來的人才必然要予以重用,以作爲後來者榜樣。
劉景在同諸葛亮、龐統、王粲等心腹近臣商議後,決定将這三十人一分爲二,一半留于幕府,另一半外任縣尉、縣丞等職。
前者就不用多說了,在主君身邊聽用,正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未來前途一片光明。
後者同樣也不差,别看縣尉、縣丞隻是幾百石的芝麻小官,但官在小,那也是官。
當初曹操、劉備起家也不過才縣尉,盡管曹操供職于京師雒陽,不能單純以縣尉視之。孫堅年輕時更是做了十多年的縣丞。
從郡縣小吏到縣尉、縣丞,絕對算得上是一次跨越了。
這結果一出,在襄陽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畢竟劉景此舉,也算是開了一個先河。
不過漢世曆來崇儒輕法,非短期所能改變,相比于明法科,襄陽士民還是更加關注明經科。
在他們想來,劉景對明法科都已這般重用,明經科還不得一飛沖天?
就在襄陽士民議論紛紛之時,宋忠、綦毋闿、司馬徽等人夜以繼日評審考卷,總算初步拟定好了百人名單,并連同數百名落選者的考卷,一同上交劉景。
相比于第一場考試時的漫不經心,草草翻閱了事,劉景這次就重視多了,特意空出半天時間,并招來諸葛亮等人共同閱卷。
劉景從容坐于便坐,随手翻看考卷,越看心裏越是感慨,之前明法科取士三十人,卻是一個“三國名人”都沒有,再看看明經科,崔鈞、石韬、楊儀、習祯、楊颙、龐林、劉廙、裴徽……真可謂人才濟濟,群星璀璨。
而這也更堅定了劉景重法的決心。
有鑒于明經科考試以經學爲準,劉景生怕遺漏有才無學之輩,在看完錄取者的考卷後,接着又翻閱起落選者的考卷。
果然,沒過多久便看到一張落選考卷上赫然寫着“南郡馬良,字季常”。
馬良乃馬谡之兄,曆史上早早死于夷陵之役,傳記乏善可陳,并無出奇之處。但也正因爲馬良死得早,加上那句“馬氏五常,白眉最良”的諺語,給人留下了極大的想象空間,知名度反倒比很多三國重臣都要大。
劉景拿起馬良的卷子細看,臉上不由浮現出一抹笑意。
此次科考,也不知考生們是故意投他所好,還是他的書法已成爲官學學子争相模仿的對象,反正考生用他所創顔楷及行書答卷者不在少數。馬良所寫正是顔楷,其字端嚴工整,形質雄健,已然有了不淺的造詣。
試義上也沒什麽問題,怎麽看都應該獲得一個錄取名額才是,怎麽會落選呢?
劉景心有疑惑的看向宋忠,問道:“老師可知馬季常?我觀其試卷頗爲出衆,足以跻身甲等,這般良才,老師爲何不取?”
宋忠似早有準備,隻見他手撫胡須,不慌不忙回道:“馬季常聰穎有才,知名學官,乃沔南俊彥。之所以不取,是因爲他今年才十六,正是潛心讀書,積累學識之時,實不宜過早入仕,以免揠苗助長,難成棟梁。”
“仲子所言甚是……”綦毋闿、司馬徽也都持相同的觀點。
劉景卻不以爲然,說道:“選拔人才,豈能以年齒爲嫌?若因年少而不用,則顔回難貫德行之首,子奇終無理阿之功。”
接着劉景又以自己爲例自誇道:“就說我吧,我十七事郡治市,自問頗有治理之法,市中豪強偷盜,奸商黠賈莫不逃匿斂迹,巿無阿枉,枹鼓不鳴,政爲諸縣冠。時至今日,爲國平讨逆賊,安定荊交二州,倒也當得起‘棟梁’之稱。既然我能成爲國之棟梁,又怎知馬季常不行?”
宋忠等人哪能聽不出劉景的意思,自然不會再和他唱反調。
見自己一番話語成功說服了宋忠等人,劉景心滿意足地将馬良試卷放入錄取者的行列中。
之後劉景繼續翻閱考卷,尋找可能的遺珠,然而全部翻完,也未能再看到熟悉的名字,亦未看到足可跻身甲等的考卷。
不得不承認,宋忠、綦毋闿、司馬徽等人在選才方面還是頗具慧眼的,除了馬良因年少而落選,并沒有遺落其他賢才。
第二輪考試錄取名單最終敲定,總計一百零一人。
明經科劉景的原計劃是錄取百人,按理馬良應替換掉一人,但這麽做對被替換者太不公平,索性便多錄取一人,無傷大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