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怿起身爲壽,正堂中參加宴會者超過三百人,僅桓階等數十人避席伏拜,不到堂中總人數的三分之一,而以成績爲首的大部分郡吏,僅“膝席”而已。
所謂膝席,即上身直立,膝蓋着席,乃是對敬酒者表示尊敬的禮儀,不過相比于避席且伏拜,就顯得不那麽尊重了。成績等人顯然已不将張怿視爲府君。
膝席雖說禮節稍欠,令人難堪,但勉強還算說得過去,劉景麾下衆将表現得更加過分,在張怿敬酒前後,始終交頭接耳,談笑風生,簡直視張怿如無物。
張怿面色漲得通紅,正所謂落毛的鳳凰不如雞,他早料到自己已今非昔比,可這樣的現實,還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瞥了一眼僵在原地,神情尴尬的張怿,劉景拿起身側的環首刀,以刀鞘用力敲了敲食案一角,闆着臉訓斥衆将道:“張君爲壽,你們怎敢如此喧嘩失禮?還不快些收聲,向張君道歉。”
聽到劉景的斥責,衆将一改先前輕狂之狀,向劉景、張怿謝罪,之後人人正襟危坐,目不斜視,正堂内陷入死一般的寂靜。
劉景這才滿意地點點頭,扭頭對張怿誠懇地道歉道:“他們都是一些不知禮儀的武夫,如有失禮之處,還望足下勿怪。”
張怿牽扯着嘴角強笑道:“正是仰賴此輩用命,才得以收複長沙,區區小節,不足挂齒。”
劉景颔首道:“足下所言極是,雖說《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在首惡。’可世人将功勞歸于我一人,豈不大謬?”
接着,劉景手持耳杯站起身,揚聲說道:“諸君,先府君爲人寬仁,有德于民,荊南三郡自上而下,莫不受其恩惠……”
劉景滔滔不絕的贊頌張羨,事實上他從進入臨湘的那一刻起,就在外人面前反複不停談及張羨,以示不忘這位故主。這麽做的好處顯而易見,可以讓他更加容易的接收張羨的政治遺産。
至于張怿,劉景隻在最後簡單說了幾句無足輕重的客套話,便示意再坐者“飲滿舉白。”
堂下三百人,全部轟然離席,伏拜于地上,與剛才張怿敬酒時的場面,簡直有如天地之差。
“足下請……”劉景最後舉杯向張怿緻敬,接着飲下耳杯中熱氣騰騰的茶水。
張怿亦飲下杯中茶水,就如同他此刻的心情,滿是苦澀。
爲壽之後,宴會就算正式開始了,《周禮》有雲;“以樂侑食。”宴會之中,不能無歌舞。《鹽鐵論》曾提到:“富者鍾鼓舞樂,歌兒數曹;中者鳴竿調瑟,鄭舞趙讴。”像劉景這般數百人彙聚一堂的宴會更是隆重。
然而劉景近來極力抑制奢靡現象,提倡節儉風氣,因此舞姬開場隻跳了幾段舞就退下了。
加之宴上隻有清水茶湯,這場爲張怿舉辦的接風宴僅僅持續了一個時辰,便草草結束了,與動辄歡飲竟日的酒會相比,可謂寒酸至極。
目前劉景及其妻子已經入住郡府太守舍,張怿自然不能再住進來,劉景将他安排在城中一處宅邸。
說來這裏還是其妾兄潘欽的産業,不過兩人已經沒有關系了,當初臨湘危急時,潘欽舉家出逃,氣得張怿險些殺了小妻潘氏,加上後者沒有爲他誕下子嗣,張怿便将她逐出家門。
桓階在送走張怿後,第一時間趕來便坐面見劉景。
由于劉景隻是零陵太守,而桓階是長沙功曹,雙方并無統屬關系,因此桓階一直沒有對劉景行臣下之禮。但桓階内心早已視其爲君,隻等劉景取得許都朝廷的正式承認,以定君臣之義。
桓階并不是一個迂腐的人,張怿雖是他的故主,然而其并非英明之主,比起文武雙全,雄才蓋世的劉景,仿佛雲泥之别。
何況當下的荊南三郡,要說最有權勢的人,除了劉景外,就要數他們桓氏兄弟了,他以長沙功曹的身份執掌長沙一郡大小事務,胞弟桓彜更是出任桂陽太守,荊南三郡有兩郡政出桓氏。
可以說,桓氏乃是劉景統治荊南最大的獲利者之一。
是以在劉景和張怿之間,桓階毫不猶豫站在劉景這一邊。
劉景對此一清二楚,他從未把張怿當做威脅,隻是覺得有些“礙眼”罷了。偉人曾經有言:“槍杆子裏出政權。”現今兵權皆在其手中,又兼負有名望,大勢已成,張怿隻憑借其父餘澤,根本撼動不了他的統治。
當然,對桓階信任歸信任,劉景最終還是決定讓族子劉康出任長沙主簿,和桓階共掌郡事。
劉康輩分比劉景低了一輩,年齡卻長數歲,曾擔任過決曹史一職,也就是主管郡中司法的副官,乃是過去龍丘劉氏子弟中,職位僅次于劉景、劉蟠的人。
不過他算不得劉氏官府第三号人物,劉宗胞弟劉承雖然隻擔任功曹吏,可他是名士弟子,顯支出身,非劉康所能比。
前年荊州南北戰争爆發,劉康亦棄職南下投奔劉景,兩年來在酃縣遍曆諸職,任勞任怨,此次歸來,劉景勢必要予以重用。
劉康乃是法家門徒,性格嚴謹,處事公允,倒也适合幹“匡政理務,拾遺補阙”的差事。
桓階執掌長沙府事超過十年,自然認識劉康,甚至後者從入職到升職,無不經過他的首肯,對劉景的任命他沒有任何異議。
兩人在便坐中一直聊到入夜才罷,期間兩人極少談到張怿,主要說的都是郡中政事。而不提張怿,恰恰說明了兩人的态度。
接下來幾日,劉景和桓階對張怿不聞不問,就像是徹底将他遺忘了一般。
張怿在妾兄潘欽的宅邸中住了兩天,終是按耐不住,欲前往郡府求見劉景,結果還沒等踏出家門,就被守衛在外面的甲士以“未得上面命令”爲由阻攔。
張怿這才意識到自己遭到了劉景軟禁,一時間不由怒火中燒,可他又不敢将火發洩出來,隻能默默返回寝室生悶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