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階自知自己樹大招風,不敢躲在家族居地,以免連累族人,而今暫避于友人家中,外間知道他下落的,不超過三個人,宋麟是第四人。
在桓氏族人的帶領下,宋麟順利來到桓階的藏身之處。
桓階正站在友人家後庭一座四方高樓中,舉目遠眺,觀察城中形勢。其頭戴白色缣巾,褒衣博帶,面頰多髯須,弘雅而有氣度。當他得知宋麟是代表劉景而來,不禁大喜過望,不顧雙方身份差距,與之同席而坐。
宋麟一臉受寵若驚,他雖是臨湘大姓宋氏子弟,可這個身份對桓階來說根本不值一提,隻有德行及才華出衆者,才能受到他的特别看重。宋麟知道自己是因爲代表劉景,才有如此待遇,仍感到萬分榮幸,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事無巨細,和盤托出。
期間桓階大部分時間都在傾聽,隻是偶然問上一兩句,等到宋麟講完,桓階不由陷入沉默。
當年他承蒙孫堅看重,弱冠即被委以功曹之任,即使除去曾入京師雒陽爲尚書郎,以及遭逢父喪,爲父守孝三年,其擔任長沙功曹的時間,猶在十年以上。
功曹乃“郡府衆吏之率”,爲郡府“簡賢選能”是其職責,這麽多年來,桓階所見才俊不知凡幾,卻無一人可與劉景比肩,甚至連他本人,亦難望其項背。
劉景當年不及弱冠便出走臨湘,南下酃縣,割據百裏之地,經營不過三載餘,在張羨病死,臨湘陷落之際,于酃縣城下全殲荊州舉國之兵,令劉表十年生聚,一統荊楚的願望徹底落空。
不可否認其中有天時相助,但桓階認爲更重要的卻是人謀。
劉景神智天授,機鑒先識,計慮如神,這樣的人,以一縣之地尚能縱橫湘、衡無敵,蒯越、蔡瑁等荊楚豪傑,非死即逃。若讓其據有荊南四郡,劉表怕是立刻就要惶惶不可終日了。劉表未來需要考慮的,将不再是奪取荊南,而是該如何保住荊北基業。
良久,桓階開口說道:“自臨湘城破,我等不願委身北方,唯有暫時隐伏。而今劉零陵繼府君之遺志,摧逆節于湘耒,追亡逐北,至于臨湘,我等心裏無時無刻不在期盼今日,自當竭盡所能,力助劉零陵收複臨湘。”
“桓君乃我長沙之望,登高一呼,臨湘士民,必爲景從。”宋麟喜道:“有桓君相助,我等收複臨湘,可謂易如反掌。”
宋麟這話雖有恭維的成分,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桓階确實有這樣的巨大影響力,他執掌長沙郡朝十載,提拔過的人數不勝數。
毫不誇張的說,他在臨湘士民中的威望之高,足以與張羨比肩。這也是劉表、韓玄迫切想要招攬他的原因。
桓階撫須而笑道:“足下這番話不免恭維過甚,不敢當。”旋即起身道:“事不宜遲,我這便聯絡城中的忠義之士。”
宋麟亦起身道:“城中諸大姓,就由在下奔走吧。”
桓階點頭稱好,兩人将此地定爲聯絡地點,便各自離去。
桓階首先返回全裏,這是他時隔近半年,首次回到家族。
他僅戴了一頂鬥笠作爲掩飾,換做從前,他自然不敢如此明目張膽,不過如今劉景軍兵臨城下,他心中自然沒了顧忌。
不久後,他指派族中昆弟子侄,外出聯絡各方。
随着時間的推移,臨湘城中各方勢力不斷彙聚到桓階麾下,他憑借自己無人能及的威望,将城中諸多勢力捏合成一個整體。
當賊曹成績率領百餘吏士、門客加入,令桓階手中可以調動的兵力,終于突破了兩千大關。
夜幕降臨之時,桓階配合城外的劉景軍及區雄率領的臨湘大姓豪族聯軍,在城中發動舉事。
桓階自知己方人數看似不少,實則都是一群烏合之衆,正面作戰,絕非衣甲齊備,武器精良的荊州軍對手。
因此,桓階讓成績、宋麟等人在城中四處流竄、放火,引發全城動亂,吸引荊州軍的注意,他則帶人伺機奪取臨湘的幾座城門,隻要有一處得手,放劉景軍入城,此戰便再無懸念。
桓階等人的計劃遠談不上有多嚴密,不過荊州軍本就不得臨湘士民歡心,當前又頹勢難挽,敗局已定,自然是人心向背。
因此韓玄始終被蒙在鼓裏,直到城中大亂,才後知後覺。
眼見城中火光處處,喊殺沖天,韓玄一時間憂急如焚,緊急調兵遣将,前往各處鎮壓叛亂。
隻是“叛軍”根本不與荊州軍交戰,他們利用自己熟知地形的優勢,不斷變換位置,四處放火,完全牽着荊州軍的鼻子走。
當韓玄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間,已将手中過半兵力投入到鎮壓叛亂的行動中,結果不僅沒能有效遏制叛亂,局勢反而越發敗壞。
随後郡府失陷于賊手的消息傳來,令韓玄徹底死心,心裏僅存的最後一點勇氣,也失去了,扭頭對身旁的蒯祺道:“蒯掾,如今臨湘外有強敵,内有叛亂,已經守不住了,不如我們暫時退往北津城,與蔡軍師會合。”
蒯祺雖知臨湘難守,可沒想到連一天都守不住,心中不由唏噓不已,正要開口回話,城北忽然傳來震天般的歡呼聲,頃刻間,歡呼聲便傳遍城中各個角落。
韓玄、蒯祺大驚失色,得知北城門已失,再不敢拖延,立即率領士衆撤往西城牆,準備經由西門,北上與蔡瑁會合。
然而他們剛剛抵達西城牆,便看到了令他們絕望的一幕:蔡瑁竟然抛棄他們,獨自逃跑了。
王彊、劉祝雖然更看重臨湘,但也沒有忽視蔡瑁這位荊州水軍主帥,事先已分兵封鎖北津營塢。隻是兩人此番北上,兵船本就不多,能夠用于封鎖水道的兵船就更少了,不說漏洞百出,卻也絕對談不上嚴密。
蔡瑁趁着臨湘大亂,借着夜色掩護,率領麾下船艦一窩蜂殺出北津營塢,一路沖破劉景軍艦隊的封鎖,消失于夜幕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