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景送走嫂子賴慈和侄兒虎頭,沒過幾天便進入仲夏五月。
五月在漢代民衆的認識中,乃是惡月,有很多禁忌,故泰山太守應劭所著《風俗通》載曰:“俗雲五月到官,至免不任”,“五月蓋房,令人頭秃。”
嫂子賴慈之所以選擇四月底動身,就是因爲五月忌諱遠行。
事實上劉景前年出仕時,也是選擇四月三十日去郡府功曹報道,而沒有拖到五月。
五月是惡月,而五月五日,端午節,則被視爲惡月惡日。
大儒王充在其著作《論衡》中提到:“諱舉正月、五月子。以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舉也。已舉之,父母禍死。”
此俗可謂由來已久,戰國“四公子”之一的孟嘗君田文,便是五月五日所生,因而險些被父母遺棄。
曆事安帝、順帝、沖帝、質帝、桓帝、靈帝六朝的太尉胡廣,也是五月五日出生,父母俗忌,乃将襁褓中的他“藏之于葫蘆之中,投于河。有人養之……因托葫蘆所生,遂取姓爲胡。”
所以,五月五日,棄嬰,乃至溺嬰之風,極爲盛行,劉景對此俗深惡痛絕,尤其是溺嬰行爲,斷然不能容忍。
他曾聽大兄杜襲談起過一事,其父同鄉好友,颍川定陵賈彪賈偉節,乃是昔日黨人領袖,與同郡荀爽齊名,他當初爲新息縣長,發現境内小民寡困,産子多不能舉養。
賈彪便在縣内自設條令:“不舉子者,以殺人罪罪之。”縣境爲之震栗,數年間,嬰兒因他而活者千數,皆以“賈”爲名。
賈彪的做法非常符合劉景的心意,因此五月初時,他正式頒布條令,通告全縣:“母子相殘,逆天違道,敢有殺嬰者,與殺人同罪。”
此條令一出,頓時在酃縣全縣範圍内引發了極大的争議,劉景如今在酃縣恩威已著,百姓不敢公開談論,但私下皆認爲他純屬是“多管閑事”。
殺嬰習俗,起源極其久遠,千百年來,大家相沿成習,漸漸被視爲理所當然,并不把它看做是一件不道德的事。即便是朝廷,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并沒有幹涉這種民間行爲。
劉景現在卻突然告訴百姓,溺嬰是違法的行爲,将與殺人同罪,簡直就是莫名其妙。
劉景可不管百姓心裏作何感想,反正他條令已下,任何敢于頂風作案的人,必将受到重懲。這種風氣絕對要殺下去。
然而令劉景沒想到的是,他的做法确實有效遏制了溺嬰之風,但棄嬰現象,卻成倍增多。
劉景五月五日在堤壩上視察時,就見到了不止一例,他心中不由氣急,馬上發動所有縣中吏卒,在湘、耒、承諸水間來回巡視,隻要見到棄嬰,立刻救之。
僅僅大半天工夫,吏卒便成功救起九十七名嬰兒,活者九十二。
其中男嬰二十八人,女嬰六十四人,女嬰占比達到了三分之二以上。
這個男女比例頗爲“正常”,畢竟男嬰能夠傳宗接代,養大後也是一個重要的勞動力。而女嬰則對家庭幫助有限,長大後終究會出嫁,以當今的風俗還要搭上一筆嫁妝,完全是賠錢貨。所以棄男嬰者寡,棄女嬰者衆。
劉景回到縣寺,面對衆多嗷嗷待哺、哭泣不止的嬰兒,不由大感頭痛,緊急面向全城,招募乳母數十人以喂之。
但這也不是長久之計,劉景心中慢慢有了一個想法,第一時間返回縣舍,找妻子鄧瑗商量。
劉景行色匆匆的歸來,才跨過縣舍的閣門,便看到妻子鄧瑗在姹紫嫣紅的花叢中追逐着幾隻翩然飛舞的彩蝶兒。
劉景不由停下腳步,靜靜欣賞着活潑可愛的妻子,她今日穿着一身明黃色紗織長裙,薄如蟬翼,輕如煙霧,長長的裙擺一直曳于地面,飄飄的彩帶,妍麗的印花,精美的緣飾,可謂是華麗至極。鄧瑗穿梭于花叢間,就像是從童話中走出來的花中仙子。
鄧瑗在阿姝、阿喜等婢女的提醒下,方才察覺到劉景,絕美的臉龐立時浮出尴尬之色,心道:“如今才晡時過半,尚未到下職時間,劉郎怎麽就回來了?被他看見我失儀,真是倒黴。”
見妻子露出嬌羞的模樣,劉景忍不住失笑搖頭。或許是和從小受到的教育有關,鄧瑗在他面前,總是想要展現“怒不變容,喜不失節”的刻闆賢妻形象。
問題是,她性格活潑好動,這麽做不過是壓制自己的天性。因此常常當着他的面一副面孔,背着他的面又是另外一副面孔。
鄧瑗垂着頭來到劉景面前,由于剛才追逐蝴蝶,跑得甚急,白玉無瑕的臉上沁出滴滴汗水。
劉景一邊從懷中取出白絹手巾,爲她擦拭汗水,一邊笑問道:“少君抓到了幾隻蝴蝶?”
“兩隻。”鄧瑗小聲回道,接着趕緊轉移話題道:“劉郎,你今日爲何這麽早就回來了?”
劉景牽起妻子的手,走向堂室,并将今日救起近百棄嬰的事,和她簡單說了一下。
鄧瑗并非是沒有見識的婦人,相反,她爲人十分聰明,熟讀經書、史籍,有着遠超常人的見識。對此,劉景自然最清楚不過,遇到事情,一般都會和她商量。
鄧瑗聽罷微微蹙眉,之前夫君提出頒布溺嬰禁令,她很是贊同,但這個結果确是沒有想到。
劉景走進堂中,爲自己倒了一杯水飲下,說道:“如今近百嬰兒暫時安置在縣寺之中,但這絕非是長久之計,縣寺乃一縣之中心,平日進進出出者甚衆,嬰兒身體脆弱,必不堪其擾,導緻夭折,因此還是要另作安排。”
鄧瑗輕啓朱唇道:“若是一人兩人,或可讓人領養,可這近百嬰兒……劉郎打算怎麽做?”
劉景将自己心裏的打算向妻子和盤托出:“我有意設立一家撫幼之所,專門喂養棄嬰,直到他們長大成人。不單單是這些嬰兒,所有無父無母的孤兒,都可入住。少君,你覺得如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