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父母猶如催命符一般的催婚和相親要求,最簡單的辦法是什麽?
找個男朋友。
如果沒有男朋友怎麽辦?租一個或者借一個!
這種辦法很有效,同時也很危險,戀愛就要結婚,結婚就要生孩子,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萬一玩脫了,就尴尬了。
五月二号,别人都在出門旅遊,或者過二人世界,沈芳卻被沈母拖着來到了一家西餐廳相親。
不管沈芳在今天早上,如何的賴床,如果的不情願,最終還是被‘溫柔’的沈母給帶出門來了。
沈芳今天穿着很随意,因爲到了夏天,她穿着一件露臍的小背心,一條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熱褲,腳上一雙露趾涼鞋。
爲了應付這次相親,她還專門把指甲染成了五顔六色,包括腳指甲,臉上沒有化妝,卻背着一個很多年之前買的一個非主流的背包,看起來怎麽都不像一個人民教師,反而像是一個不-良-少-女。
插一句,真心不錯,值得裝個,竟然安卓蘋果手機都支持!
沈母對此是有很大意見的,覺得沈芳怎麽也應該穿的正式一點兒,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才對,可惜,在母女這場PK戰當中,雙方都妥協了,沈芳答應相親,而沈母則任由沈芳如此的‘糟踐’自己。
相親的時間定在下午兩點鍾,但是,她們一大早就出門了,先是去了各個商場逛了一圈,最後,提前了半個小時來到了西餐廳。
本來,她們以爲自己已經來的夠早的了,沒想到,她們來的時候,曹思喆和其母親已經提前到了。
曹思喆很帥,身高一米八二,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襯衣,外面套着一件藏青色的西裝,脖子上系着一條領帶,下身穿的是一條藏青色的西褲,腳上是一雙一看就很名貴的皮鞋,皮鞋擦的锃光瓦亮的,其頭型也是最常見的三八分頭,頭發被打理的一絲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絲眼鏡,一看就是個紳士,不過,眼鏡的度數有些高,反而給人一種書卷氣。
在沈芳到來的時候,曹思喆立即站起身來,迎向她們,幫忙拉開椅子。
曹思喆先是很有禮貌的喊了一聲阿姨,然後看向沈芳,喊了一聲小芳,整個人看起來彬彬有禮。
沈母很滿意,曹母也很欣慰,隻是,曹母在看到沈芳那花裏花哨的打扮的時候,眉頭下意識的挑了挑,不過,沒有說什麽。
雙方見面之後,自然免不了一陣寒暄。
其實,主要還是沈母和曹母在那裏絮絮叨叨的,而沈芳和曹思喆都沒有怎麽說話。
沈母和曹母聊了一會兒之後,看到兩個年輕人都不說話,兩個人對視一眼,就心領神會的起身,說是想要去商場逛逛,于是,這張餐桌上就剩下沈芳和曹思喆兩個人了。
“小芳......”
曹思喆率先開口了,隻是,他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沈芳打斷了。
“叫我全名。”
聞聽此言,曹思喆有些無奈的搖搖頭,臉上微微有些不悅,不過,這種不悅的表情一閃而逝,他依然微笑着說道:“你這些年過得還好嗎?”
“挺好的,吃得好,睡得好,哪哪都好,謝謝關心。”
沈芳不去看曹思喆,隻是在那自顧自的玩手機,完全都不想搭理曹思喆。
“聽說,你當年考上了師範大學?”
“嗯呐。”
“你本來可以讀研的,可以出國留學的,爲什麽不繼續讀研呢?反而去當了一個小學老師?”
“不想讀研,而且我家裏條件不好,沒錢。”沈芳擡起頭,瞥了一眼曹思喆淡淡的說道。
曹思喆先是一愣,随即苦笑着搖搖頭。
如果是别人這麽說,他也就信了,可是,他從小跟沈芳就是鄰居,沈芳家什麽情況他很清楚,雖然不是什麽大富大貴的人家,卻也不是那種沒錢供孩子讀書的家庭,沈芳這麽說,明顯是在敷衍自己。
如果不能拒絕相親,那麽,隻能想辦法把相親攪黃了,其中最簡單的辦法無非就那麽幾種。
第一,給對方留下一個非常不好的印象,讓對方遠離你,自己滾蛋。
第二,吓走對方,可以說自己是從事一般人很難接受的職業,或者從事一些高危或低賤的行業,讓對方喪失興趣。
第三,不斷的挖苦,諷刺對方,讓對方下不來台,讓其知難而退。
第四,謊稱自己有男朋友,或者離過婚,亦或者是未婚先孕有孩子了之類的。
總之,不管是什麽,就是讓對方不要對自己産生興趣和性趣。
沈芳也堅持并且貫徹了這個理論,打扮的如此流裏流氣,給曹母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至于曹思喆怎麽樣,沈芳不感興趣,但是,她看的出來,曹思喆在看到自己這身打扮之後,明顯皺起了眉頭,隻不過,在沈母走過來的時候,緊蹙的眉頭瞬間舒展開來了。
而第二點,對于曹思喆和沈芳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因爲對方知道她是一個小學老師,老師這個職業既不讓人難以接受,也不是什麽高危職業,更不是什麽低賤的職業,于是,沈芳決定嘗試第三種方法。
然而,沈芳還沒有開
始,曹思喆卻先開始了。
“小芳,女孩子穿這麽短的衣服,對身體不好,尤其是将來要生孩子的時候,會很難受的。”
“......”
“小芳啊,指甲油也不要塗了,裏面有很多化學元素,對身體不好,不過,你今天沒有化妝,這一點兒很好,我很喜歡,畢竟,現在的化妝品都含有各種化學藥品,對皮膚不好。”
“......”
“你是師範大學的畢業生,怎麽能當小學老師呢?我有個朋友是某高中的領導,我可以介紹你們認識,你去高中教學怎麽樣?”
“......”
“你是本科生畢業,現在成人也可以讀研了,我建議你去讀研,順便拿個博士學位,我現在就是雙博士學位,我準備在兩年時間内,在拿一個博士學位,你要加油啊!”
“......”
“将來,我們在一起了,你是準備在哪裏定居呢?國内還是國外?我現在在國外一家五百強的公司上班,我打算以後定居在國外,這樣的話,你也跟着我去國外生活吧。”
“......”
“你是文科生,對文學應該很了解吧,最近在讀什麽書呢?”
“.......”
自從沈母和曹母離開之後,曹思喆就開始了喋喋不休的唠叨,就像是西遊記裏面的唐僧一般,讓沈芳腦殼疼,更重要的是,這家夥似乎已經把自己當成她的男朋友,不對,是未婚夫了,開始規劃他們的未來了,而且,還說的振振有詞,讓沈芳無力反駁,甚至還覺得這家夥說的真-他-媽的對啊。
随着曹思喆嘴巴的一張一合,沈芳覺得自己就是個垃圾,這三十來年都活在狗身上了,這讓沈芳十分的憋屈,也十分的無奈,她數次想要反駁,可是,每當她反駁一句的時候,對方就能反駁她十句,沈芳要崩潰了。
“曹思喆,其實,我有男朋友。”
“嗯哼?!!!”
仰着頭,滔滔不絕的曹思喆聞聽此言,頓時一愣,有些詫異,不過,他很快就想到了什麽,搖搖頭,露出一個溫和的笑臉。
“小芳啊......”
“叫我全名。”
“阿姨都跟我說了,你大學畢業之後就沒有談過男朋友,一直單身,上學的時候談過三個,這個我知道,不過,你放心,我不會介意的,畢竟那時候你還年輕,不懂事兒,我可以理解的。”
“......”
沈芳嘴角抽搐,看着曹思喆,心說:【你不介意,我介意好嘛,什麽叫年輕不懂事啊,說的你很有經驗一般。】
“我真的有男朋友。”沈芳保持着僵硬的微笑說道。
其實,此時的沈芳已經有了掀桌子的沖動,很想把面前的那杯沒有碰過的紅酒潑在這個自傲的男人臉上,他還是和小時候一樣,那麽的自戀,那麽的面目可憎。
曹思喆卻搖搖頭,非常自信的說道:“你别騙我了,在我回來之前,我就了解過你,知道你沒有男朋友,如果有,那肯定是假冒的。”
【你不去當偵探,真的可惜了。】
沈芳心中暗想,她現在很無奈,也很絕望,從一開始到現在,她就一直處于劣勢,談學曆,這家夥雙博士學位,談經曆,這家夥出國留學近十年,在五百強公司上班,談閱曆,談經驗,她一個大學畢業就在小學當老師的人,怎麽可能跟這家夥比?
看到沈芳那漲紅的俏臉,曹思喆最近勾起一個動人的弧度,自信,是的,他非常的自信,于是,他那顆腦袋再次揚了起來,像多年前一樣,仰着頭俯視着眼前的女孩。
突然,曹思喆皺了皺眉頭,因爲他看到沈芳笑了,而且笑的很開心,她笑的時候是那麽的美,那麽的動人,那麽的讓人欲罷不能,就像當初她站在街道上拿到了想吃的糖果一般,可惜,曹思喆也發現了,沈芳的笑不死沖着他的,而是别人,這個人在自己的身後。
曹思喆順着沈芳的目光轉過頭,然後,就看到了一個穿着一身廉價休閑服,一頭白發,佝偻着身子,一臉疲憊的家夥。
【這家夥是誰?怎麽看都要四十歲了吧?穿的這麽土,一看就沒什麽錢,長的嘛,還可以,但是,怎麽看都不舒服,尤其是下巴上的胡子,亂糟糟的。】
曹思喆看着徑直朝他們走過來的男人,眉頭愈發的緊蹙,心裏愈發的不舒服。
“沈老師好!”
就在曹思喆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許琅身上的時候,一個奶聲奶氣的女童的聲音響起。
“月月好,作業寫完了沒有啊?”沈芳笑着回道。
“啊?有假期作業嗎?我怎麽不知道啊?”小月月快步跑到沈芳身邊,一臉無辜的看着沈芳。
作爲班主任,沈芳在聽到小月月這樣的話語,下意識的闆起臉,訓斥道:“上課的時候你在幹什麽?難道沒聽到我的話嗎?”
“開玩笑的了,作業我早就做完了。”
沈芳先是一愣,然後就笑了,伸出手寵溺的揉了揉小月月的腦袋,這是她第一次這麽做,而小月月也是第
一次沒有躲避。
“啊?沈老師,這個叔叔是誰啊?是你哥哥嗎?”
小月月似乎這個時候才看到曹思喆一般,轉過頭,一臉童真的看着曹思喆,然後嘀咕道:“年紀不大,就是太醜了一些,跟沈老師一點兒都不像。”
曹思喆一愣,随即嘴角開始抽搐起來。
曹思喆長得醜嗎?當然不是,曹思喆長得很帥,從小學到現在,追求他的女孩子數不勝數,無論是在國内,還是在國外,都是如此,受到的情書估計可以賣好多好多錢,怎麽可能會醜呢?
沈芳被小月月的話逗的想笑,但是,在看到曹思喆那抽搐的嘴角,硬生生的忍住了,小月月不愧是小月月,跟她爸爸一樣,那麽的聰明伶俐,那麽的讓人讨厭。
許琅這時候走了過來,站在曹思喆的對面,伸出手,說道:“您好,許琅。”
曹思喆的修養極好,他也站起身來,伸出手剛想和許琅握手,發現許琅的手上有一些乳白色的東西,不知道是什麽污漬,這讓曹思喆皺了皺眉頭。
曹思喆有潔癖,是的,從小就有,他伸出手簡單的用指尖跟許琅的手觸碰了一下,前後不到一秒,就縮了回去,然後說道:“請坐。”
原本,曹思喆以爲許琅會坐在他身邊,或者是他跟沈芳中間的位置,可是,他錯了,許琅直接大咧咧的坐在了沈芳身邊。
曹思喆的眉頭愈發的緊蹙起來,一邊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紙,擦拭着右手,一邊打量着許琅。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曹思喆在許琅的身上聞到了一股酸臭的味道,好像是好幾天沒有洗澡了,而且,這家夥的臉上還有眼屎,手指甲裏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麽東西。
曹思喆越看心裏越難受,更讓曹思喆感到難受的是,自從許琅和小月月來了之後,沈芳就把他給忽略了,似乎他不存在一般。
“許......”
曹思喆決定先發制人,開口了,可是,他忘記許琅叫什麽了。
“許琅。”許琅提醒道。
在沈母和曹母離開之後,服務員就端來了西餐,隻是,沈芳的胃口似乎不好,沒有怎麽吃,而曹思喆也沒有怎麽吃,因爲在他看來,這裏的西餐太lou了,一點兒都不像西餐,跟國外完全沒辦法比較,這讓吃慣了正宗西餐的曹思喆難以下咽。
許琅坐下之後,根本不理會曹思喆的打量,直接拿起沈芳的餐具,開始大快朵頤起來,好好的牛排被許琅吃成烤肉了,而那價格不菲的紅酒,更是被對方當成飲料喝了,最可氣的是,許琅這家夥在喝了一杯紅酒之後,嘀咕了一句:“這玩意兒太難喝了,酸不拉幾的,還沒有可樂好喝。”
牛嚼牡丹,粗鄙,太粗鄙了!
曹思喆終于忍不住了,他沉聲問道:“許先生是從事什麽工作的?”
“警察。”許琅頭也不擡的說道。
曹思喆一愣,随即就恍然大悟了,原來是警察,土包子嘛,難怪吃相如此的粗鄙,打扮的也如此的粗鄙,就警察那點兒可憐巴巴的工資,估計在這裏吃一頓飯,要花費他們半個月的工資。
“許先生跟小芳是什麽關系?朋友嗎?”曹思喆又問道。
“啊?哦,她是我對象。”
【對象?好古老的詞啊。】
“我記得小芳沒有男朋友啊,你們什麽時候确定的關系?”
曹思喆的眉頭就快要皺成川字型了,也快到了他忍耐的極限了,因爲對面這家夥把一瓶兩千多的紅酒當水喝了。
“嗯,我想想啊。”
許琅皺眉思索着,似乎,他忘記了他們什麽時候在一起的了。
“去年年底啊,你忘了,爸爸。”
就在這時兒,小月月突然開口了。
【納尼?爸爸?】
曹思喆把目光從許琅的身上移開,轉向了坐在沈芳懷裏的小月月身上。
“她是?”
“許月月,我女兒。”
許琅吃飽喝足了,把叉子随意的丢棄在盤子裏,然後,拿起餐巾胡亂的擦了擦嘴,看到曹思喆似乎不相信的表情,補充道:“親生的。”
“你們都有孩子了?我怎麽不知道?”曹思喆提高嗓音問道。
許琅卻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站起身來,對沈芳說道:“吃完了沒有?吃完了回家,家裏的衣服還沒洗呢,我都沒衣服穿了。”
沈芳站起身來,對曹思喆說道:“那個,不好意思啊,我有事兒先走了。”
說完,沈芳就挽着許琅的胳膊,一行三人大搖大擺的離開了,留下一臉呆滞的曹思喆在現場淩亂。
其實,曹思喆這裏的情況其他的食客都看到了,當看到許琅他們離開之後,就用異樣的眼光看着曹思喆,那是看小三的眼神。
曹思喆的臉色異常的陰沉,他想掀桌子,可是,不等他發火兒,服務員走過來了。
“先生,請問您還有什麽需要嗎?”
“沒有!”
“那麻煩您把賬結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