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天沒有看到那個男人了,張晉中既感到高興,也感到疑惑。
高興的是,男人不來,意味着他暫時是安全的,至少對方不會對自己下手,疑惑的是,對方爲什麽沒來?是不是自己的死期到了,在這種負責的情緒當中,本來已經認命的張晉中,再次來到了門口,嘗試着推開門,原本他以爲大門還是反鎖着的,可是,事情再一次出乎了他的預料,随着他的動作,原本緊鎖的大門被他輕易的推開了。
門開了,張晉中先是一愣,覺得不可思議,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好久沒吃東西,餓昏了,出現的幻覺,又是,他狠狠地給了自己一巴掌。
疼,臉頰上火辣辣的疼,那熟悉的疼痛感讓他意識到,這不是幻覺,于是,他毫不猶豫的跑出了房間。
當他跑出房間之後,這才發現,自己是在地下室裏,他也想不了太多的東西,隻想在那個男人,那個惡魔出現之前逃出去,争取活命,于是,他不顧一切的朝着樓梯跑去,順着布滿灰塵和雜物的樓梯來到了樓梯口。
在樓梯口還有一道門,他伸出左手扭了扭門把手,門一下子就開了,張晉中想也沒想的就跑了出去,來到了外面。
到他跑出地下室,來到外面的時候,發現這是一個廢棄的爛尾樓,到處到是垃圾,荒草和污水,他已經顧不了那麽多了,就朝着外面跑去,因爲,他看到了太陽,這讓張晉中看到了希望。
就這樣,他深一腳淺一腳的跑了出去,開始大聲呼喊,希望引起人們的注意,幫助自己。
然而,這個地方太荒涼了一些,他跑了很久,都沒有看到人,偶爾遇到幾個人,在看到蓬頭垢面的他,都是發出一聲凄厲的喊叫,然後退避三舍,根本不給他任何的機會,直到他看到了許琅他們幾個人,看到了一線希望,就不顧一切的沖向許琅他們,然後被許琅他們救下,送到了醫院。
聽完張晉中的這番講述,許琅的眉頭緊蹙起來,陷入了沉思。
從剛才張晉中的講述當中,許琅聽到了三個名字,王文若、李靜雯還有孫啓航。
“王文若、李靜雯還有孫啓航這三個人你認識嗎?”許琅看着張晉中問道。
張晉中搖搖頭,苦笑道:“不認識。”
許琅眯了眯眼睛,心中想到,既然張晉中不認識這三個人,爲什麽這個自稱是王文若的人會這麽對待張晉中,如此變态的折磨他,如果,是因爲仇恨的話,他在折磨了張晉中之後,完全可以殺了他,或者和張晉中之前猜測的那般,直接砍掉他的四肢,将其關在地下室裏,任其自生自滅,許琅相信,要不了多久,在那種環境下,張晉中沒多久就會死亡的,可是,對方沒有這麽做,他隻是砍掉了張晉中的右手,然後将其囚禁起來而已,其它的什麽都沒做,爲什麽呢?
是爲了進一步的折磨和侮辱張晉中嗎?還是爲了其它的目的呢?許琅想不通。
另外,更讓許琅想不通的是,張晉中逃離那個地下室的過程,太順利了,順利的讓人想不通,原本緊鎖的大門,卻沒有鎖上,就連地下室的門也沒有上鎖,似乎,兇手是故意放張晉中一條生路,讓其逃離的,這讓許琅想不通,這個王文若到底想要做什麽。
許琅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查一查張晉中提到的這三個人,當然,還有張晉中本人的資料檔案。
于是,許琅就拿出手機,撥通了丁昊穹的電話,讓其去調查一下這四個人。
在挂斷電話之後,張晉中看着許琅,突然說道:“許警官,那個孫啓航我想起來是誰了。”
“哦?是誰?”
聽到張晉中這麽說,許琅猛地擡起頭,看着張晉中問道。
“大概在十年前,我代理過一起案子,委托人就是孫啓航,他因爲醉駕,晚上開車的時候撞死了一個人,在撞死人之後,他駕車逃逸了,但是,沒多久就被警方給抓捕了,我在接到他家人的委托之後,給其辯護,雖然最後還是敗訴了,但是,孫啓航當時也隻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并且賠償了死者家屬一筆賠償金。”張晉中說道。
“被撞死的人是不是李靜雯?”許琅連忙問道。
張晉中皺着眉頭想了想,想了很久,他搖搖頭,說道:“事情過去的時間太久了,我也想不起來遇害者是誰了,我記得當時遇害者的家屬是個三十來歲的男人。”
聽到張晉中這麽說,許琅下意識的眯了眯眼睛,然後又詢問了他一些關于這起十年前的案子,可是,張晉中可能是被囚禁的時間太長,精神出現了問題,也可能是身上的傷口導緻他無法專心的想起某一件事,他記起來的東西也不多。
面對這個結果,許琅雖然有些失望,但是,也沒有在追問什麽,他隻是問清楚了張晉
中被囚禁的地方,以及他當初去城北那個筒子樓所在的位置,還有他的那輛私家車的車牌号這類的信息。
在問清楚這些信息之後,張晉中也很疲憊了,醫院的護士這個時候,也過來給張晉中換藥了,在換藥完畢之後,張晉中就昏昏欲睡,再次昏睡了過去。
許琅在得到這些信息之後,沒有繼續留在病房,而是打電話,讓公安分局派了兩個同志過來幫忙照看張晉中,而許琅則回到了C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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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琅從醫院回到CSY之後,張晉中的檔案資料已經擺在了他辦公桌上。
張晉中,男,四十二歲,碩士學位,在正義律師事務所工作,張晉中碩士畢業的時候是二十六歲,在正義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三年,快三十歲的時候才通過實習考核,獲得了律師資格證,三十歲的時候才正式成爲一名律師,現在是一名四級刑事律師。
在張晉中從事律師行業十二年的時間裏,他前前後後代理了近百起案件,其中勝訴三十多起,這在律師這個行業來說,不算多麽拿得出手的履曆。
根據資料顯示,張晉中在剛成爲律師的時候,曾經爲了一起刑事案件花費了足足三年時間,才得以勝訴,他也是因此一戰成名,隻是,在成名之後,他所代理的案件,勝訴的并不是很多,因此,找他代理案件的委托人也不是很多,收入自然和那些知名的律師無法媲美。
就最近五年,張晉中代理的所有案件來看,除了少數的幾個案件之外,他都是被告人的律師,雖然,這些案件最後他都敗訴了,但是,都給被告争取了很大的利益,其中,最經典的則是一個被告人因爲殺害了自己的妻子,還進行了分屍過程,一審的時候,判處了這個人死刑,但是,在張晉中的辯護之後,這個人最終隻被判處了十八年的有期徒刑,理由則是遇害者在生前和被告已經處于分居狀态,時間長達七年時間,而遇害者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出軌了,而且還生下了一兒一女,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受害者在遇害前夕,多次轉移男方的财産,甚至還和情人密謀企圖殺害被告人,而被告人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提前動手,殺死了妻子,并且将其分屍。
被告人在被警方抓捕之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态度良好,而被告人的家人積極主動的賠償了遇害者家屬一筆錢,也獲得了遇害者家屬的諒解,最後,二審的時候,判處了被告十八年有期徒刑。
除了這起經典案件之外,張晉中還有其它的一些案例,最後,都成功的幫助當事人或輕或重的減輕了懲罰,而張晉中從中也得到了不少的律師費。
在看到這些資料之後,打着哈欠的羅佳妍就有些憤憤不平的說道:“當律師的都沒有一個有良心的,學了那麽多法律,就爲了錢,幫助那些罪犯辯護,他們的良心被狗吃了,難道良心不會痛嗎?”
聽着羅佳妍那明顯帶着情緒的問題,許琅笑了笑,搖搖頭,說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起案件,我們在看到遇害者的慘況之後,都會下意識的站在遇害者的這一邊,覺得兇手是罪大惡極,有很多人爲他們說話,可是,兇手呢?被告人呢?他确實是犯了罪,可是犯罪不代表沒有人權不是嗎?他們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法律去保護,而律師不是法官,他們隻爲自己的當事人和委托人進行辯護,以法律爲工具幫助當事人和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站在他們的角度上,他們這麽做也是沒錯的,罪犯也是有人權的,如果,一個人犯了罪,我們就把他們打入深淵,打入十八層地獄的話,這樣是能減少犯罪率,也會警醒很多人,但是,法律講究公平,公正,我們這麽做,對于受害者來說,是公平公正了,可是,對于罪犯來說,卻是不公平公正的,我們警察在偵破案件,是爲了給受害者及其家屬說話,而法官是給法律說話的,而律師則是需要給當事人說話的,不管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他們的職責就是給當事人争取利益,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所以,我們經管在很多時候,對那些幫助被告辯護的律師有很大意見,但是,他們其實沒有做錯,也正因有了他們,我們國家的法律還會越來越健全,懂了嗎?”
聽到許琅這一番長篇大論,羅佳妍忍不住翻了個白眼,打了個大大的哈欠,撇撇嘴說道:“知道了,知道了。”
看到羅佳妍這個樣子,許琅無奈的搖搖頭,沒有再說什麽。
其實,在警察隊伍當中,和羅佳妍有着一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在社會上這種思想也很多,每一起案件的發生,警察都會第一時間去偵破此案,爲了偵破案件,找到真相,抓捕兇手,警察付出了很多代價和心血,可是,在審判的時候,因爲被告人請的律師,讓很多罪大惡極的人,原本應該受到嚴厲懲罰的犯人,最後,都或輕或重的減輕了處罰,第一個不滿意的自然
是受害者及其家屬,第二個自然就是那些辛辛苦苦辦案的警察了。
在他們看來,這些罪犯就應該槍斃,應該上絞刑台,可是,很多人到最後,都沒有判處死刑,得到應有的懲罰,心裏不舒服是正常的,可是,華夏國是一個法律的國家,凡是都講究法律,法律不單單是保護那些受害者的,也要保護那些施害者,隻要在法律保護的範圍之内,罪犯也是要受到保護的,而且,在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而華夏國存在死刑,除了警示那些罪犯,給世人一個警醒之外,其實,在很多案件當中,死刑的判處都是慎之又慎的,畢竟,懲罰犯罪隻是一種手段,而預防和阻止犯罪,才是最終的目的。
這些道理其實羅佳妍是知道的,隻是,她的心理不舒服還是有的,對此,許琅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對于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人,許琅不做評價,至于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律師,從現在查到的這些檔案來看,他至少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看完了張晉中的檔案之後,CSY也調取了孫啓航的檔案資料。
根據檔案記載,孫啓航,男,現年三十八歲,曾經是一家公司老闆的兒子,算是一個富二代吧,他在十年前,确實因爲酒駕而撞死了一個人,而這個被撞死的人是個女人,這個女人不是李靜雯,而是李靜琦。
在2007年,一月八号的晚上,孫啓航和幾個朋友去酒吧喝酒,喝完酒之後,駕車回家,那天晚上,外面下着雨,因爲下雨,道路濕滑,視線不好,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導緻孫啓航在一個拐角的地方,開車撞死了走出來的李靜琦。
李靜琦被撞之後,當場死亡,孫啓航沒有立即報警,更沒有把李靜琦送往醫院救治,而是駕車逃逸,回到家了。
在事後,警方調查到孫啓航的時候,他主動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律師張晉中的辯護之下,孫啓航最後隻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在2014年,孫啓航就刑滿釋放出獄了,現在在其父親的公司上班,已經結婚了,有了一個兩歲的女兒,日子過得也算可以。
在查到這份檔案卷宗的時候,許琅發現,李靜琦在遇害的時候,隻有二十六歲,她有一個未婚夫,未婚夫就叫王文若,而李靜琦還有一個妹妹叫李靜雯。
在這起案件一審出來之後,李靜琦和王文若曾經因爲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但是,在二審之後,還是維持了原判,他們在收到了孫啓航的賠償金之後,安葬了李靜琦之後,李靜雯和王文若就離開了S市,至于他們去了哪裏,檔案上沒有記錄。
在看完這份檔案卷宗之後,許琅就基本可以确定,張晉中應該沒有撒謊,因爲他提到的孫啓航,李靜雯還有王文若,都是真實存在的人,不是他虛構出來的,而這幾個人都和十年前的一次車禍有關系,如此看來,似乎張晉中的離奇遭遇,應該和十年前的那起車禍案子有關。
難道那個找張晉中的男人真的是王文若嗎?他這麽做,就是爲了複仇?
目前看來,似乎複仇是最大的可能性,可是,許琅總感覺這起案子有些奇怪。
第一,十年前,許琅才剛剛進入公安系統工作,而他當時是在刑偵二隊工作的,孫啓航的案子應該歸交警部門負責,刑偵二隊不會插手這起案子,許琅也不記得自己經受過這起案件,如果兇手真的是王文若,是爲了給李靜琦複仇的話,他應該去找當時負責這起案子的辦案人員,不應該找自己才對,可是,對方以自己的名義寄快遞,最後,快遞送到自己的手上,還給自己打電話,挑戰自己,這有些說不通。
第二,如果這起案子真的和十年前的車禍案有關的話,王文若這麽做爲了複仇,許琅可以理解,但是,他爲什麽隔了十年才行動呢?爲什麽在審判結束之後不行動呢?或者是在孫啓航出獄之後行動呢?爲什麽要等待十年的時間?難道,在此期間,還有什麽其他的因素在裏面嗎?
第三,快遞盒子當中的人手是張晉中的,按理來說,王文若要報複的話,應該是找孫啓航才對啊,畢竟,他才是真正的兇手,而張晉中隻是幫助孫啓航辯護而已,張晉中是個律師,他這麽做沒有什麽原則性的問題,爲什麽王文若第一個下手的卻是張晉中呢?
第四,對方在找到張晉中的時候,提到了李靜雯,而沒有提到李靜琦,這是爲什麽?如果這一切真的是王文若實施的話,那麽,李靜雯在這起案件當中又扮演了什麽角色呢?
第五,如果給自己打電話和寄快遞的人和囚禁張晉中的人是同一個人,是王文若的話,那麽,他現在在哪?孫啓航現在又在哪?他接下來會做什麽呢?
這些疑惑現在都不得而知,想要弄清楚這些問題,許琅覺得,還需要從十年前的拿起車禍案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