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的問題成爲了原則性問題:西斯你或者在做僞證,或者你妨礙公務。在警方審訊過程中,向警方提供虛假信息可構成妨礙公務罪。在法庭上撒謊,涉嫌做僞證。
法官道:“請被告回答,爲什麽證詞不一樣,并且說明最終證詞。”
這時候陪審團因爲此情此景對西斯會産生負面的看法。不僅因爲和珍妮談心,重要的是他的證詞前後不一緻。這是比較要命的。雖然還沒有進入實質的證據控辯階段,但是西斯的人設已經變得非常黑暗。
白落今天百忙之中抽空參加了聽審,她戴了帽子和墨鏡。作爲CA的畢業生,她嗅覺非常敏銳,庭審下來感覺有異。白落移動坐到了司馬落身邊:“怎麽回事?”
司馬落看了一會才認出是白落。怎麽回事?你問我?簡單說紅顔禍水。複雜點說西斯得罪曹小人,但是要麽你用錢去安撫他,要麽你不要露出尾巴。西斯搶了曹雲女朋友,監控其手機,不道歉,不給錢,還要求曹雲對待他如同春天一般的溫暖。去死吧地球人!
司馬落來聽審是來看曹雲的損招,他并不希望西斯被定罪,真相很清楚,肯定是鬣狗綁架了珍妮,殺害了珍妮。
“曹雲幹的。”
白落大驚失色:“曹雲殺了珍妮?”
“不,不。”司馬落忙道:“曹雲要弄死西斯。”
“爲什麽?”白落不理解。
“爲什麽?”司馬落反問。
“對啊,爲什麽?”
司馬落看了白落好一會:“曹雲認爲你和他分手原因是西斯。”
“不對啊,以前可能是這麽認爲。後來他知道我的身份,應該知道我和他分手不是因爲西斯。”
司馬落:“可是他不會怪你,也不想怪自己,于是就堅持是西斯幹的。另外CA監控他的手機,沒有道歉,沒有賠償,西斯作爲三腳貓小組的組長,那自然要背這個鍋。還有曹雲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太閑了。最後一點,他想做一個翻手爲雲覆手爲雨掌控法庭的人。有沒有罪不是法官說的算,是他這個律師說的算。要麽說我爲什麽見他會心虛?”有才就算了,還有野心,求證自我能力的野心才是最可怕的。他會努力嘗試别人認爲不可能的事,以此來證明自己的能力。
比如西斯基本不可能被定罪,但是因爲我大曹雲介入,西斯就有罪了,其心中會充滿幸福的滿足感。簡單總結就兩個字:悶騷。
白落品味一會,挺溫暖的,她很願意曹雲是爲她才這麽幹。白落問:“就你看,結果?”
司馬落道:“就我對曹雲的了解,原本是勝負八二開,現在勝負是二八開。你可以當我在吹牛。以防萬一我勸你現在就去見見曹雲。”
白落:“我去?”
司馬落:“不要空手去。”
“嗯?”
“帶上錢。”
“他、他有這麽現實嗎?”
司馬落想了一會:“我不知道你怎麽會問這個問題?他一向都是這樣的人。沒錯,曹雲是一個有原則的人,在沒有觸碰原則情況下,錢是可以搞定他的。”
庭審繼續。
王磊道:“被告,你已經發布了禁令,禁止個人原因單獨外出,禁制個人原因夜晚外出。爲什麽批準了珍妮單獨在晚上去參加漫展呢?”
西斯回答:“因爲我知道珍妮盼望這個漫展已經很久了,對我提過很多次。”
王磊問:“你是因爲和珍妮私人關系才同意的,還是因爲珍妮渴望參加漫展才同意的?”
司馬落看不下去:“無論西斯選哪個,接下去都會有麻煩。”
西斯:“都有一定關系。”
王磊翻草稿數秒:“哈哈,原來你們公司選出來的組長這麽有才幹……在珍妮參加漫展的第二天,你開車去西鎮,詢問過珍妮安全回來了嗎?”
西斯還沒開口,王磊揮動口供:“不要再撒謊了。”
西斯無奈回答:“沒有。”
王磊:“爲什麽要發布禁令?”
西斯:“因爲我們存在着有一定武裝的對手和敵人。”
王磊:“既然這樣,你完全不擔心珍妮?”
西斯:“人總是有僥幸心态。”
王磊:“如果隻是僥幸,你應該打電話确認自己是不是僥幸。而你沒有,作爲組長你沒有關心自己組員的安全。難道是你知道珍妮已經出事了?”
“反對。”
王磊攤手:“OK,我換個問題。你是不是不關心珍妮死活?”
西斯道:“我當天去西鎮是有重要事情要做。”
王磊問:“比珍妮的安全還重要?”
西斯愣了愣:“這倒不至于。”
王磊:“我需要你解釋爲什麽不關心珍妮的安全。”
西斯終于生氣了:“我哪知道會出事?我又不是預言家。”
王磊:“我能不能理解,在你們公司中,你這種行爲是渎職行爲?假設你關心或者阻止珍妮,悲劇也許不會發生。此後的悲劇也可能被阻止。”
西斯想了很久:“是的,這件事是我的錯。”
“你的錯誤實在太多了,根本沒有多少做對的事。你應該自裁……不、不。”王磊把稿子一收:“要麽你渎職,要麽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西斯大聲道:“我沒有殺珍妮,我也不可能殺她。”
王磊嚴肅道:“你有沒有可能殺她,這個問題在二十分鍾之前我們已經讨論過。結果是有,你有殺珍妮的動機。如果你現在否認,那麽我們必須重新開始二十分鍾前的問題。”
辯護律師忙站起來:“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情緒有些激動,懇請暫時休庭。”
王磊:“不同意,在我的詢問之下,被告已經開始露出馬腳。現在休庭會讓法庭放過真正的罪犯。被告的情緒激動,同時也說明了他的情緒易怒。這更增加了被告殺害珍妮的可能。”
法官道:“缺乏正當休庭理由,申請駁回,庭審繼續。”
王磊:“現在我們讨論一下,7号晚上到8号淩晨,你在哪,做什麽,有沒有證人……對了,由于你們是某公司,有一定特殊性。所以你的下屬證詞隻有參考作用。除了你下屬之外,有人能證實你這段時間的活動嗎?”
辯護律師:“反對,被告下屬證詞是有效的。”
王磊道:“法官大人知道他們是什麽公司,懇請法官大人客觀思考他們存在包庇的可能性。”
法官:“可是就算是被告下屬,我也沒看見有證詞證明這段時間被告的情況。”
王磊道:“沒錯,法官大人,我是擔心辯護律師臨時增加一些證人。”
法官:“本席不會采納這類證人,除非是非公司員工。”
王磊:“被告,請回答。你那段時間在幹嘛?”
西斯道:“我和一位副隊長換班,我負責上午八點到晚上八點的工作。工作結束之後,我回房休息。”
王磊向法官說明:“因爲他們公司的特殊性,他們剔大樓部分監控。但是……被告,你确定自己在當晚沒有離開所住的大樓?”
動機确立,現在是作案時間确立。曹雲知道主證據薄弱,于是從側面出擊。西斯和律師演練過,很希望進入主證據控辯環節,但是控方不主動進入,辯方難以主動進入。
西斯無奈道:“晚上九點左右我出門。”
王磊:“做什麽?”
西斯:“去附近的街道吃拉面。”
王磊:“什麽時候回去?”
西斯:“十一點左右。”
王磊笑:“你吃了兩個小時的拉面?是用手拉的,還是用菊部拉的?”草,名律師用詞怎麽這麽粗鄙。
司馬落站起來:“我看不下去了。”
……
曹雲身穿大短褲,搬了一把躺椅,躺在山崖邊,桌子上放了果汁,正在享受太陽的沐浴。
司馬落回來到後院,在曹雲身邊站立看山崖下的風景:“對方律師根本沒準備好。”
曹雲道:“我知道,他們肯定隻準備主要證據的辯護工作。這是辯護律師的優勢,辯護律師打掉一件重要證據,基本上被告就無罪了。我讓王磊不要和他們這麽玩,作爲控方可以自己制定遊戲規則。”
司馬落道:“可是要定罪仍舊是繞不開主要證據。”
曹雲道:“第一件證據是内衣血迹。現在西斯是什麽人品?他就是個混蛋,他解釋的證詞能讓陪審團相信嗎?王磊是順着竿子打他,逼迫他承認和珍妮有私人關系。到了這項證據,王磊會反竿子打他,你說和珍妮有私人關系,如何證明呢?難道你不理會公司的嚴格規定,你不理會珍妮有丈夫的事實,隻爲了一時的快樂?爲什麽你的同事全部說你和珍妮隻有工作關系?他們瞎了,還是他們傻了?真相隻有一個,你爲了掩蓋殺死珍妮的事實,從而虛構出和珍妮的關系。在珍妮死後,你爲了自己,仍舊惡毒的利用她,诽謗她。”
“草!”司馬落看曹雲:“你也太毒了。”
“無毒不律師。”曹雲道:“不過你也别太看得起我,西斯十有八九最後還是會無罪。到了絕境,西斯律師會把鬣狗綁架十人的事翻出來,導緻殺害珍妮的兇手存疑。未必是西斯,也可能是鬣狗。畢竟鬣狗主觀上存在巨大的殺人可能。不過庭審過程一定會讓西斯永生難忘。我希望他能拷問下自己的靈魂,該不該自殺謝罪呢?哈哈!”
“你逼死一個人,還很得意?”
曹雲:“那得看死的是誰。司馬,有人搶你女朋友,你會不會祝福他們幸福美滿,白頭到老?”
司馬落毫不猶豫回答:“我會。”
“實際上你比我無恥。”
司馬落:“可是西斯人家沒搶白落。”
曹雲道:“是,事實上他們兩人沒有那種關系。但是我在得知林落……白落CA身份後,通過缜密分析,我認爲西斯在妻子死後曾經追求白落。被白落所拒絕。”
“就算是,那也是你和白落在一起之前的事。”
曹雲道:“你對你老婆前夫有什麽看法?”
“不是前夫,隻是追求,并且未遂。”司馬落抓狂。
曹雲:“好像……好像是我沒道理。”
司馬落:“本來就是。”難得你能承認自己沒道理,孺子還是有藥救的。
曹雲:“我沒道理犯法嗎?不犯法我爲什麽要講道理。我就是道理。”細節很多,帥氣,成熟,多金的西斯追求白落,白落可曾動心。也許動心過,也許沒有。也許就足夠了。莫須有,爲什麽要有?作爲一名律師,我堂堂正正用法律武器羞辱他、殺死他,哪裏錯了?哪裏犯法了?
司馬落語塞,聽起來曹雲是胡攪蠻纏,但是曹雲說的全部在點子上。
以最近‘迪尼斯’搜包爲例,新聞一出來,一片聲讨聲。從社會道德等角度來說,迪尼斯的行爲并不妥當。最新消息:迪尼斯拒絕調解,表示會繼續搜包。這時候不僅隻是聲讨,大家轉變成謾罵。
也有少數人問了一個問題,迪尼斯這樣的行爲合法嗎?有沒有觸犯法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規定,不得搜身和檢查随身物品。迪尼斯肯定犯法,不過問題在迪尼斯是負有行政、民事還是刑事責任呢?
如果是民事責任,民衆必須自訴,要求對方道歉和賠償一定經濟損失。
如果是行政責任,有關部門(蝦也不知道哪個部門)有權對迪尼斯進行罰款,并且要求整改。
如果是刑事責任,那警方必須立案調查。
首先迪尼斯這樣的行爲屬于違法行爲,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你被搜包,提供視頻等證據,可以起訴迪尼斯。迪尼斯基本會敗訴。
然後呢?然後就木有了!
迪尼斯在國外一些分店允許自己攜帶食物,在高岩不允許顧客攜帶食物,這條是否違法呢?很抱歉,這條不違法,這是商家自身的經營行爲。随便說一句,迪尼斯控股方是國資,屬于合資企業。實際上是自己人在搜自己人。
迪尼斯好像是世界記錄,這麽誣陷犯法嗎?鬼知道,反正蝦甯可得罪迪尼斯,也不敢得罪國資。
PS:上次PS之後,本蝦想說是:訂閱支持正版就非常非常好了。另外一小撮稱加更可以解決吃肉問題的讀者可能沒注意到,本書剛開始每章是兩千字,現在已經加更到每章四千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