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右道:“目前測謊的争議很大,有美國專家稱測謊準确率達到96%,甚至百分百。可是按照歐洲科學家的試驗,在實驗室的條件下對普通人進行測謊,其準确率隻有64-%71%之間。”
以美帝爲例,美帝很多征服雇員,諸如警探,FI和CA,地方州重要雇員等每年會進行一次測謊,有些崗位甚至半年,三個月進行一次測謊。
司馬落道:“我希望法官能同意測謊,測謊結果隻作爲參考證據。”
巴右繼續反對:“小美在精神病院住了兩年,其精神狀态本就不能和普通人比較,用測謊的方式很容易得出錯誤的結論,我反對檢方提出的測謊要求。”
一号法官:“對不起,本法庭目前還不具備測謊的能力。”
那怎麽算?
司馬落站起來,開始分發複印件:“這是519中午的資料,可以證明小美說的實情,巴松和謝陸在某酒樓包廂吃飯。有多重旁證,第一條是小美手機的通訊記錄,當天上午聯系過這家酒樓。第二條是小美保存的買單花費憑證。第三條,服務員和領班們的證詞,證明巴松經常光臨本酒樓。第四條,謝陸的入境記錄表明三年前519上午九點在曼谷入境。第五條,小美工作記錄本上記載,519當天上午九點,和司機去機場接謝陸。”
司馬落:“反證了金雷提供的520當天會見了謝陸和巴松這一證詞。”
巴左邊看複印件邊道:“這些資料隻能說明謝陸當天很可能和巴松一起在這家酒樓吃飯,根本沒有意義,對小美的證詞沒有任何的輔助證明作用。”
司馬落道:“請看最後一份,是小美當時男朋友的證詞,當時小美和男朋友在戀愛中。小美男朋友表示,有一次小美和他說過巴松很恐怖。男朋友問,什麽恐怖。小美說,你知道越南泥石流嗎?男朋友說,不知道。小美和他說,有一戶人家阻擋了越南施工隊的進程,他們就制造了泥石流。男朋友很驚訝,你不要亂說。小美說,不是亂說,前幾天東唐的老闆跑到曼谷來了,他們一起議論怎麽處理這件事。由于小美的男朋友如今已經有妻兒,并且家庭美滿,所以隻是約他出來問了幾個問題,并沒有将他請到法庭來。如果有需要可以連線小美的男朋友。”
巴左:“是不是有人收買了小美男朋友呢?”
一号法官道:“這份證詞是法庭派人和其接觸記錄的,至于之前他是否和其他人有接觸,法庭不保證。本席認爲,從這些材料來看,小美所說的可信度很高。”
巴左偏頭低聲:“怎麽辦?”正常法庭會對小美證詞存疑,但是烈焰法庭似乎決定相信小美的證詞。
巴右看了看身邊席位的令狐蘭和曹雲:“先不着急。”
許久後,一号法官問:“一号和二号辯護席有沒有問題要問證人?”
曹雲舉下手,站起來,沉思片刻:“證人,你作爲私人助理在巴松手下工作多久?”
小美回答:“我22歲大學畢業,進入巴松集團行政秘書處工作,23歲成爲巴松的行政秘書,當年成爲私人助理。”
曹雲問:“你認爲你成爲私人助理是因爲漂亮,還是因爲能力?”
小美回答:“能力。”
曹雲道:“根據我的了解,我不太認爲老闆會和私人助理有長期太過親密的關系。一旦超過工作關系,兩人的工作關系就難以維系。證人,你和巴松超過工作關系幾次,是哪一年?”
小美很久才回答:“兩次,25歲時候,我們去瑞士出差。後在當地停留旅遊了三天,恰逢聖誕節。他送了一份很貴重的聖誕禮物給我。”
曹雲問:“你知道他拍了?”
小美:“是。”
曹雲:“你沒反對?”
司馬落提醒:“有資料,實話實說。”視頻可以看出小美是否反對。
小美:“沒有。”
曹雲道:“你知道巴松的太太曾經是她的私人助理嗎?巴松三十歲結婚,結婚對象就是私人助理。”
小美:“知道。”
曹雲道:“你崇拜巴松嗎?”
小美:“不。”
曹雲道:“根據我的了解,巴松從來沒有對公司員工,職員,雇員有任何不檢點的行爲。相反,巴松集團總部的員工都知道巴松有一句口頭禅:兔子不吃窩邊草。另外你說,你在婚禮當天未婚夫收到硬盤?”
小美:“對,快遞送達。”
曹雲問:“你怎麽知道是巴松幹的?”
小美:“隻有他手機有。”
曹雲問:“他存在手機裏?”
小美:“對。”
曹雲道:“小美,對于一位經常出國的人來說,手機裏是不太可能存有這類視頻。而且大家可以想一想,巴松是什麽身份,他爲什麽做這樣的事?且不說别的,他難道不知道小美知道他很多秘密嗎?”
曹雲道:“兩次,辭職兩三年前的兩次,之後兩人一直沒有超過工作關系。在小美辭職時,巴松卻惱羞成怒……難道大家不覺得這份證詞本身就有問題嗎?小美被退婚,被鄙視,失戀,巴松擔心她報複。可是小美如果真的要報複,直接聯系檢察官就可以了。巴松在曼谷有勢力,但是還沒有一手遮天的能量。”
曹雲道:“這樣吧,司馬落不是要求測謊嗎?雖然法庭沒有條件,但是我相信法庭可以創造條件,我們就測一測到底是怎麽回事,你有沒有說實話。再或者,我申請休庭,請烈焰法庭和你前男友的現任妻子聯系,看到底是怎麽一個情況。”
一号法官:“小美,在烈焰法庭最好說實話,做僞證的後果極其嚴重,不僅你有麻煩,你親近的人也很可能會有麻煩。”
小美爆發:“我說的包廂對話都是真的。”
曹雲提高音量問:“那什麽是假的?視頻并不是巴松手機拍攝的,而是你手機拍攝對不對?”
小美不回答,開始扯頭發,一下一下如同梳頭一般從上而下拉扯頭發。
曹雲:“昨晚令狐律師和一位叫小花女士進行了電話溝通,女士說了一個愛情故事,這裏我描述一下這個故事。”
小美、小白和小花是三位大學同學,關系很好。小白畢業之後進入世界五百強企業,工作努力,很得賞識,上升速度極快。由于小白工作忙,沒時間戀愛,所以一直是單身狀态。在成爲部門經理,事業比較穩定後,小白增加了很多私人交往的時間,也和之前的同學朋友恢複聯系。
小美用了一些手段成爲了小白的女友,女追男,很簡單。小花一直喜歡着小白,甚至爲了小白,放棄高薪,進入同一家公司,在小白手下工作。因爲愛,小花忍痛祝福他們。
可是在他們結婚前夕,小花猜密碼打開了室友小美的手機,看見了小美保存的視頻。她認爲小白被騙了,很爲小白不值。小花請快遞把硬盤送到了小白的手上。
小白傷心欲絕,小花不離不棄,兩人終成眷屬。
曹雲道:“巴松是真的關心你,他認爲是因爲他導緻你沒有成婚。通過烈焰查詢,巴松向你住的精神病院捐獻了五百萬。我很不理解,爲什麽你反而會怨恨巴松?爲什麽你要把自己的錯誤強加在巴松身上?巴松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但是在這件事上,我認爲你做的很不對。是你拍攝了視頻,是你保存了視頻,你因爲視頻受傷卻責怪巴松。我本人對此不理解。”
小美怒道:“可是他答應了,他聖誕不回家,就是因爲受不了自己的妻子。他說他要和妻子離婚,所以我才……我沒想到,回到曼谷後,他和我說,他還有孩子。給了我一筆錢,讓我當聖誕的事從來沒有發生過。我能怎麽樣呢?”
司馬落提醒:“證人,私人恩怨就不要再說了,重點是你的證詞。”
小美:“我發誓,我說的謝陸和巴松包廂對話都是真的。”
曹雲道:“鑒于證人的人品,我建議法庭不采納證人的證詞。”
司馬落道:“證詞和人品無關。”
曹雲道:“無關?關系大了,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編造的謊言中。事實證明,巴松沒有對不起她,她仍舊要維持自己的證詞,陷巴松于死地。目的呢?爲了正義嗎?還是有人給了錢?或者是,她潛意識相信是巴松導緻了她的悲劇發生。證人,你現在回答我,是什麽驅使你走出來指證巴松?”
“我不知道。”小美雙手抓頭發:“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突然暴躁在身上亂抓,雙手舉起,看曹雲,眼神很哀怨又瘋狂:“小白……小白……”
“警衛。”曹雲後退。
在小美抓到曹雲之前,警衛攔截和控制了小美,看着小美在地上咆哮,曹雲看司馬落:“大哥,她是真有精神病。”
這點曹雲在昨晚就已經知道,所以令狐蘭才會想辦法和小花聯系。一個正常人怎麽可能把自己困在精神病院那麽久?在分析烈焰法庭資料,曹雲邏輯推理認爲,小美的家人順着小美,編造了一個謊言,讓小美留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小美慢慢的相信了這個謊言,病情也得到了控制。
伴随着曹雲指出可疑處,小美回憶起真實情況,難以的接受她重新發病了。
那小美所說的包廂證詞是真是假呢?
小美病情得到控制,她正常的記憶都存在,隻不過扭曲了其中一部分事實。小美很可能說的是實話,就小美剛才表達來看,除非有人讓她背台詞,否則包廂對話是真的。加上小美前男友的證詞……
一旦證詞坐實,謝陸就不可能再翻身。所以必須打掉小美的人設。曹雲很猶豫,昨晚和令狐蘭對此事進行了分析。曹雲認爲,隻要不揭穿謊言,隻要讓她留在老家,小美有可能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令狐蘭認爲,小美一旦出庭作證,必然會驚動司法部門,離開烈焰法庭後不會清靜。真相遲早會被調查出來。錯就錯在她不應該來烈焰法庭,錯就錯在鏡頭将她列入了證人名單。
真實故事是,小美的家人和其青梅爲了配合治療,統一口徑。原本見其病情穩定,可以出院。沒想到鏡頭派人潛入醫院,和小美進行了溝通,獲得了巨大的收獲。鏡頭并沒有調查小美故事,他很高興拿到關鍵證詞,并且在不久後,将小美偷出精神病院,送到烈焰法庭的證人名單上。
一位成功人氏基本上不太可能是一位毫無優點的惡棍。事實上,成功人士之間有很多的相同點。除非是X後代。就曹雲認識的成功人士,聽說過作風不好的,惡毒的,吝啬的,但是沒聽說對會對自己身邊工作人員下手。
當然,巴松有可能是例外,他就是一個惡棍。那問題來了。第一個問題前面說了,爲什麽巴松要和小美同歸于盡呢?隻要小美把硬盤曝光,巴松的損失肯定更大。第二個問題,巴松既然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既然知道小美清楚自己幹過多少壞事,爲什麽在得罪小美的情況下,還不滅了她的口呢?
在來烈焰法庭之前,曹雲查詢過巴松集團總部的情況。發現諸如行政秘書處,諸如巴松司機,高層保安等。和集團高層有直接關系的部門和員工,人事變動率非常低。并且巴松集團總部的利福明顯好過子公司利福。巴松是很得員工心的老闆。
……
小美是司馬落手中的一張王牌,司馬落自然無法接受就被曹雲打掉小美人設。司馬落在小美被帶離,法庭恢複秩序後,首先開口:“我請法官注意核心重點,小美提到的519謝陸和巴松會面,還有會面的内容,屬于很客觀的一種陳述。并且有大量輔助證據說明小美的陳述可靠性。不能因爲小美的精神狀态,就否定她所說的一切。如果烈焰法庭是普通法庭,小美兩年的精神病史,甚至沒有出庭的資格。所以這裏,我想申請法庭接受小美核心證詞。”
曹雲:“檢控官胡攪蠻纏,事實已經擺在面前,還要求法庭接受核心證詞,這純屬強盜理論。”
司馬落道:“不,大家不要忽視小美前男友提供的證據,那時候小美和他熱戀,小美很健康。”
曹雲:“如果是這樣,她的前男友就是核心證人,就應該出庭接受質詢。我們不清楚有什麽背景故事,但是以鏡頭的能力,要制造一些證據并不難。我申請法庭考慮客觀理由,忽視小美提供的任何證據和證詞。”
一号法官:“考慮到客觀因素,特别是小美存在很深的心機,故而其證詞不能成爲呈堂證供。隻可作爲參考證據和優勢證據。”
優勢證據是民事才有的詞,不過烈焰法庭并非普通法庭,這裏的規則是疑罪從有。
一号法官下結論後,司馬落也不着急,坐下來喝水調整心态,後道:“申請第三位證人藍雲出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