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這一次,而且是生了一場病回來的這一次,跟她嘗試兩個多月,就輕易放棄呢?
不該的,她不該會這樣的。
所以,一定是因爲什麽事情,她才被逼無奈離開,就像,上次一樣嗎?
餘都忙就要從床上起來,摸索着自己的手機要給宋青楊打電話。
可就在他終于摸到手機,尋到她的号碼想撥過去的那一刻,指尖卻頓住了。
因爲她突然想起宋青楊說的話——
【餘都,我已經三十了,不是個年輕的女人,我也沒有那麽多的時間去等你,尤其是,當我夜夜被噩夢纏身,當我想到你無法愛上我這件事……
對不起,我覺得很累,很辛苦,又或者,是我對你的愛不夠深……也是啊,畢竟我愛上你,也是因爲你跟我二叔的那點相似……這樣的感情,自然沒法深的……】
她愛上他,是因爲他跟宋衍生的那麽點相似,而她這麽多年的執着,都是爲宋衍生。
而他,不是宋衍生。
是了,他不是宋衍生,所以她才走的如此輕易。
兩年前是因爲身體的病。
兩年後的現在,是因爲心裏的病。
說到底,鬥不過是因爲他不是宋衍生,不是她心裏那個真正愛的至深的人,罷了。
張媽看着餘都蒼白的臉色,有點擔心的問了句:“餘先生,你……你不打算打電話給大小姐了嗎?”
剛才他的動作和表情,分明是決定将大小姐追回來的,不是嗎?
爲什麽突然就停止了?她不解。
餘都薄唇微動了下,然後輕輕搖頭:“算了……”
張媽詫異:“餘先生,你……你真的要放棄大小姐了嗎?”
餘都眼眸顫了顫,跟着道:“張媽,不是我放棄她,而是我們本來就不該走到一起,我們之間……的确如她所說的,不合适。”
張媽張了張嘴,很想說什麽,可是最終,卻放棄了。
感情的事情,到底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旁人說再多,都是無用的。
張媽說:“餘先生,您身體還弱着,還是先躺下休息一下,還有這雞湯,您也喝了吧,還是身體要緊。”
餘都坐在那裏,沒有動,也沒回回答。
張媽很想再喊他一聲,最終,不忍。
張媽離開了房間,餘都一個人坐在床上,這是宋青楊的房間。
房間裏的許多擺設,還是宋青楊離開時的樣子。
牆上,還有宋青楊的照片。
那時候的宋青楊,應該年輕點兒,大概十八九歲的模樣。
青春靓麗,帶着一絲懵懂生澀。
她穿着一件白色拼接紅白點的長裙子,站在草坪上,笑意嫣然的看着鏡頭。
背後青草數目,藍天白雲,風景很美。
她會笑的這麽美麗溫婉,必然是拍照片的人,是她心裏放不下的人。
比如說,宋衍生。
餘都的嘴角扯出一個苦澀的笑,閉上眼睛,直直的躺在了床上,許久沒有動。
白熾燈的燈光暈照在他蒼白的臉上,将他英俊的五官暈染的半透明。
他在想,他是真的很難愛上别人嗎?可是愛究竟是什麽?
要怎麽樣,才能代表他愛上了一個人?
有心痛的感覺,有不舍,有歡喜,甚至有怨恨,這,難道不是愛嗎?
真的,不是嗎?
……
三個月後。
時間已經進入深秋,天氣越來越冷。
而這一天,對于宋青楊來說,是個不錯的日子。
這一天,她肚子裏的孩子五個月了,她去了醫院做了檢查,孩子的狀況良好。
而同樣是這一天,醫生再次建議她,她的身體狀況不适合懷孕,如果時間繼續下去,随着孩子越來愈大,她暫時被控制住的病情很大幾率會惡化。
宋青楊對醫生說了謝謝,問醫生:“你可以感覺到他在動嗎?我可以,所以,讓我放棄他,也是一種謀殺。”
醫生一怔,皺眉,到底是無法在說什麽。
因爲同樣的話,她在之前也跟她說過,毫無用處。
在宋青楊離開時,醫生還是道:“小姐,你的決定别人無法去更改,但是我還是要說,你如果堅持留下這個孩子,你的癌細胞擴展幾率,會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甚至可能會危及到孩子……你明白我什麽意思……”
宋青楊眼眸顫了下,跟着扯唇一笑:“但是,還是有百分之二十的希望,不是嗎?而且我相信,我可以挺過去,我的孩子也可以……我選擇希望。”
醫生最終無奈的聳肩,說:“好吧,這會是我最後一次這麽提醒你,以後,我會盡我的全力,保住你,以及你的孩子。”
這裏是蘇黎世,一座很美麗的城市,醫生說話用的是法語,宋青楊用法語流利回複:“謝謝你,醫生。”
……
回到住處,宋青楊長長吐出一口氣,準備睡個覺休息一下,順便加點音樂,所謂胎教。
是很舒緩的鋼琴曲,宋青楊調好音量,剛準備去睡覺,一陣門鈴聲突然響起。
她去開門,站在門口的,是李欣洋。
他的手中拿着一些剛從超市買回來的食材,還有一些生活用品。
宋青楊說了謝謝。
李欣洋道:“謝什麽。這是我應該做的,别忘了,我可是寶貝的幹爸啊!”
宋青楊笑了下,要幫他接東西,被他拒絕。
李欣洋道:“我一個人可以搞定,你是打算休息嗎?那你去吧,我給你收拾好後,再離開。”
李欣洋住的地方,距離宋青楊這兒不算遠,就隔着一條馬路。
這樣可以方便照顧宋青楊,也可以保持稍微點的距離感。
宋青楊對李欣洋說了謝謝。
宋青楊去休息,李欣洋開始忙活手中的一大堆食材。
他将晚上宋青楊可能要吃的一些菜全部摘好洗好有的甚至切好了,這才離開。
走前給宋青楊留了字條,說自己晚上沒事兒,可以過來幫她做點美味的食物吃。
宋青楊覺得挺好,畢竟她做飯是真的很一般,但李欣洋卻是個做飯的好手。
主要是他在國外待過多年,不習慣吃西餐,就自己做,久而久之,就練出手藝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