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子望覺得挺好笑的,兩人當初的婚禮,算得上很盛大,夜北T市媒體津津樂道報道了好幾天。
但于他們自己,卻好似沒有任何影響。
因爲婚禮結束之後,他們就已經緊鑼密鼓的投入到了工作當中。
沒有度蜜月,也沒有所謂的新婚燕爾。
她還記得,婚禮結束的那天晚上,她脫掉繁重複雜的禮服,又将臉上的妝容卸了。
然後整個的就倒在了床上。
疲憊,無比的疲憊。
除了疲憊,她沒有任何别的感覺。
婚禮在她眼中一直是幸福美好的,看在眼裏,甜在心裏的情節。
但她沒想到,這竟然也是一個體力活。
之後,她放了滿滿一個浴缸的水,隻想好好泡個澡,然後舒服的睡一覺。
她回家的時間比屈玉琢要早,屈玉琢是怕她累着,讓人提前将她送回來的。
那裏還有些賓客,需要屈玉琢招呼的。
他很體貼,某個時刻,她也是很感動的。
後來,大抵是太累了,她竟是在浴缸裏就直接睡着了。
她不知道睡了多久,隻記得最後是屈玉琢回來,用了什麽工具,撬開了浴室的門,将她從水裏撈出來的。
那時候,她腦子還在迷糊,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後來,屈玉琢将她抱到床上,拿個幹的浴巾和毛巾将她整個的裹住。
他的臉色很不好,甚至有點可怕,她猜測,她應該是生氣了。
在泡澡的時候睡着,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可是他很耐心的給她擦濕掉的頭發,又拿了吹風機爲她吹幹,從頭到尾,沒有說一句訓斥的話。
她也不敢說,怕說錯了,讓屈玉琢更加生氣。
後來,屈玉琢就出去了,她裹着被子靠在床上。
雖然心有餘悸,但到底還是太累,不知不覺,就睡着了。
再次醒來,她是被屈玉琢吻醒的。
新婚之夜,他不可能放過她,她這般想。
但是那一晚,他顯然是帶着怒氣的,不過後來感覺到她的不适,他還是放溫柔了。
過程不算很壞,她得到了滿足,最後在疲憊中徹底睡去。
一直到次天一早吃早餐時,他才冷冷說了一句:“以後我不在家時,不管多累,不準泡澡……”
她愣了一下,有那麽一瞬間,竟是覺得有點好笑。
事實上,她的确是笑了,可她的笑,卻讓屈玉琢的臉色瞬間陰沉。
她又不敢笑了。
回憶起過去,姚子望覺得他跟屈玉琢的這段差不多兩年的婚姻生活,雖然基本是平淡寡味的。
但是平淡之中,其實也藏着小小的甜蜜和溫暖。
若是這些甜蜜和溫暖不是放在他和她身上,而是放在一對因爲愛情而結合的新婚夫妻身上。
那産生出的東西,應該就叫做幸福吧!
有時候她也很想問一問屈玉琢,如果他們不是在那種情況下結婚,而是選擇正常的接觸,交往,然後再走入婚姻殿堂,是不是感覺會很不同。
但,若他們不是因爲結了婚,也就沒有多少機會真正接觸了解了。
現在這樣,其實也很好,因爲在她發現開始依賴他的那一刻,已經知道他永遠都不會離開她身邊了。
真的挺好!
夜晚,外面繁星點點,這是大洋彼岸的另外一片星空,姚子望側着身子看着,心裏微微波瀾。
屈玉琢很快洗了澡上床,伸手将她撈進懷裏。
他低頭要親吻她,卻被姚子望阻止,姚子望說:“我現在還不困,我們說說話!”
之前在飛機上,的确睡了很久,她是真的不困。
屈玉琢手上的動作卻沒停止,“正因爲不困,所以才應該運動運動……”
姚子望隻來得及發出一個音節,就已經被以吻封緘。
異國的天空,纏綿的夜晚,也是個讓人難忘的夜晚。
屈玉琢本是個清心寡欲之人,但對于姚子望,他似乎從不節制。
年過三十的男人,精力體力都是很旺盛的,尤其是,這個女人他肖想多年。
一番雲雨,姚子望氣喘籲籲,屈玉琢卻像是食不餍足。
他的手指掐着她的腰肢,很顯然,想再來一次,姚子望卻抓住他的手:“讓我歇歇……”
屈玉琢笑了:“我慢慢的來,不耽誤說話……”
姚子望臉紅間,屈玉琢已經翻身将她控制在身下。
但他并沒有馬上吻她,或者别的,而是一雙眸子深深的看着她。
姚子望也看着他,用手指輕輕撫摸他的眉眼。
第一次,他們這般肆無忌憚的看着彼此。
片刻後,姚子望說:“你長得……很好看!”
屈玉琢笑了:“所以,你是剛發現?”
姚子望搖頭:“不是,當初就有發現……但當初并沒有仔細看,就是覺得,宋總的朋友,長得都挺好看的!”
屈玉琢挑了下眉:“原來我還是沾了阿煜的光!”
姚子望:“…………”
這邏輯真是……
“那你覺得我……跟姚書宴相比呢?誰比較帥?”
姚子望的眸子顫了下,片刻後,才道:“你……當然是你!”
“哦?”
姚書宴算是商業圈有名的美男子了。
在T市名氣也算僅次于宋衍生和餘都,加上也是三人之中唯一還是單身的。
最近兩三年上新聞頭版的機會,可比另外兩人多。
至于他,他不覺得跟姚書宴有什麽可比性,兩人氣質風格也完全不同。
若是有個可比點,他隻是想知道,在姚子望的心裏,誰在上風。
姚子望眼珠子轉了下,說:“如果……不是你,那我爲什麽要選擇你?你大概不知道,我是個顔控……”
這話,明顯是在讨好屈玉琢了。
屈玉琢的嘴角浮起笑意:“這麽說,你當初願意嫁給我,是看上了我的……顔值?”
“可以這麽說……”
屈玉琢的笑意更深了,“那現在呢?除了顔值,我又有什麽地方吸引了你?”
“有啊,你很好……各方面,都很好……”
都說喜歡不需要理由,這一點她不認同。
喜歡,自然需要理由,那理由總結一點,就是,這個人足夠好。
足夠好到,讓你覺得可以愛,值得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