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臨淵的父親,大抵和當今皇帝是差不多的年紀。
“父親和穆将軍師出同門,兩人年紀相仿,倒是創下了不少功勳,關系也十分要好,直到,我父親娶了我母親。”
說起來,那也算是一段孽緣。
魏老夫人當初的心儀之人,是穆将軍,也就是穆蘭亭的父親,奈何她家道當時正是衰敗的時候,爲了妥當起見,家中人便将她嫁給了魏臨淵的父親。
她從此就心生怨恨。
而魏家和穆家也因爲他的關系逐漸疏遠,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魏臨淵的父親死在戰場上,穆将軍才帶着他一起,行軍打仗。
“阿慕,我沖你說這些,隻是想說,我從來就不喜歡征戰。”魏臨淵極認真的盯着她,逐字逐句的道,“我的父親,我的老師,都是死在戰場的,我看過了太多的死亡,也極爲厭惡,所以,我對你保證,絕對不會濫用這種東西。”
李慕歌徹底的松了一口氣。
“我相信你。”她輕聲道,眨着眼睛不自在的動動手指,“牽了這麽久,該放開了吧?”
好歹是在外面,這人是越發的不注意形象了。
但顯然,堂堂臨王雖然有時候克制得很,此時此刻,也不過是一個想要偷奸耍滑多蹭蹭心愛之人小手的男人。
他舍不得放開。
眼見着四下無人,他便輕笑着裝糊塗道:“阿慕手掌小,我比較比較。”
說着他一邊兒又是同李慕歌十指相扣,一邊兒又忍不住将這隻潤滑的,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手慢慢把玩着。
觀其模樣,實在難以看出這男人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
李慕歌不耐煩的用腳尖踹了踹他:“行了,玩兒夠了就放開,我還有事要做。”
論煞風景,法醫大人自然是首當其沖,當仁不讓的第一位。
魏臨淵不得已隻能放開,可惜的摩挲着手指,回味着剛才的感覺。
李慕歌一陣頭皮發麻,狠狠的乜了他一眼,一邊往前走一邊道:“你夠了,同我一起去看看黑,火藥的制造吧,到時候遣兩隊信得過的心腹給我。”
這件事,影十六早早的就來知會過了,是以魏臨淵道:“人手已經選好了,你何時要,何時過來提就是。”
“就這兩日吧。”李慕歌道。
兩人并肩而行,從校場一路往今日才圈出來的一片防守重重的帳篷裏走,邊兒上卻忽然殺出一個程咬金。
田校尉一邊兒抹着腦門上的熱汗,一邊兒沖着魏臨淵道:“王,王爺,門口來了個瘋婆子,說是請王爺做主,怎麽攆都攆不走,軍師讓屬下來請您過去。”
瘋婆子?軍師還處理不了?
李慕歌心裏面升起了一點兒疑惑。
不過田校尉催得緊急,一副天塌了的模樣,兩人也沒來得及多問,直接就往軍營門口走。
軍營大門。
一個青黑色衣裳的老婆子正坐在地上,抱着一條黃狗張望。
“你們主事的呢,主事的怎麽還沒有來?”
林先生眯了眯眼睛,安撫道:“這位老夫人莫着急,如今我已差人去尋我們王爺了,您放心,待我們王爺一來,就爲您和您的……兒子做主。”
林先生看着那條黃狗的表情,有些羨慕嫉妒。
真當是人不如狗!
魏臨淵和李慕歌來得很快,林先生眼睛尖,一看見兩人就立刻迎了上來。
“王爺,殿下!”
魏臨淵問:“何事這麽驚慌?”
他方才不清楚行事,現在大體一看,才覺得不對勁。
堂堂一個軍師不至于連一個婦道人家的事情都處理不了吧?
那婆子看起來大約四五十歲,兩鬓已白,神情悲恸不已,眼見着軍師稱呼魏臨淵爲王爺,她立刻就撲了上來,大喊道:“王爺,求求您,爲妾身的兒子做主啊!”
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哀求着,希望能讓魏臨淵替她的兒子做主。
“王爺,我家中本是做糧食生意的,若是勻勻,也能勻出千石糧食,若是王爺替找出殺我兒子兇手,爲他報仇,老身,定當分文不取,将糧食送給衆将士。”她語氣決絕。
魏臨淵眼皮一跳,終于明白爲什麽軍師“處理不了”這件事了。
原來這還得他的無私奉獻。
不過爲了這千石糧食,魏臨淵面不改色的詢問:“你兒子如今在何處,可否待帶我們去看看?”
老婦人道:“王爺,我已經将我兒子帶來了。”她伸手,示意魏臨淵看自己抱着的這條已經死去的黃狗。
魏臨淵當場就覺得有些荒謬。
“你說,這是你兒子?”他反問了一句。
他又去看軍師。
軍師輕輕地點了點頭,指了指那條狗。
事實上,他剛才聽見的時候,也是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一條狗,是一個人的兒子?
老婦人知道他們不相信,卻還是懇請道:“王爺,這就是我兒子,我兒子大寶平日裏十分孝順,一直陪着我這個孤寡老人,他既不咬人,也并不同外面的野狗鬼混,平日裏頂多就在我們家門口的那條巷子轉轉,誰知,誰知我昨日見他一晚上沒回來,出去尋他時,他,他就已經死了。”
婦人說着又要哭了起來。
她本來是找了官差,還有衙門的人,可人家根本不會爲了一條狗去尋找兇手,迫于無奈,她才找到了軍營裏面來。
李慕歌在旁邊聽了事情的起因經過,道:“這樣吧,我來看看吧。”
對于狗兒子這件事,她在現代看得多了,有些丁克家族,單身人群,沒有子女,就喜歡養上一兩隻貓貓狗狗,當做自己的孩子,所以倒也不覺得什麽稀奇。
這隻是在古代少見罷了。
老婦人并不知道她是誰,警惕的看了一眼,“這,這……”
李慕歌沖她笑笑:“我平日裏也是查案子的,算是個仵作,您把您兒子放下,我替他瞧瞧傷口,看看他究竟是怎麽死的。”
她平和的态度和旁人截然不同。
老婦人自養了一條狗兒子後,再也沒有見過這種目光,她稍稍放下了心防,聽着李慕歌的話,将那條狗放在地上。
李慕歌蹲下一看,這才發現,這狗的身上有兩道緻命的傷痕,一道背脊上的,一道是腦袋上的。
兩道傷痕都十分深刻,幾乎将背脊砍碎,腦袋砍裂,且一點兒也不拖泥帶水。
她又掰開這條狗的嘴巴看了看,目光一一掠過,發現了一點兒灰色的布匹,伸手從犬牙上取了下來。
布匹大概有巴掌大,一直卷在對方的舌頭下面,濕漉漉的,上面繡着繁複的花紋。
這種花紋有點兒熟悉,李慕歌依稀記得一般是王公貴族才會有,但是她似乎并未瞧見京城中有誰穿過。
這就奇了怪了!
李慕歌眯起了眼睛,起身問魏臨淵:“臨淵,你看看這個東西,可在哪兒見過?”
“這是東錦繡,出自北嶽王都。”軍師伸了個腦袋過來,一眼就道出了這塊布料的出處,“一般來說,都是北嶽極尊貴的人才能穿得上的。”
這樣說來,就更奇怪了。
李慕歌看了一眼手中的布料,緩緩道:“這下手之人,估計是個練過的,幹脆利落,不曾有絲毫的拖泥帶水,但是這對一隻狗下手……”
說實話,原因她暫時還不能确定。
李慕歌扭頭回去問那老婦人:“你平日裏可有得罪什麽人?或者說,出事的那一日,可有覺得什麽不對勁?”
婦人怔愣了一下,遲疑着搖頭:“我,我那一日,并未察覺到什麽不對勁,隻是當時有些不安……對了,我想起來了,那一日,我們那條街的巷子裏,有幾個很奇怪的人。”
她遲疑的看了一眼李慕歌手上的布料,道:“但是,不是這種布料的。”
“無妨,你說說看。”李慕歌道。
老婦人皺着眉回憶着道:“我記得,那一日,有幾個年輕力壯的男子,敲響了我們隔壁面行的門,說是要買面,但是我又聽見那院子裏吵了起來,吵得什麽我聽不清楚,隻是記得後來,他們還是買了幾大袋面粉走了,幾個漢子,一人扛了一袋。”
其實真的說起來,這也不算是特别奇怪的事情。
不過因爲他們的東西一般都是在鋪面裏面售賣,這幾個漢子卻跑到家裏面去買,她才稍稍注意了一點兒。
李慕歌擰着眉追問:“你可有看清楚他們長什麽樣子?有哪些特征?”
“什麽樣子?”老婦人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來,隻好搖頭,“我不記得他們什麽樣子了,倒是那特征,我記起來了,其中有一個人,隻有三根手指。”
魏臨淵臉色忽變,追問:“是哪三根手指?”
老婦人吓了一跳,退後了兩步,扳着手指頭道:“我,我記得,是,這三根。”
她将大拇指,食指扣和小拇指扣下,隻剩下了中間的兩根手指。
“你确定?”魏臨淵眯着眼睛反問。
老婦人想了想,肯定的點點頭:“我确定。”
她雖然老了,總愛忘掉一些東西,可這點兒太有特色,她還清楚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