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剁了我之前,我會先把這些兔子,全部剁掉。”
是費嘉年的聲音!
莫琳琅立刻循聲望去,她眯了眯眼睛,看着逼近的男人,冷聲道:“費嘉年,你敢吃它們,我不會放過你!”
男人走到距離她面前一米處站定,眼底的淡漠輕而易舉便可以刺傷人,“莫琳琅,你認識我這麽久,不會不清楚,我做的決定,從來不會改變。”
“你......”
費嘉年淡淡瞥了一眼那一籠子活的兔子,不疾不徐道:“于川,把這些活的,全部剝皮,晚上炖了。”
“是,少爺!”
于川是個直腸子,情商低到讓人想撞牆,他以爲,自家少爺如此吩咐,那就是必須執行。
也不想一想,這一籠子一百多隻兔子,他家少爺能不能吃得完!
“來人,把這一籠子活着的,搬到後院去!多準備一些工具,我們快點工作,争取早一點弄完!”
十幾個黑衣保镖,開始忙碌了。
莫琳琅見狀,氣到全身都要發抖,她厲聲呵斥道:“給我住手!我不準你們碰它們!”
但是她的厲斥根本毫無卵用。
因爲,沒有人聽她的,他們都隻聽命于自家主子。
方奕見狀,也控制不住了,“這位先生,你不覺得,你殺這麽多生,太過血腥殘忍嗎?!再說了,殺這麽多,你吃得完嗎?你還是.....男人嗎?!”
他明知眼前的男人,是個矜貴不凡的人,但是爲了自己心愛的女孩,他一定要支持,一定要站在她這一邊。
男人似乎是自始至終就忽略了方奕這個人,他的眼神,隻是淡漠地盯着滿臉盛怒的女人。
方奕忽然開口,他自然注意到了他。
那薄涼帶着壓迫的眼神望過來,聲音忽然就不再淡漠,而是低冷了好幾個度,“我是不是男人,她最清楚,不需要你來評斷。”
方奕:“.......”
莫琳琅:“........”
她簡直是要瘋掉!
這個男人,什麽意思?
當着别人的面,侮辱她,踐踏她?
她是和他發生過,但不代表,他在她心裏算個東西!
方奕是男人,自然也聽明白了,他先是錯愕了一瞬,然後立刻就惱羞成怒,緊攥了拳頭,卻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理智,“你欺人太甚!你還算人嗎?竟然這麽欺負琳琅!”
不知是哪兩個字,刺中了男人的神經,費嘉年勾起菲薄的唇,諷刺地笑了笑,每個出口的字都帶着利劍般的鋒銳,“莫琳琅,得不到我,就去找别的男人了?可以,我沒意見。隻是,剛放棄獅子,也不至于轉頭就找一隻土狗?”
土狗?
這兩個字,引起了方奕極度的不适。
他就算不是豪門貴族,但也算是青年才俊,被人誇着長大的,什麽時候,被人這麽侮辱了?
土狗就土狗吧,他就當這男人在罵他。
但是,這男人把自己比喻爲獅子,把他比喻爲土狗,就實在是過分了!
還有,這男人的意思是,以前,琳琅和他在一起過?
不然,怎麽會有之前的句“我是不是男人,她最清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