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訂閱,稍後修改。
先不要訂閱,稍後修改。
駱天明和女人生孩子不是第一次了,可是以本體和女人生孩子,還确實是第一次。
孩子很像駱天明,或者說像沙悟淨,藍靛色的膚色,赤紅的頭發,獅鼻闊口,小小的一團看着也吓人。
但布爾瑪不嫌棄,誰讓這是她生的呢。
而且一看就和駱天明長的這麽像,就知道将來一定也很強。
即使不如孫悟空,也比絕大部分人都強。
隻是,布爾瑪和駱天明在一起,誰都沒告訴,連布爾瑪的父母都不知道。
現在連孩子都有了,該怎麽和他們說?
醜媳婦總得見公婆,醜女婿也得見丈人。
這事拖着是不行的,駱天明幹脆暫停了修煉,和布爾瑪出來去見父母。
倆人抱着孩子從精神時光屋裏出來,頓時震驚了所有人。
尤其是看到孩子和駱天明長的一模一樣,就更加無語了。
駱天明一直是以長輩的身份教導其他人,連比克、貓仙人、龜仙人,在他面前都自覺的降低一輩。
可現在,他居然和布爾瑪在一起了,這算怎麽回事?
看來孤男寡女真的不能長時間在一起,看看布爾瑪就知道了,以前是絕對的顔控,結果現在給一個絕世醜男生了孩子。
駱天明對其他人的複雜眼神都視而不見,隻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可是到了布爾瑪家之後,就算駱天明的臉皮再厚,也不能不尴尬了。
按理說,見到布爾瑪的父母布裏夫夫婦,他也應該跟着叫爸媽。
問題是駱天明之前見布裏夫的時候,都是稱兄道弟,而且還是駱天明管布裏夫叫老弟。
駱天明覺得自己已經一千多歲了,管布裏夫叫老弟沒有任何問題,甚至讓布裏夫叫他爺爺都是應該的。
可現在他成了人家的女婿,互相之間該怎麽稱呼?
駱天明還記得一個新聞,說郭天王娶了一個小妻子,在婚禮上,丈人說,他是看着郭天王的電影長大的。
不知道郭天王當時是怎麽解除尴尬的,反正駱天明覺得自己的笑容從來沒有這麽僵硬過。
好在布裏夫夫婦都是很善良的人,也非常的通達,直接讓駱天明叫他們名字就好,不用在意什麽輩分。
解決了稱呼的問題,剩下的就更不是問題了,一家人的氣氛融洽了很多。
布裏夫夫人非常喜歡她的外孫,但也直言不諱的提出,外孫長的太醜了,撺掇布爾瑪再去找龍珠,把外孫變的英俊一點。
布爾瑪還真被她說的心動了,兒子太醜,自己不嫌棄,别人也會嫌棄。等兒子慢慢長大,要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身邊的人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他,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響。
于是布爾瑪決定了,去找龍珠!
既然布爾瑪要用龍珠,作爲老公的駱天明,當然要支持了。
别人要找龍珠,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布爾瑪的龍珠雷達了。
可駱天明用不着那些,他的神識可以完全籠罩地球,想找什麽找不到?
再加上他的空間門,他都不用起身,直接伸手掏掏掏,就把龍珠都拿回來了。
布爾瑪不是第一次聚齊龍珠了,早已非常熟練,立即召喚出神龍。
不過這一次許願的不是她,布裏夫夫人搶着說道:“讓我外孫變的帥氣點,越帥越好!”
這對神龍來說非常簡單,立即把孩子變的非常漂亮,然後消失了。
這可把布裏夫夫人和布爾瑪樂壞了,圍着孩子喜笑顔開。
駱天明則在旁邊感慨,這個位面的人似乎都有點二,把神龍召喚出來了,卻隻是給孩子整容,什麽長生不老、青春永駐之類的,難道不比一個男孩子的容貌更重要嗎?
然而布裏夫夫人和布爾瑪都沒往這方面想,隻是給孩子整了容就算了。
她們不考慮,駱天明卻不能不考慮。
駱天明是修仙之人,壽命長的可怕,可布爾瑪隻是普通人,幾十年後就會老去,然後壽終正寝。
駱天明以前的妻子都是這樣,可那時的駱天明也沒有能力讓她們長生,隻能看着她們死去。
現在駱天明是本體來到這個位面,而且這個位面的上限也很高,就沒道理讓布爾瑪慢慢老死。或許兩人可以相伴幾百年,直到兩人都厭倦了再分開。
既然布爾瑪沒想着用龍珠來長生,那麽駱天明就給她煉制長生丹藥,一樣可以長生不老、青春永駐。
駱天明之前沒在這個位面煉丹,是因爲這個位面的藥材太少,起碼地球上沒什麽好藥材。
沒有藥材,駱天明也是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根本沒法煉丹。
可是庫爾德王來了之後,他的飛船帶來了宇宙星圖,這不但讓地球人進入宇宙時代更方便,省去了探索宇宙的時間,還讓駱天明不用到處尋找,就知道了很多星球的特産。
庫爾德王和弗利薩父子,總是喜歡将宜居星球上的智慧生命都殺死,然後将星球賣出去。
星球上的智慧生命死光了,其他生命還是存在的,否則隻剩荒漠了,也賣不上價錢。
既然其他生命還存在,其中就少不了天材地寶。
即使這個位面可以用來煉丹的藥材很少,可全宇宙的地域太大了,動植物的種類也太多了,出産再少也能湊齊煉丹的藥材。
駱天明隻需按圖索骥,就能将藥材收集全,絲毫不費力氣。
當然了,這些藥材不可能和駱天明的丹方完全一緻,不過沒關系,駱天明有辨識藥性的法術,完全可以随機調整,煉制出需要的丹藥。
于是從布爾瑪家回來之後,駱天明就開始滿宇宙亂逛。
先估計方位,将空間門開在附近的宇宙空間裏,然後再用飛船飛過去,節省了大量時間。
有了藥材,煉丹就簡單了,即使沒有煉丹爐,煉制讓普通人長生的丹藥也很簡單。
煉成之後,駱天明沒有告訴布爾瑪這是長生丹藥,隻是随意的遞給她,讓她吃下去。
布爾瑪也不懷疑,像吃糖豆一樣的吃了,還評價說味道苦苦的,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