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期的香江股市,單論投機程度,在全球主要股市裏,堪稱首屈一指,究其重要原因,水平發達了,但配套的機制,沒跟上,導緻漏洞百出,容易被居心叵測者利用。
如此局面下,各個方面的心态複雜程度,可謂一言難盡,不妨通過例子,嘗試揣摩。
比如,米國股市的綠票訛詐,被劉大熊這樣頭腦靈活的人學明白了後,便“降維”用到香江股市裏,狙擊那些控制權不穩的上市公司,進而,占了便宜的,吃了大虧的,沒來得湊熱鬧的……等等吧,對香江證券業的現有法規,顯而易見地各有想法!
說白了,自己要撈錢的時候,希望越自由越好;當掉進坑裏後,便記起來監管的保護了。
在這種邏輯上的怪圈裏,隻有自己人才能真心實意地尋找出最适合的解決方案,而香江金融管理局總裁高爵士提出來的“法無禁止即可爲,法無授權不可爲”的原則,簡直要直擊靈魂了,所引發的熱烈反響,以至于在香江被迅速推崇爲,繼“自由放任”、“積極不幹預”之後的最新經濟策略。
簡單提一下,“自由放任”是一九零六年代時任香江财政司郭博偉的工作思路,大緻形容就是,市場随便怎麽搞,港府不管,這确實增加了活力,産生了繁榮,可世事無絕對,副作用也越來越多,比如,底層被剝削得怨氣越來越重、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怎麽辦;到了一九七零年代,郭博偉退休,夏鼎基接任港府财政司,來收拾香江動蕩後爛攤子的麥理浩,大搞什麽十年建屋計劃、興建地鐵等等,很明顯,港府還是幹預市場了,而夏鼎基在一九八零年代退休前,将自己的任内工作思路,概括爲“積極不幹預”。
至于“自由放任”、“積極不幹預”的更深層次東西,就不涉及了,容易擡杠和敏感,能理解高弦提出的“法無禁止即可爲,法無授權不可爲”,迅速地、廣泛地接受開來,就夠了!
做爲在香江金融管理局總裁高爵士領導下,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在國際資本流動路徑上,占絕越來越重要節點的一個反映,高弦提出的“法無禁止即可爲,法無授權不可爲”,被國際媒體們紛紛引用,尤其華爾街大型機構的高管們,都主動表示,自己在百忙的工作當中,還是注意到了這一思想,以至于對香江股市開始産生興趣,或者興趣變得更大。
在這種反響下,港府立法局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越發地進入倒計時。
其實,之前高弦雖然希望港府立法局最多一個月,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以便于香江證監會盡快展開工作,但他并沒有不少人猜測的那樣急不可耐,因爲很多工作都是平行推進的嘛。
有一說一,高爵士的提議,《香江證監會條例》的基礎《高弦報告》,早就在各個層面被充分認識和研究了,審議《香江證監會條例》用一個月的時間,足夠了,沒毛病;可如果港府立法局在“深層”勢力的影響下,非要在《香江證監會條例》上挖空心思地設計制衡點,拖上一年半載的時間,也講得通。
當然了,《香江證監會條例》盡快審議通過,肯定最符合高爵士的預期了。
如今,《香江證監會條例》的審議通過,拖了這麽長時間,似乎博弈上,高弦輸了一局,可如果把格局放大到,把各種制衡轉換爲香江證券業走進國際前列的長遠考慮,就未必了。
毋庸諱言,高弦夾在有時候更關注眼前利益的香江華資,與居心叵測、手法更老道的鬼佬之間,少不了不足爲外人道也的爲難之處,他還是需要講究解決技巧的,比如讓一方貌似占據上風地得意一時。
相應地,在某些問題上,高弦是不會走彎路的。
做爲溝通橋梁的港府财政司翟克誠,拿着最新版本的《香江證監會條例》,來征求高爵士意見的時候,便出現了一個很好的例子。
爲了制衡香江聯合交易所,有鬼佬出了個點子,在《香江證監會條例》裏法定香江聯合交易所爲非盈利機構。
“保持香江聯合交易所的商業公司屬性,非常必要,非常重要。”高爵士當着翟克誠等人的面,旗幟鮮明地進行批駁,“我能理解,有議員爲什麽想把香江聯合交易所定爲非營利機構,無非就是進一步監管嘛。”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香江是國際金融中心,進而香江聯合交易所也是要走向世界的,可以預見到,不遠将來某個時機成熟後,香江聯合交易所會收購其它市場的交易所,來進一步發展壯大。”
“香江聯合交易所改成非營利機構,無異于短視地自縛手腳,想想惠豐那個例子,它不遵循通用的香江公司法,而是執行自己的惠豐條例,這給它的國際化,帶來了多大的限制?”
“高爵士可真是想得遠,香江聯合交易所還要收購全球其它交易所?”财政司翟克誠不由撓頭,“可有議員想通過把香江聯合交易所定爲非盈利機構,也是一個全球通用的監管機制,還是應該回應的吧?”
高爵士早有定計地微微一笑,“條條大路通羅馬,保持香江聯合交易所的商業公司屬性,讓其在香江聯合交易所挂牌上市,通過公衆上市公司的機制,進行監管,異曲同工。”
“香江聯合交易所在香江聯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财政司翟克誠似乎被繞得有點暈。
高爵士聳了聳肩,“證券交易所在自己的平台上挂牌上市,是不是更能自圓其說股市這套機制呢?”
财政司翟克誠消化了一會,感覺确實足以反對把香江聯合交易所轉爲非盈利機構了,便點了點頭。
高弦繼續說道:“爲了讓法無禁止即可爲,法無授權不可爲的原則,更具落實當中的可操作性,我建議,把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明确地寫入條例,怎麽樣?”
财政司翟克誠感覺加這一條很正常,他把建議帶回到港府立法局後,背後有着各種“深層”關系的鬼佬議員們,也沒琢磨出什麽不妥來,高爵士的面子,總是要給的,那就明确地加上吧。
收到消息後,高弦非常滿意,有了這一條,他能做出更大的發揮空間。
既然各方完全達成妥協了,那港府立法局三讀通過《香江證監會條例》的日子,便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