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楊國強的書房裏。
在夏末被抓走之後,楊國強就和楊荃去了書房。
楊國強拘謹地跟在自己老爹身後。
猶豫了許久,才開口說道:“爸,我們這樣對小末,她會不會記恨我們啊?萬一她記恨我們,夏雲清留下來的東西,我們也得不到啊。”
楊國強之所以接夏末回來,并不是良心發現。
而是因爲夏末的母親夏雲清曾經留下過一份遺囑,她的遺産,需要在夏末年滿二十歲之後,才能将她的遺産進行分割。
這個遺囑,楊國強和楊荃當年就知道了。
但他們并不知道具體的細節,以爲隻要夏末滿二十歲之後,他們就可以将夏雲清的遺産進行分割。
至于屬于夏末的那一份,他們也可以利用一點手段奪過來。
可他們萬萬沒想到,夏雲清那個短命女人那麽無恥,居然要求在繼承遺産之前,讓律師所的工作人員核實,夏末是否生活在楊家,過得幸不幸福等等。
如果夏末不在楊家,她的遺産就全部捐給國家。
如果夏末在楊家,但生活得不幸福,而夏末又沒有管理财産的能力,律師所也隻需留下她的遺産一部分,每月給夏末十萬元生活費,其餘的遺産仍然是捐給國家。
楊國強和楊荃知道這份遺囑的具體細節時,差點氣吐血了。
夏雲清那個女人,這是在防他們呢!
夏雲清去世前,夏末就已經被丢去貧民窟了,她這是在用遺囑逼他們把夏末找回來!
甚至爲了防止夏末沒有能力保護财産,還加了一條每月隻給夏末十萬生活費的遺囑,其餘的财産居然也要捐出去!
她這是在防止财産到了夏末手裏,夏末又保護不了财産,從而被他們搶走,甯願把多餘财産捐出去也不留下來,隻留下每月十萬給夏末當生活費!
因爲這份遺囑的原因,楊荃才會要求楊國強去把夏末找回來。
在夏末回來後,楊國強也才會努力的想讨好她,目的就是讓夏末覺得他們對她好,等到時機成熟了,他們帶夏末去辦理遺産分割,律師詢問夏末過得幸不幸福,他們就不用害怕了。
楊家當年并沒有多少錢。
楊家的化妝品生意,也是夏雲清當年創辦的,配方都是夏雲清提供的,一直以來都沒有創新過,仍然擁着夏雲清留下來的配方。
包括楊國強一家現在住的别墅,還有楊荃自己住的别墅,也是當年夏雲清買的。
公司和别墅,都是夏雲清婚前創辦和買下的,全在夏雲清名下。
所以他們想得到那些财産,必須要按照夏雲清的遺囑去做。
夏雲清留下的遺産總和,少說也有上百億。
這麽一大筆錢,他們不可能放棄的!
可現在,楊荃卻下令把夏末關去暗室了,這不是讓夏末記恨他們嗎?
以後夏末怎麽可能在律師面前說在楊家過得幸福?
“這個你不用擔心,我這麽做有我這麽做的道理。”楊荃臉色沉穩,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