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人在打仗?”
這一日,函谷關外來了一個騎馬的少年,見函谷關兩軍正在交鋒,那人心中好奇,策馬往前馳來,這個時候,若換了旁人,早就吓的遠遠的躲開,免受殃及,他倒好,無有懼色,眼中還透着一絲按耐不住的興奮。
這個人叫甘甯,棱角分明的臉龐,透着英武陽剛之氣,背背雙戟,腰懸一口大刀,雖是一身文官的裝束,卻虎虎生風,更像一員武将。
距離戰場不足五百步,甘甯這才勒住了絲缰。
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裏,甘甯也是迫不得已,他現在給益州劉焉效力,擔任蜀郡的上計掾,所謂的上計掾,就是負責把地方上的治理情況上報給朝廷,官職并不大,甘甯把任務完成後,本來應該過漢中回到益州,可是張魯卻突然反叛了益州,将漢中通往益州的道路全部封鎖,張魯要擺脫劉焉的掌控,獨霸一方,甘甯也因此無法順利的回到益州,不得已,隻好從洛陽繞道,正好趕上馬騰領兵攻打函谷關。
函谷關外馬嘶人喊,趙雲跟馬騰正在捉對厮殺,馬騰不聽趙雲苦勸,戰事不可避免,趙雲無奈之下,隻好應戰。
嘡啷啷!
不到十個回合,趙雲使出一招撥草尋蛇,磕飛了馬騰手中的長槍,馬騰大吃一驚,慌忙勒馬後退,可趙雲并沒有催馬追趕,馬騰羞臊的臉色通紅,隻好退回本陣。
馬岱心中不服,催馬沖了上來,槍頭寒光一閃,也不搭話,擰槍直取趙雲,趙雲不慌不忙,往旁一閃,輕而易舉的避開了刺來的鐵槍,一槍走空,馬岱繼續猛攻,咬牙發狠,勢要将趙雲挑落馬下。
“将軍,将軍,必勝,必勝!”
西涼兵喊聲如雷,鑼鼓敲的震天響,紛紛給馬岱呐喊助威。
徐榮這邊,也不示弱,關牆上的将士,全都扯開嗓子高聲呐喊“主公必勝,漢軍必勝!”
火紅的漢軍旗幟迎風招展,獵獵作響,漢家軍三個大字,響徹天地,震動環宇,讓馬騰心中很不是滋味。
馬媛是蓋世英雄,昔日也是漢軍一員,可是現在,代表朝廷,代表漢家軍的則是常山趙子龍,而他馬騰,與其說是聽命于朝廷,不如說是聽命于李傕。
“漢軍威武,漢軍必勝!”甘甯也受到了震動,心裏默默的念着這兩句話,感覺平靜的心頭突然一陣火熱。
趙雲槍急馬快,槍法變化多樣,馬岱盡管本領不俗,跟趙雲明顯不在一個層面上,苦撐了十幾個回合,便被趙雲一槍挑飛了頭盔,馬岱驚出一身冷汗,隻要趙雲的槍頭往下再稍微偏上一分,挑中的就不是頭盔了,而是他的項上人頭。
馬岱一撥馬,也識趣的敗了下去。
“漢軍文武,漢軍必勝!”趙雲高高舉起手中的龍膽亮銀槍,身後的漢家軍,喊聲再次掀起一輪新的浪潮。
“嘶…”馬騰表情複雜的望着陣前揚威的趙雲,心中五味雜陳,波瀾激蕩。
“常山趙子龍,果然名副其實,難怪此人能獨自一人擊殺董卓,果然本領不凡。”
西涼兵從上到下,他們骨子裏就崇尚熱血,喜好殺戮,自然而然也更加崇拜強者,趙雲剛一露面,便接連打敗了馬騰和馬岱,不少人都對趙雲刮目相看。
“哼!”16歲的馬超,冷冷的哼了一聲,沒等請示父親,一抖絲缰,帶起一陣沖天而起的揚塵,馬超飛馬來到了趙雲的馬前。
距離趙雲不到二十步,馬超猛的一把勒住了絲缰,胯下的粉腚伯龍駒稀溜溜一聲暴叫,頓時人立而起,兩條前腿高高的擡了起來,不少人全都吃驚了瞪大了雙眼,隻見馬超身子好像粘在馬背上一樣,鎮定如常,嘴角還挂着一絲張揚的冷笑。
剛一出場,馬超高超的騎術,就赢得了一片喝彩聲,雖然趙雲這邊的将士嘴上沒有喝彩,心裏也暗暗稱贊。
“來者何人?”盡管已經猜到了他就是馬超,但趙雲還是出于禮貌的問了一聲。
“西涼馬超是也!”馬超劍眉往上一揚,傲然回答道。
“馬超?”甘甯撇了撇嘴“長的細品嫩肉的,能有多大的本事。”
有西涼兵看到了甘甯,有人沖他喊了一聲:“别在這裏礙事,趕緊閃一邊去,小心刀槍無眼,待會傷到你。”
甘甯身子一晃,挂在腰間的銀鈴頓時叮叮當當的響了起來,甘甯不屑的回了句“就憑你們,還傷不到我,老子可不是吓大的。”
甘甯一身是膽,豪氣沖天,自打從娘胎裏出來,就不知道什麽叫害怕。
他是流氓混混的祖師爺,昔日錦帆賊威震巴郡,官府見了都得躲着走,甘甯在巴郡一帶,可謂是綠林一霸,後來華麗轉身,進入了官場,别看隻是個小小的上計掾,可巴郡上下大小官員,沒人敢惹他。
甘甯不論走到哪裏,别人要麽敬他,要麽怕他。
别看還沒有上過戰場,可死在甘甯手裏的人,卻不在少數。
中國第一任丞相,叫甘茂,甘茂的孫子甘羅更是名留青史,甘羅12歲就當了丞相,自從甘甯出生後,甘甯的父親就寄希望兒子以後能爲家族赢得榮耀,光耀門楣,甘甯的父親一直把自己家當成了甘羅的後人,可是,甘甯從小就氣力遠超常人,一身的匪氣,揚名也早,才八九歲,隻不過,卻是殺了人。
在漢末,路見不平,仗義殺人,百姓們都會很稱贊。
徐庶,典韋、夏侯惇、甘甯,呂蒙,都是年紀不大,手上就染了人命案。
可别人逃亡,要麽隐姓埋名,要麽找個地方躲起來,甘甯卻不然,背插雉雞翎,腰間挂銀鈴,大搖大擺,專挑人多的地方去,見了别人,直接報出真名“我就是甘甯!”
趙雲也是渾身是膽,但趙雲的膽量是在戰場上,甘甯除了戰場,就連平日裏的衣食住行一舉一動,都透着無所畏懼的膽氣,不僅膽大,還很高調,高調的近乎嚣張。
後世的街頭混子,不論走到哪裏,都大搖大擺,鼻孔朝天,誰也不放在眼裏,甘甯比他們更加招搖,更加擺譜,因爲,他在1800年前,就已經在古代混的風生水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