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駱小桑開着車走出老遠,還是窩了一肚子的火。原本忙了一整天,感覺這一天過得充實又美好,被肥女這麽一折騰,好心情徹底被破壞了。
粉絲衆多的他不得不感慨,這上百萬的粉絲中難免有那麽一兩個瘋子。恰好被他給趕上了。
即使是個性溫和的他也忍不住發了一通牢騷,可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他自言自語地說了半天,那穿着紅袍的家夥居然一言不發。
一般人就算不愛講話,同伴說話,即使是出于禮貌也會嗯嗯啊啊地附和幾句吧。
駱小桑獨自絮叨了半天之後,才覺出身邊的朋友不對勁。
“你怎麽穿成這個樣子在街上轉悠?對了,你家住哪裏,我送你回家吧。”
古屍搖頭,“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麽?”
“家住哪裏。”
“你是不是喝多了?自己家在哪都不知道嗎?”
駱小桑傻眼了,這世上還有不知自己家在哪裏的人嗎?看來此人不是失憶就是智障,自己今晚到底是怎麽了,淨遇上一些怪人。可是眼前這個家夥肌膚紅潤、明眸皓齒的,根本不像弱智啊。
“那我送你去警局好了。可是現在太晚了,警局都下班了吧,幹脆今晚,你先跟我去我家。”
“好。”
“剛才你的眼睛發射了什麽電波,感覺像是瞬間擊中了肥女,然後那肥女立刻就開始打自己的臉了。哇,看着惡人被懲罰,感覺真的好爽。”
“我不知道。”
駱小桑的笑容一下子僵住,懵了,自己用的招數自己都不知道嗎?這家夥不是個弱智吧,可是他剛剛救了自己,也不好說什麽嘲諷的話,隻得愣在那裏。可是他眼睛發射的電波好像是一種超能力,用眼神控制别人是常人根本無法做到的。
談話進行到這裏,隻剩下尴尬。幹脆換個話題吧,于是駱小桑咳咳兩聲。
“對了,還沒問你叫什麽名字呢?”
“我不知道。”
這下,駱小桑徹底崩潰了。隻好帶着這個一問三不知的家夥回家。
看來,果然是個弱智,還有個具有超能力的弱智。
盡管跟這個怪人交談十分别扭,還好很快到了家。
駱小桑把車停好,就帶着他上了樓,心說了,明天一大早就把他送到警局吧。
進屋後,駱小桑招呼他換拖鞋,可是這個穿着紅袍的家夥到處嗅來嗅去,忽然說了句很奇怪的話,“你的房間裏有股靈體的味道,你是不是供奉了靈體?”
駱小桑暗自慌張,臉上仍舊故作鎮靜,“沒有啊,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
“你還要騙我。”古屍說着,走到屋子正中的櫥櫃邊,停住腳步。
那是個高一米五的長方形紅木櫥櫃,櫥櫃上放着香燭果盤,還有一個被紅布蓋着的東西。
從紅布的形狀來看,那東西應該是方的,而櫥櫃上香燭果盤擺放的位置,應該是供奉給那東西的。
古屍指着那塊紅布道,“就在這裏。”說罷,他伸手揭去紅布。
駱小桑想去阻撓,已經來不及了。
紅布滑落,露出一個四四方方的水晶盒,盒子裏是一個巴掌大小的嬰兒,嬰兒皮膚黧黑皺縮,樣子十分駭人。
駱小桑隻得承認,“古曼童嘛,沒什麽好大驚小怪的,現在大部分藝人都有供奉的,可以消災解難,添福聚财。”
古屍搖頭,“不,你這個不對,這個靈體會害你的。”
“啊?你瞎說吧,這可是我一個好朋友特意從泰國找法師幫我求來的。”
“那個朋友一定想害你。”
“不會的。他對我特别好,甚至比我父母都關心我。”
“你最近有沒有覺得胸悶氣短,偏頭疼?”
駱小桑怔住,的确,他近來一直感覺心髒不舒服,胸口發悶,還經常頭疼。
古屍見他不說話,知道自己全都說中了,于是繼續道,“如果你再留着它,你很快就會有血光之災。”
這個穿着紅袍的奇怪家夥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這樣說的後果,這關乎朋友間的友誼和信任的話語就被他這樣肆無忌憚地說出來了。
駱小桑實在忍不住了,大吼道,“你到底是誰?你爲什麽會知道這些?”
古屍據實相告,“我也想知道自己誰,一覺醒來之後,我發現自己在一個山洞裏,離開那個山洞,我就到了炫色酒吧,在酒吧裏見到你之後,我覺得你很面熟,就決定跟着你。”
“原來你是故意跟着我的?”
“是的。”
“爲什麽跟着我?”
“因爲我看很眼熟,我想你也許知道我是誰?”
這都是什麽混蛋邏輯?你看我眼熟我就該知道你是誰嗎?
駱小桑再度懵逼了,不過他還是努力使自己鎮定下來,“可是我根本沒見過你,更不可能知道你是誰。依我看,還是這樣,今晚你先住我家,明天一早我送你到警局,讓警察幫你找家人好了。”
遇上這樣一個麻煩的家夥,真是頭疼啊。駱小桑哭笑不得,心說自己是發了什麽瘋,才把這樣一個家夥帶回家。
駱小桑打開冰箱,拿出兩個三明治,遞給他一個,“時間太晚了,懶得煮飯,就随便湊合下。”
“謝謝,我不餓。”
駱小桑歎氣,“那随便你,喝水自己倒。”
“謝謝,我不渴。”
對于這樣一個家夥,駱小桑也是沒招了,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個三明治,立刻感到困意襲來,竟然躺在沙發上睡着了。
古屍走近駱小桑,仔細聞了聞他,張大嘴巴,打算咬下去,“嗯,他的血很香,一定很好吃。”
就在他的獠牙快要碰到駱小桑脖子的時候,一下子停住了,“可是他是個好人,我不能吸他的血。”
古屍使勁吸着鼻子,來到窗邊,他打開窗戶,笑道,“不過,我可以聞到窗外附近有很濃的鮮血的味道。”
離這棟樓不遠的地方,是一家醫院,紅色的十字招牌很醒目。
就是那裏了。
古屍縱身掠出窗外,幾個起落就進了醫院,憑着靈敏的嗅覺,他很快找到醫院裏存放鮮血的地方,美美地喝了個痛快。臨走的時候,還帶走兩包,揣在懷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