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機拍攝下的内容并不多,在最後的那段畫面中,魏可一直在扇楊科長的耳光,打得很兇,但更令人注意的,當然還是魏可與楊科長兩個人的對話。
事實勝于雄辯!
楊科長這事情的确幹得不光彩,他應當不僅是口頭威脅,還是首先動手的一方,隻是很不幸,楊科長動手的結果,不是讓魏可乖乖聽話,而是反過來被魏可揍了。
再看魏可,臉頰上一道烏青,嘴角隐隐有血迹,還有他右手手腕上吊着一副手铐,兩隻腳踝上,也有腳鐐,中間的鐵鏈子已經斷開,拖在地上,一走動就丁零當啷地響。
他到底是怎樣掙脫了手铐和腳鐐?
這個問題暫時先擺在一邊,關鍵是有人徇私枉法!
吳局長和王政委兩個人,湊在攝像機前,仔細将錄像回放觀看了一遍。
吳局長的一張臉,一陣白一陣紅。
“敗類!楊侃林你确實不配穿這身警服!來人!将楊侃林押回分局關起來!等候處理!”
吳局長發怒了。
楊侃林已經被魏可放了,但聽到吳局長的這一聲喊,吓得雙腿一軟,當場坐倒在地上,面無人色,果然,就像魏可說的那樣,他收了朱紅軍的錢來對付魏可,不是把錢還回去就沒事!
這或許不算很嚴重的問題,但很不幸,他跑來對付的不是普通人,而且被抓住了證據!
兩名民警上前,不由分說把楊侃林從地上拖起,架着出了審訊室。
這時候,王政委走上前,笑着向魏可伸出手。
“貌昂先生,您受驚了!您放心,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不會讓您這樣的愛國華僑,承受不白之冤!迫害您的不法之徒,一定會受到嚴懲!我受鄧國鋒先生的委托,前來慰問您!”
這人原來是鄧國鋒找來救場的。
魏可熱情地與王政委握手。
不管怎麽說,王政委來得正是時候,假如不是他帶着武警及時趕到,今天這事情很懸,魏可知道,自己不是真的銅頭鐵臂,一樣中了槍會死,而他在派出所内挾制人質,被打死了也是白死。
旁邊的吳局長,眼神驚訝地瞟向魏可手腕和腳踝上的手铐腳鐐,臉色捉摸不定。
要知道,楊侃林絕對不會給魏可松開手铐,讓他毆打自己!
魏可是自己掙脫的!
這個判斷相當驚人,仔細觀察魏可,除了臉上有點小傷,其他地方一點事兒沒有!
“貌昂先生,你受了委屈,我代表公安機關,向你賠禮道歉!但請你相信,我們的絕大多數公安幹警,本質上是好的!是清廉和認真負責的!你的這件案子,我們一定會秉公處理!”
吳局長這樣說着,臉色并不好看。
這是當然的!
魏可當衆毆打楊侃林,僅僅這一條,傳出去就是個大号的醜聞,但是他搞到了楊侃林受賄的證據,又有王政委爲他撐腰,即便是吳局長,也得捏着鼻子向他道歉!
“吳局長,您說的我很明白!我相信公安機關,一定會秉公處理案件,謝謝吳局長的關心。”
魏可的脾氣暴,但也不能一味強硬。
說到底,如今他的案子還在對方手裏捏着,假如真惹惱了對方,自己也麻煩。
吳局長得了這個台階,臉色稍稍緩和了一些。
“貌昂先生,你能理解公安機關,這非常好!這樣吧,我先給你安排一個地方休息,然後馬上召開現場辦公會,讨論一下案情,一定盡快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王政委,你覺得呢?”
立刻釋放魏可?
那不可能!
現在的魏可,依然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還是必須被關押在派出所裏,除非真的能确認自己不是殺死黃泉的兇手,否則,即便是王政委站在他一邊也不行。
幸好,魏可沒有繼續被關在審訊室,也沒有帶回拘留室,而是被送進了一間休息室。
休息室,比拘留室條件強多了!
這是一個套間,裏間有床,有沙發,還有一個獨立的衛生間。
當然了,誰也不敢放松對這樣一個“危險分子”的警惕,兩名武警,外加兩名民警,四個人就留在套間的外間,名義上是保護,實際上就是看押。
魏可也不管,進衛生間裏洗了把臉,出來倒在床上就睡覺。
留在外面的兩名民警,悄悄推開房門往裏面看看,相互苦笑着搖頭,趕緊又把房門關上。
這人牛逼大了!
誰也不知道,魏可是怎樣把手铐腳鐐弄斷的,而且他還能把負責審訊的楊侃林,揍成豬頭樣,到了最後啥事也沒有,分局副局長被迫向他低頭道歉。
這樣一個人,絕對是個傳奇。
足足過了一個鍾頭,王政委回來了。
跟在王政委身後的,是亭子橋派出所的張警官,另外還有兩個身穿便服的男子,其中之一是個中年人,穿西裝打領帶,戴着一副眼鏡,手裏還拎着公文包。
“鄒律師,這件案子剛剛進入偵查程序,案情很複雜!所以,領導交代了,希望你不要過多詢問具體案情。我這個意思,你能明白吧?”
張警官低聲向中年人叮囑。
鄒律師皺眉道:“張警官,我的當事人是個外國人,對國内的情況不了解。你不讓我詢問具體案情,似乎不妥吧?當然了,我要感謝警方,讓我能見到貌昂先生。但,根據法律規定,我有權見我的當事人,并向他了解案件真實情況!”
鄒律師回答得不卑不亢。
張警官一臉怪異表情。
“他不了解國内的情況?鄒律師,等一會你見到這個人就知道了,依我看,他對于國内的各種情況,隻怕比你我還要熟悉!這樣吧,你盡量少問,如果我認爲有可能影響到案件偵查,我會中斷你們的談話。不好意思啊鄒律師,這是領導吩咐的,我必須執行!”
中年人是個律師。
按道理說,以魏可的情況,警方完全可以找理由,不讓律師見到他,但誰讓魏可如此特殊呢?
很快,魏可見到了這位鄒律師。
“貌昂先生,我是受您未婚妻蘇映雪小姐的委托,爲您提供法律服務。我叫鄒檀松,目前就職于上海明仁律師事務所,擅長刑事訴訟。這是我的助手小鄭。我們将負責您在刑事偵查、檢察和起訴階段的律師工作。您如果沒有意見,請在這幾份委托書上簽字。”
蘇映雪也知道魏可被抓的事,并且再次冒充他的未婚妻。
說來也是,魏可在國内一個親屬也沒有,出了事,蘇映雪出面比較合适。
但,這位鄒律師負責偵查、檢察、起訴三個階段的法律服務,難道他會被一直關押,直到出庭受審嗎?
魏可的臉色有點難看了。
如果那樣的話,他豈不是要被關押長達數個月!
“鄒律師,你估計我這個案子需要多久?”
“貌昂先生,我已經向警方了解過,您可能會被指控故意殺人和綁架等罪名。根據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法,這一類的案件案情複雜,通常需要經過三個月的刑事偵查。也可能延期,那就會更長。再加上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法院的審理階段,保守估計,需要半年。”
半年!
魏可差點氣得吐血。
自己明明是被冤枉的,但現在看起來,他很有可能失去半年時間的人身自由,假如再被認定殺人罪名成立,那就更不得了,是會被判處死刑,還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