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孔特木真的很凄慘,到了晚上,全鎮沒有一處燈火,因爲缺少足夠的柴油,發電機停止工作,最後的電力中斷,大家要麽抹黑,要麽借助于油燈和火把。
鎮子外圍的空地上,有一些火堆正在燃燒,這是防止敵人的突然襲擊。
鎮裏可供燃燒的木材也不多了,火堆忽明忽暗,遠遠望去,就像是一團團的鬼火。
“對方的人晚上都撤走了嗎?”
魏可向四面觀察,并沒有發現撣家族士兵的蹤影。
“應該是撤了。”
付文濤答道:“晚上在野外宿營,他們也怕遭到偷襲。不過,暗地裏肯定有觀察哨!我們的人吃過虧,以爲外面沒人,想趁着夜裏出來找點吃的,沒想到,人剛剛出來時間不長,對方的人就追來了!”
魏可點頭。
孔特木如今的現狀,等于是華洪會自己把自己捆住了手腳,他們爲了防範偷襲,點起火堆,但這恰恰也給撣家族提供了方便。
在這樣的夜裏,撣家族隻需派出極少數的觀察哨,就能把孔特木看得死死的!
偶爾一兩個身手靈巧的,或許能跑出來,人數一多,絕對逃不掉。
觀察哨。
撣家族的觀察哨,藏在哪裏?
此刻,跟在魏可身邊的,有郝思理、付文濤、宋石坤,還有沃嘎與另一名隊員,至于最後的一名隊員,被魏可留在了叢林裏,職責是看護好直升機。
六個人,其中包括非戰鬥人員宋石坤,另外還有一隻寶貴的皮箱。
這樣的陣容,要想偷偷潛入鎮子不被敵人察覺,很難。
“思理,這裏交給你負責。原地待命,宋大夫的安全是第一位!若是宋大夫有個閃失,你自己看着辦!”
“明白!可是,老大你呢?”
“我?嘿嘿!老子去把對方的觀察哨做了!”
魏可和宋石坤打個招呼,随即,像隻靈巧的豹子,消失在周圍的黑暗中。
身後,郝思理羨慕地盯了一眼魏可的背影,卻沒多啰嗦。
經過了栗敢市政府軍營内的那次變故,郝思理似乎一瞬間長大了幾歲,也變得成熟了。
他的性格依舊,但,如果有人仔細觀察郝思理,就會發現這個性格暴戾的家夥,無論說話做事,都比以往穩重三分,尤其是在正式場合下,很自覺地把自己當作一名軍|官來要求。
是人都會長大,越是經曆得多,成長越快!
郝思理就是如此,原先的他是一柄鋒芒畢露的利刃,現在,鋒芒還在,卻被藏在鞘内,變得含蓄。
“你們老大一個人,能行?”
現場的幾個人中,會提出如此問題的,自然隻有宋石坤。
宋石坤雖然隻是個軍醫,卻也和軍人挂鈎,不是啥也不懂的愣頭青。
這黑燈瞎火的,周圍啥也看不清,魏可一個人去對付敵人的崗哨,卻連對方的人數、位置統統不知情,這樣的安排,在宋石坤看來,簡直是胡鬧!
這樣一個人當老大,能幹成什麽事?
自己把性命交付在這樣的人手裏,是不是太草率!
要知道,他宋石坤不僅僅是自己的一條命,他還想着讓魏可幫他搭救張三刀,萬一魏可莫名其妙死了,他一個人陷在形勢複雜的M北,哭都沒地方哭去!
“宋大夫你放心!我們老大,隻有他殺人,沒有别人殺他的道理!”
郝思理回答的理直氣壯。
旁邊的另外幾個人都點頭,就連付文濤都不例外。
宋石坤被噎了一句,心裏很沮喪。
靠!這個姓魏的,看模樣似乎挺厲害,開直升機的技術也很牛逼,就是做事不靠譜,不僅姓魏的本人不靠譜,他周圍的人也都不靠譜。
什麽叫隻有他殺人,沒有别人殺他?
真要那樣,這人就不是人,而是神,神,這讓世界上不可能有神!
魏可當然不能是神。
但,他可以把自己暫時扮演爲神,黑暗之神!
小歡再次被放了出來。
這樣的環境裏,如果不用上小歡的特殊能力,真叫作天理不容。
一團灰色絨球般的小歡,跳到地面上,提起鼻子嗅了嗅,就對準一個方向小跑過去。
魏可立刻跟上,手裏抽出一把黑沉沉的匕首。
公平?
這個世界上沒有公平可言!
撣家族布置的觀察哨,都是面對孔特木一側的,因爲,他們的主要目标在鎮内,而身後即便有人,也隻能是自己人,傻子才會把注意力放在身後。
魏可在小歡的帶領下,由身後而來!
話說,07分隊目前的一整套服裝,都是從國内廠家訂制,做工用料絕對是精品。
就拿鞋子來說,廠家是南方著名的戶外運動鞋大品牌,駱駝牌,人家原本就是做戶外山地鞋的,生産的鞋子防滑防水,穿着特别舒服,根據那措方的要求,又在鞋底内暗藏了一塊小鋼闆。
高價訂制鞋子,質量好,走起路來,既穩又沒有聲音!
魏可很快就發現了第一個目标。
那是一個背靠大樹坐着的人。
這人面朝鎮内的方向,很悠閑地坐在那裏,如果從對面的位置觀察,由于有樹幹作爲背景,一定很難發現他,隻不過,魏可是從後面上來,借着遠處火堆的光線,很清晰地看見這人的側臉。
黑暗中,魏可十分耐心地等在那裏,仔細觀察。
在他的身邊,小歡極爲乖巧地趴在地上,一點聲音也沒有。
足足觀察了兩分鍾,魏可終于确定,這名觀察哨的身上,應當沒有藏着通話器之類的設備,也就是說,撣家族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聯絡方式,靠兩條腿跑路。
這樣最好不過!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魏可沒興趣繼續等待。
蹑手蹑腳上前,魏可一直走到了這名哨兵身後的位置上,對方居然一點沒有察覺。
魏可握緊拳,陡然一拳擊出,正中那名哨兵的太陽穴!
這一拳打得又快又重!
哨兵連一聲都沒吭,渾身一軟,順着樹幹往下滑倒,而魏可趕上一步,伸出雙手,扣住對方的脖頸,用力一扭,隻聽咔吧一聲響,對方的脖子頓時被扭斷。
摸哨,爲什麽不是很潇灑地一刀割斷對方喉嚨?
錯!割喉是最不合适的一種招數。
人的咽喉是緻命部位,一旦喉管被割斷,幾乎必死無疑,但,咽喉卻不是可以快速緻死的部位,一個人在喉管突然被割斷的情況下,并不會立刻喪失行動能力,甚至能思考,能做出開槍等動作。
更要命的是,割喉會造成大量的鮮血溢出,搞的血糊糊。
戰場上,但凡有經驗的士兵,對于血腥味都很敏感。
尤其是那種濃烈的血腥味,距離很遠就會被人發現,從而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摸哨最有效的攻擊部位,有三個,心髒、頸椎、大腦,這些部位一旦被嚴重打擊,要麽造成速死,要麽快速失去反應能力,是最佳選擇。
太輕松了!
魏可出手就搞定了一名暗藏的哨兵,他甚至還有閑心,把哨兵的屍體扶正,繼續靠在樹幹上,如果有人突然來到這裏,會以爲這裏什麽事也沒發生過,這哨兵依然在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