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遠地,魏可就看見,鎮口剛剛修建不足一個月的防禦工事,已經成了一堆廢墟,不僅如此,靠近鎮口的幾座木屋,也被人放火焚燒,隻剩下黑漆漆的殘垣斷壁。
那措原本就破敗,現在,更像是剛剛經曆了一場戰争,分外蕭索。
就在鎮口外不遠處的一處土坡下,聚攏着十幾個黑衣人,在另一側的防禦工事後面,也有幾個人,這些人在兩個地方,分别架起了一個火堆,似乎在燒烤。
“小虎,這是怎麽回事?”
“這些混蛋算準了我們缺子彈,不敢主動出擊!他們大白天的就在外面烤肉吃,還故意選擇我們的上風口。魏将軍你看,那邊鎮子的房子裏,有我們民兵連的人守着。紅姐把所有人分成五個班,輪流派出來守鎮子,防止這些混蛋,把咱們房子都燒了!”
果然,那些撣渠的手下,雖然躲在土坡下面,但一個個有說有笑。
這些王八蛋,太欺負人了!
“林大哥,現在有事,麻煩你幫忙!”
“什麽事你說,是不是找個地方,咱們沖進鎮子裏去?”
“不!林大哥,咱倆來了,就容不得這些敵人猖狂!我的想法是這樣的,我偷偷摸上去,打這幫孫子一個措手不及!林大哥,你在後面火力支援。咱倆把他們滅了,你看如何?”
“啊?!”
林契有點發愣。
伸頭再仔細觀察鎮口那些黑衣人,勸道:“貌昂老弟,這些家夥還是有所防備的。你看,他們分成兩邊,互成犄角,假如攻擊其中一側,另一側的人肯定包抄過來!要不,咱們摸上去,趁他們不注意,打死幾個,把其他人吓跑?”
魏可嘿嘿冷笑道:“吓跑?不!既然來了,就别走了!”
看着魏可的臉色,林契沒來由地心裏一寒。
他明白,自己遇上一個狠人了。
他們隻有三個人,而且聽魏可的意思,他根本沒把僅有手槍的民兵張小虎,計劃在内,就是他們兩個人,硬是準備把對方的近二十個人,全滅!
但,想想自己在樹林子裏看見的那兩個,被子彈打穿的樹洞,林契頓生豪情。
“貌昂老弟!你說怎麽幹,老哥哥這次聽你的!”
時近正午。
哪怕是一月份的冬天,在那措這地方,卻恰好是不冷不熱的天氣,太陽當空照着,曬得人暖洋洋,這個天氣舒服,假如不是附近鎮子裏有潛伏的那措民兵,爬到土坡子上面去,吃着烤肉,哼着小曲,該是多麽惬意!
不過,那些民兵,肯定撐不了多久了!
民兵?真可笑!以爲穿上一身綠衣服,就能冒充大兵了?
提起這些那措民兵,所有被派來那措鎮的撣家部落的人,都是心生鄙夷,他們剛來的時候,還有些害怕,但很快就知道了,這些所謂的民兵,幾天前隻是普通的山民,連槍都沒摸過!
民兵打槍打不準!
用的基本都是單發的老式步槍!
就這些廢物一般的山民,如何能與他們,勇敢善戰的撣家部落兒男,相提并論?
當然了,那些穿綠衣服的民兵裏,也有幾個打槍特厲害的,那是槍槍入肉,若不是有這幾個家夥添亂,那措鎮,早就被攻下來了,哪裏用得着圍困,直接把兩個漂亮小妞,抓了送到撣渠将軍床上,不就好了!
“撣家部落的兒男們!吃飽了,下面該吓唬那措人去了!”
黑衣人中,一個矮壯的漢子,大喝一聲。
随着喊聲,其他人頓時哄笑起來。
沒錯!他們這幾天裏,可是把鎮子裏的民兵們,折騰的夠嗆,不僅當着那些民兵的面,大吃大喝,而且每次吃完之後,都會拿起槍,随手往鎮子裏放上幾槍。
隻要他們一打槍,鎮子裏的民兵們,一定會吓得半死。
躲在木房子裏的民兵,會把步槍從窗口探出來,向着外面瞄準。
而山坡上的那片圍牆上,就更熱鬧,穿着綠衣服的民兵,會把機槍、步槍統統架起來,唯恐被突然襲擊打個措手不及,一個個顯得小心翼翼。
但!那些民兵就是樣子貨,隻要撣家兒男們不真正攻擊,民兵就不敢開槍!
那些民兵快沒子彈了!
“哈哈!等攻下鎮子,所有的男人都殺了!女人分了!”
“撣渠将軍萬歲!”
“那措的猴子們快完了!老子們要把他們殺幹淨!”
黑衣人們大呼小叫,一個個扔了手裏的肉骨頭,站起身,去拿旁邊架起來的槍支。
這時候,一個黑衣人擡頭往不遠處看了一眼,突然愣了。
他看到了什麽?
他看到有個身穿迷彩服的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來到了距離不足二十米遠的地方,這人半蹲着,根本沒有隐蔽身形,手裏端着一支步槍,正在瞄準。
迷彩服,他來這裏做什麽,難道還敢對着十幾個英勇無敵的撣家兒男,開槍嗎?
這黑衣人的第一感覺,不是驚恐,而是奇怪。
他快速地眨了一下眼睛,以爲自己眼花。
哒哒哒!哒哒哒!
槍響了!
這槍聲一響,就好像是斷了線的雨珠子,一點不停歇,很明顯是典型的三發短點射,非常的有韻律,三發之後,有那麽一個微小的停頓時間,接着又是三發。
周而複始,似乎永遠不會停頓的子彈暴雨!
這是催命的槍聲!
可憐啊!十幾個撣家兒男,事先沒有得到一點警告,就連趴在土坡上那名負責警衛的家夥,也把注意力放在了鎮子一側,而忽略了來自于身後的危險。
如此一來,他們十幾個人,就像是排着隊被人槍斃!
魏可的三發短點射,打得太狠了,雖然是短點射,但槍口不停地微微移動,每一個連續的點射,都會覆蓋兩個相鄰的人,也就是說,三發子彈照顧兩個敵人,有人中兩槍,有人中一槍。
誰中槍數量多少,全憑運氣。
然而,這有區别嘛,似乎并沒什麽區别,無論是中一槍,還是中兩槍,都得死!
“啊!””哎喲!““救命!”
噗通!噗通!
慘叫聲此起彼伏,黑衣人的人群中,像是多米諾骨牌,排着隊被子彈擊中,然後被子彈巨大的沖擊力,打得血肉橫飛,打得往支離破碎。
後面百米外的樹林子裏,林契幾乎咬了自己的舌頭。
這小子狠啊!
真慘!
他想到了魏可膽子大,卻沒料到魏可膽子如此大,時間往前推數十秒,魏可像一隻靈巧的兔子,一路隐蔽前進,硬是悄悄溜到了那夥黑衣人的身邊,才舉槍射擊。
這人的膽子也是大到沒邊了,他就不擔心自己被提前發現?
但,貌似十分危險的事,他就是做了,而且成功了。
于是,那群黑衣人慘了,如此近的距離裏,被人用槍指着,而且子彈打得又快又準,逃都沒地方逃,十幾個人,除了拼命喊叫幾嗓子,還能做什麽?
“服了!老子真服了!”
林契低低歎口氣。
作爲克倫族的勇士,他很少服人,現在眼前這穿着迷彩服,有些奇怪的大個子,真讓他服氣!
他不會以爲,魏可僅僅是膽子大那麽簡單,更關鍵的是,人家這三發點射打得太好,這種抵近射擊,考驗的不僅是高超的射擊技術,更必須有超強的心理素質。
沒有射擊技術,你就不能一個打一群!
心理素質不夠強悍,那也是送命,因爲,你隻要手指稍微一抖,射擊節奏亂了,你就會沒命,無論哪個敵人來得及舉槍反擊,你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