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P切諾基,一輛豪車。
魏可不由多看了兩眼,這一看,立刻就發現了一些不同。
路邊攔車的青年,中等身材,長得精壯,穿着一件綠色的防風衣,渾身上下透着一股彪悍的味道。
這人的身手不弱,是把好手!
魏可見過的狠人多了,或者說,對于同類,有一種異乎尋常的直覺,僅僅是一兩眼,他就判斷出,眼前這人極有可能是個軍人,而且不是在條件優越的内地,走隊列的樣子兵,而是打過實戰的。
話說,上過戰場的人,就連看人的目光也不同,那種感覺沒法描述。
就在魏可觀察的時候,小巴車司機已經停了車。
“師傅,我們老闆的車壞了,您會修車嗎?”
彪悍青年走上前,一邊問,一邊飛快地拿眼睛往車裏掃。
魏可注意到,當這個人看見穿着古怪的李小道,以及探頭張望的小猴,目光一點都沒有停留,一掃而過,反而是看見斜靠在後座上,一動不動的自己的時候,很不自然地一眯眼。
僅憑這個動作,魏可就知道,自己的判斷沒錯。
隻有同類,才更理解同類的想法!
普通人看人,首先會被對方的穿着打扮吸引,對于那些打扮新奇,模樣有特點的人,肯定會更注意,這是人類共同的好奇心,誰都喜歡碰到有趣的人和事。
但,另外一些人就不是如此。
比如說魏可,當他遇到陌生人的時候,第一個注意的不是外貌,而是留意誰可能對自己造成威脅,或者說,感覺誰是最具有攻擊性的人,誰就是第一關注目标!
這是一種本能。
在戰場上,不懂得觀察和判斷的人,根本活不長!
這時候,奔馳車旁邊的那個人也走了過來,一邊擦着手上的油污,一邊客氣道:“師傅請幫個忙!我們走到半路車子抛錨了,這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想找地方修都找不到。師傅要能幫忙,我出錢!”
老闆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有些發福,還戴了副眼鏡,文文弱弱的。
看起來,這是一個老闆一個保镖。
魏可放心多了,有錢人随身帶個當過兵的保镖,這很常見,隻要和他沒關系,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巴車司機是個想賺錢的,看見老闆說願意給錢,立刻跑下車去。
不過,這司機估計也是二把刀,忙乎半天,車上車下地轉,也沒見大切諾基有什麽反應。
中年老闆顯得很着急。
“小顧,你看這事情鬧的!這一耽誤,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趕到康素,小顧你在這附近有什麽熟朋友嗎?要是有,能幫忙找個會修車的過來,那就最好了!你放心,錢我不會少出!”
“夏老闆,這真不好辦,我在GX這邊也就路熟一點,要說朋友真沒有!”
“那可怎麽辦?唉!”
兩個人說話的地方距離小巴車不遠,再加上魏可一直在留意彪悍青年,就把這段對話聽得清清楚楚。
康素!
聽到這個地名,魏可眼前一亮。
如果是以前,他對這個地名不會有什麽反應,但現在不同,這兩天研究地圖,早就把YN和緬甸交界那一帶的地形,記在腦子裏了,要說康素,雖然隻是個不大的鎮子,卻恰好是魏可的目的地之一!
魏可要去那措,有兩條路可選。
其一是直接從GX出國境線,進越南,然後再穿過老撾北部山區,進緬甸,這條路上危險重重,如果是魏可一個人,倒也罷了,現在帶着小猴和李小道,基本不用考慮。
剩下的一條路,就是從YN的西南角,直接進入緬甸。
中年老闆所說的康素鎮,就在中緬兩國交界處的中國一側,而且,距離那措,已經不算遠了!
魏可咬咬牙,打開車門就下了小巴。
“這位老闆,我有點修車的手藝。我是帶着家裏親戚的孩子,出來玩的,剛才孩子看你的車漂亮,鬧着想坐。這樣,如果我給你把車修好,你能不能讓我們搭個順風車,我們正好也要去康素,你看怎麽樣?”
魏可的這番說辭,說的有點離譜!
GX十萬大山這地方,距離康素,不說有十萬八千裏,但也不近,幾百公裏有了,而且路途難走,他們坐的是一輛破舊的小巴,就這樣還說要去康素玩,很是搞笑。
再說,大冬天的,康素那個邊境破地方,有什麽可玩的?
但,夏老闆顧不上想這些,連忙點頭答應。
倒是那個保镖小顧,很奇怪地多看了魏可幾眼,卻也沒說話。
魏可會修車嗎?
算會一點,作爲特種兵,開車修車都得會,隻不過,這麽高級的越野車,魏可也沒修過,假如是軍用吉普之類,魏可都敢拍着胸脯保證,絕對能修好!
但,隻要是汽車,無論柴油機還是汽油機,原理都差不多,像切諾基這種車,也就是電路複雜一些。
會不會修車,一上手就不一樣。
小巴司機是圍着車亂轉,這裏摸摸那裏看看,無頭蒼蠅一般,魏可不同,直接讓小巴司機把車開過來,用導線連接,利用小巴車的電瓶,然後把切諾基電瓶輸出端的不必要線路,統統斷開,隻連接主要線路。
上車一打火,大切諾基居然真的發動了!
“唉喲!我真是豬,這個點子怎麽沒想到!”
小巴車司機懊惱地一拍腦門,很爲自己沒賺到錢惱火,到了這個時候,他也看懂魏可是怎麽做的。
“小夥子,這就行了?太謝謝你了!”夏老闆很開心。
“還要再等一等。夏老闆,您這車改裝過,估計是改裝線路出問題了,我現在暫時把改裝線路都斷開,您以後再找人慢慢來修,沒問題吧?”
“沒問題!隻要車能跑起來,什麽都沒問題!”
不一會,車修好了。
這時候,隻見保镖小顧和夏老闆嘀咕兩句,還朝魏可的方向看,夏老闆皺眉點頭,然後小顧走到魏可面前,伸出手笑道:“兄弟好本事!我姓顧,見面是朋友,來握個手!”
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不過,當兩個人握手的時候,魏可立刻就懂了。
小顧借着握手的機會,很明顯在用手指,來觸摸魏可的手掌,尤其是對魏可右手食指指肚位置,連續摸了幾次。
靠!這家夥還真夠警惕的!
要知道,當兵的人手掌肯定粗糙,由于常年握槍,手掌上幾個位置都有老繭,尤其右手指肚處更有一層厚厚的繭,俗稱槍繭,這是普通人不可能有的,小顧就是在檢查,想看看魏可有沒有這種槍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