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計劃行事

我原本以爲,我身上的傷隻需要一天左右就能夠全好,可是我顯然高估了我自己。這傷勢足足拖了我三天之久,并且第三天我雖然能夠好好走路了,但是膝蓋還是會很酸,走着走着就情不自禁地一瘸一拐。手指的傷倒是全好了,可是手腕還是使不上太大的力氣,以至于我蹲茅坑,也必須用我并不熟練的左手來擦屁股。

甲瑪聃幾乎每天都過來跟我聊天,幾天下來,我們幾乎無話不談,正如我說的那樣。也許大家都清楚,等到甲瑪聃離開這個鬼市的時候,也許就是我們說再見的時候,此後餘生,也許再不會相見。所以随着我的身體漸漸好起來,我們越來越産生了一種即将分别的惺惺相惜之感,隻不過誰都沒有說出口來,江湖兒女,心裏都清楚,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再是知己相惜,也終有離别之時。

第三天的時候,甲瑪聃來破屋子裏找我和大毛,我告訴他我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今天晚上你就可以擺攤,按照咱們先前約定的那樣,引對方現身。甲瑪聃說,那既然如此,咱們就等夜市開張之後,稍微晚點再出去,這樣的話,攤位的位置就可以離傻姑娘的那間屋子更近一些,人也更少一些。我點點頭然後轉頭問大毛說,這幾天你每天晚上都爬屋頂去找那個傻姑娘。僅存的一點糖果也沒了,可曾打聽到什麽更多的線索嗎?

大毛有點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笑着說,嘿嘿,山空哥,你也知道嘛,她腦子有些不好。說話總是颠三倒四的,其實也沒打探到什麽新消息,就跟咱們先前掌握的差不多…我罵道你這臭小子,沒打聽到消息還耗了咱們那麽多糖果,你還每天晚上呆那麽晚才回屋!

雖然嘴上在罵,可我心裏覺得好笑,因爲我明白大毛其實是喜歡這個傻姑娘的,至于爲什麽,這個我卻說不好,也許隻有當事人心裏才明白。當天下午甲瑪聃回去準備了一下晚上擺攤的東西,而他此刻手上隻有那個綠色旗袍的女鬼,這些天經過他那什麽什麽爐錘煉之後,女鬼也已經被他刻上了竹牌,一如先前其他的鬼魂一樣。其他原本在甲瑪聃手裏的鬼魂也在幾天前就讓我給買了過來,如今全都在兵馬列陣當中。我再三叮囑大毛和甲瑪聃,在那個幕後人現身之前,咱們一定不能打草驚蛇,不能讓對方産生懷疑。

當天晚上甲瑪聃算好了時間,就将自己的攤擺了出來,我和大毛則遠遠地看着,傻姑娘認識大毛和我,于是我們倆也都蒙上了臉,反正在這個地方什麽怪異打扮的人都有,也不差我們這一個兩個。大約在甲瑪聃落座後半個小時。傻姑娘的房門打開了,她也被帶了出來。我看到帶着傻姑娘的依舊是先前我見過的那個女人,而傻姑娘雖然憔悴,但是表情還是很輕松,看得出來,她其實挺喜歡身後跟着的這個“姐姐”。原因很簡單,不會兇她,還給她糖吃。

甲瑪聃的攤位距離傻姑娘大概有二三十米,中間隔着差不多十來個攤位,可我察覺到,自打傻姑娘出門以來,甲瑪聃那雙眼睛就賊溜溜地時不時看着那姑娘。傻姑娘還是和先前一樣,一邊打量着那些攤販身後的鬼魂,然後不時搖搖頭,意思是沒找到,然後轉頭問那個女人要糖吃。由于我并非陰陽眼體質,所以我無法看到那身後的鬼魂究竟是一種怎樣的狀态。好在大毛一直站在我身邊輕聲跟我說着,我才能在腦子裏構築那樣的畫面。

很快傻姑娘就走到了甲瑪聃的攤位附近,而這個時候,她似乎是察覺到了甲瑪聃身後的那個女鬼。起初的時候,她似乎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湊近了甲瑪聃的身邊。歪着腦袋翻來覆去地看了好久,才興高采烈地一邊蹦蹦跳跳一邊拍着手對身後的女人說着什麽,雖然站得遠聽不清楚,但是很明顯,傻姑娘是在告訴身後那個女人,她找到那個綠色旗袍的“姐姐”了,因爲從先前套她的話中得知,這傻姑娘其實不怕鬼,而隻是怕老鼠。我很懷疑她是不是真的能夠理解鬼和人的區别。

就在背後的那個女人理會了傻姑娘的意思之後,她立刻從和藹可親的笑容中變了一種表情,記住了甲瑪聃攤位的位置,然後就轉身帶着傻姑娘。将傻姑娘帶回了屋子裏,然後轉身出來,讓另外兩個我見過的男人鎖上門,随後三個人一起朝着甲瑪聃的攤位上走了過去。我對大毛輕聲說,走,咱們也慢慢挪過去。于是我和大毛也朝着甲瑪聃的方向走。但是我們沒有刻意表露出來,裝作沒事一樣。

隻見那個女人走到甲瑪聃的跟前,看到甲瑪聃攤位上僅僅擺放着一個竹牌子,于是就伸手在竹牌上指指點點了幾下,甲瑪聃這才擡起頭來,先比了一個九。我正打算說這甲瑪聃也太不會做生意了。這個綠衣服的女鬼竟然和他賣給我的那個自殺鬼魂一個價!那還不如我自己賣呢!好歹還回本了。正想着的時候,甲瑪聃又比了個“九”,随後頓了一下,再比出一個“九”來。

我靠,這家夥真是想錢想瘋了吧,居然跟人家要價九百九十九!

在1976年,這可是一筆天價,要知道那一年大家的人均年收入,也才僅僅六十幾塊錢,一毛錢可以買十多個雞蛋,一包煙才兩三毛錢,還算抽得好的。看一場電影。去最好的戲院也不過5分錢一張票,就算日子過的奢侈,頓頓都去人民公社食堂,頓頓都整上一個四菜一湯,一頓下來,也還不到一塊錢…

九百九十九元。快趕上一個普通農民,不吃不喝不買東西,足足存十六年才能夠存夠!

我當時心裏大呼不妙,人家也許會覺得要價太高,轉頭就走,更糟的是,人家有可能不買了,直接派人來搶了,那到時候事兒可就鬧大了。畢竟鬼市的規矩是,不能讨價還價,這些人雖然隻是奉命辦事,但基本的規矩。我相信他們也都是心知肚明的。

可出乎我意料的是,那個女人大概也覺得很貴,隻不過想了想還是轉頭對着那兩個男人一伸手,男人就乖乖地從懷裏掏出一沓子鈔票來,厚厚的一疊,全都是十元一張的紙币,而在那個年代,面額最大的人民币,也就是十元,那意味着她需要數出九十九張,才能夠換來這塊竹牌。

我心想有錢可真是好,将來我如果有錢了,我也要這樣揮金如土過過瘾才行。女人将數好的錢整個一疊遞給了甲瑪聃,甲瑪聃估計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麽多錢,喜出望外,伸手接了過來,我真擔心他一高興就忘了咱們約定好的事情。隻見那女人伸手就要去拿攤位上的竹牌,卻被甲瑪聃一把給攔了下來。那女人真一臉納悶,擡頭望着甲瑪聃,眼神裏滿是不解。而甲瑪聃這個時候才站起身來,手裏抓着錢,雙手互握放在自己的小腹,笑着對那個女人說,這位姐姐,您有所不知,這塊牌子,您若是帶走了,您上頭會責怪的。

甲瑪聃估計也是豁出去了,想着自己将來反正也不會再到這三川鬼市裏來,于是就不顧這裏的規矩。竟然開口說話了。女人很是詫異,于是東張西望了一下,然後問道,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怎麽知道我上頭有人?還有,誰是你姐姐!

我忍住心裏的笑。因爲甲瑪聃歲數比那個女人大出去許多,他稱呼對方爲姐姐,其實是我們這個行業裏的黑話罷了,不管男女老幼,隻要區分好互相的關系,男的一律都是大哥,女的一律都是姐姐,除非對方比自己的輩兒矮了太多。而這女人這麽一句反問,也算是立刻就露餡了,她很顯然沒有在這個行業裏呆過,隻不過奉命辦事而已,來做買賣罷了。

甲瑪聃說道,我在這裏的時間已經很長了,你們這些人輪番帶着人來逛,但是卻始終住在同一間屋子裏頭,這說明你們是來有目的性地找尋東西的,所以我判斷得出,你們隻是辦事的。而不是真正的買主。說完甲瑪聃拿起攤位上的竹牌,然後對女人說道,這東西和這滿市場的鬼魂都不一樣,這家夥是要認主人的,你買了,它就隻認你了,别人再也使喚不動,成了一個廢物,我好意提醒,誰要這東西,誰就親自來買,若是你不信,也大可以買了去,後邊的責任,也不是我這閑人管得着的咯!

甲瑪聃這一番話慢吞吞地說出來,氣勢上顯得信心十足。說完他就将手裏的竹牌子遞向了那個女人,但是這下子這個女人卻反而不敢伸手去接了,這意味着她在思考到底該怎麽辦。于是她轉身低語跟那兩個男人商量了一陣,接着就對甲瑪聃說,那行,咱們明天再做這場交易。說完她也伸手指了指甲瑪聃手上的一沓鈔票。

甲瑪聃微微一笑,把那九百九十九,還給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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