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箭》,沒有關于鬥氣修煉的内容,不屬于鬥氣秘籍,但屬于鬥氣招式。任何屬性鬥氣的騎士,都可以修煉。
分爲雙重箭、三重箭和多重箭三個層次,以及一招究極奧義——多重幻影箭。
馬庫斯騎着黃灰馬,在馬場上将自己所修煉的《多重箭》仔仔細細施展一遍,然後配合每一箭進行講解。
“雙重箭有五種方式,我最常用的是雙箭齊發,就是簡單射出兩支箭,射中一個目标。其次是雙箭交擊,這是利用兩支并列發射并利用魔力引導撞擊,從而空中變相。剩下的雙箭螺旋、雙箭連環、雙箭急緩都不怎麽實用。”
騎在馬上,要控馬,要控雙箭,确實很難。
所以馬庫斯的意思是,隻要精通雙箭齊發和雙箭交擊,就已經可以稱之爲神箭手,在戰場上無往不利。
其它幾種箭法,站在地上細細琢磨時,才能發揮效果。
他繼續說道:“三重箭基本上屬于雙重箭的一種進階,三箭齊發、三箭螺旋、三箭連環、三箭急緩、三箭亂射,道理是相通的,但控制上要求較高。多重箭也是這樣,多箭齊發、螺旋影箭、多箭連環、多重亂射、多箭交擊,要求的控制力更強。”
停下馬來,馬庫斯才能一一将三重箭、多重箭施展出來。
射空箭壺中箭矢後,他搖搖頭,對自己的箭術不滿意:“三重箭可以靜止時精通,多重箭就不行,難度太大。還有最後一招究極奧義,多重幻影箭,這一招我至少得醞釀一刻鍾,才敢出手。”
人的一隻手。
夾一支箭很穩;夾兩支箭不算差;夾三支箭也是可以的,正好是三個手指縫,一個夾一支。
但是更多箭矢就不行了,得一個手指縫夾兩支,這難度超大,更何況還要分配魔力來引導每一支箭矢。
大地騎士對鬥氣的掌握裏,還不能如此細微。
扈從将箭靶上的箭矢一一拔下來,遞還給馬庫斯。
馬庫斯長長吐出一口濁氣,舒緩自己的緊繃的情緒:“大人,三支以上的多重箭,我就不太好掌握,現在究極奧義,更難掌握。所以我将它分解爲兩次射擊,一次三支箭,勉強可以達到《多重箭》中記載的效果。”
他從箭壺中拔出三支箭矢:“前三支箭用柔緩的力道,使得箭矢能低速抛射,後三支箭用迅猛力道,讓箭矢高速平射,撞擊前三支箭,從而六支箭的速度達到統一,并錯亂軌迹,形同幻影。”
說罷。
張嘴咬住三支箭矢,再拔出三支箭張弓就射,松開手的瞬間,三支箭矢斜向上飛射。
他以極快的速度将嘴巴中三支箭放入手中,再度張弓就射,這一次弓弦幾乎被拉成滿月,箭矢射出瞬間,有劇烈的呼嘯破空聲。
“咻!”
“咻!”
“咻!”
半空中,三支快箭以平平的軌迹,恰好撞上前面抛射下墜的箭矢,刹那間,六支箭在空中旋轉起來。
肉眼看過去,仿佛一下子多出來幾十支箭,對準三個箭靶亂射。
說時遲那時快,李斯特還沒來得及眨眼,幻影一下子散開,隻剩下六支箭,撞在當中的箭靶上。五支直直插在箭靶上,但有一支卻擦着箭靶飛出去。
“還是沒法完全掌握好六支箭的軌迹。”馬庫斯有些失望的說道。
但李斯特卻鼓起掌:“馬庫斯老師,你的箭術已經很驚人了,我們快點兒開始練習吧,我已經迫不及待想要施展多重幻影箭了。”事實上他的心裏是有點兒苦澀的,馬庫斯的箭術簡直玄乎。
他本以爲隻是兩三支箭的套路,随便學學,不求精通,學會即可。
可現在才發現,沒有前面雙重箭、三重箭的精通,恐怕根本學不會多重箭,更遑論究極奧義多重幻影箭了。
“這恐怕是我遭遇的最難一次煙霧任務……”
現在已經7月過半,他真心沒把握,在8月來到時,可以學會《多重箭》。盡管覺得很艱難,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他決定放下思想包袱,專心學箭。總有一天會學會這繁蕪的《多重箭》。
正如出海節上伯爵說過的一句話:“不要心急,時間是站在你們這邊的。”
他才不過十六歲。
還有幾十年的漫長人生。
鮮花鎮發展蒸蒸日上,沒有對付不了的危機,完全可以輕松愉悅的過生活。騎龍這種夢想,急切間是完成不了的。
……
轉眼。
8月已經到來。
這大半個月時間裏,李斯特都在瘋狂學箭,已經成功掌握三重箭,開始向多重箭進發。馬場上的母馬,基本上都已經懷孕,骊龍馬整個瘦了一大圈,日夜不停的操勞,任是龍之血脈,也扛不住。
“老爺,馬場的苜蓿草已經達到供養極限了。目前小鎮一共擁有十五匹馬,都在馬場放牧,五匹公馬和十匹母馬。除了三匹喪失生育能力的老年母馬,其它七匹,包括火龍馬,已經受孕。”
獨眼巴頓說道:“孕馬太多,骊龍馬也快要傷身,所以它們需要大量的營養,光靠馬場的牧草,肯定不行。”
“隻要養好馬,需要什麽盡管說。”李斯特很關心馬匹問題。
“爲了它們的健康和營養,需要更好的精飼料,最好是燕麥、大麥和小麥麸皮,如果能有花生和豌豆的話,也是很不錯的。”
這些食物,比平民吃得都不差,甚至還有超過——至少在量上,一匹馬一天口糧頂三個成年人。
李斯特沒有任何拒絕,直接答應獨眼巴頓:“可以。”
他也有底氣去答應,因爲荊棘嶺道路打通後,鮮花鎮的商隊,已經可以暢行無阻的外出經商。
目前還是以售賣海鮮爲主,市場初步打開,郁金香堡是主要采購商,三天去一次,一次大概會采購半枚金币的海鮮。珊瑚城的市民,也開始享受海鮮美味,同樣是三天去一次,一次能賣出半枚金币。
此外就是珊瑚城居住的衆多小貴族,以及最靠近鮮花鎮的北谷城貴族和市民,加起來三天一枚金币的量。
也就是說,鮮花鎮商隊每三天可以賺兩枚金币。
平均一天67枚銀币,海鮮的成本和趕路的成本,幾乎可以忽略,這都是淨收入。當然,金币、銀币李斯特還沒看到,每次商隊賺了一點,他就會下令去采購城堡需要的物品——食鹽、糖塊、布料、調料、香皂、啤酒,等等。
還有特意囑咐的豬胰髒。
甚至于,他直接讓商隊去購買了十隻小豬仔,交給大麥屯的農奴飼養,将來殺年豬!雞苗、鴨苗暫時不是好季節,買不到;小馬駒、小牛犢、小羊羔太貴,買不起;畜牧業暫時得依靠小鎮自産了。
“這一次商隊帶回來……”與老葛朗台交接完貨款的卡特,回城堡向李斯特彙報。
“卡特先生,我有一個疑惑。”李斯特對這種繁瑣的賬務,沒什麽興趣,他端着奶茶杯子,眉頭緊鎖,陷入思考中,“莫森太太爲什麽每一天都能帶給我——奶茶比昨天更好喝的感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