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叽!”
“嘎叽!”
“嘎叽!”
城堡的書房裏,時不時傳來難聽的鳥叫聲。風遊隼的幼雛相當醜陋,渾身隻有細到看不見的絨毛,卷卷的貼在皮上,整個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雞。與遨遊天空流線型身體的成年風遊隼相比,差距十萬八千裏。
李斯特卻很喜歡,畢竟是一隻會飛的魔獸。
現在城堡裏已經有一隻暴土狗,時不時會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幾根岩石刺,賞心悅目。如果再多一隻風遊隼,沒事有事召喚一道風刃,絕對拉風。
可惜隼類并不會認主,李斯特還沒想到,要怎麽馴養它。
隻能先喂着。
不過他已經讓城堡裏的女仆,縫制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過玩鷹的視頻,裏面的玩手都是帶着一副皮手套,讓鷹隼落在上面。似乎還有一種什麽小玩具,将玩具扔出去,吸引鷹隼撲擊,然後再把玩具收回來,鷹隼就隻會在附近盤旋,不飛走了。
“有空研究研究這個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聽打聽,有沒有會養鳥的獵戶,他們是怎麽馴服禽鳥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細膩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點發柴,不容易撕咬。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經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來後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這是有别于一般烤肉的獨特口感,很受宴會上衆人的歡迎。
“如果能讓偷果猴的肉再細膩一點,絕對是會是一道名貴菜肴,我建議,小鎮可以大批飼養。”高爾泰吃得滿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許多,因爲他并沒有選擇吃烤偷果猴肉,隻是看着别人大快朵頤:“能大批飼養是好事,我也是這麽決定的。但吃肉并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較高,應該訓練它們上樹摘果,替果農幹活。”
按照家鄉的理論,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靈長類動物。
這個世界并沒有這種觀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麽進化。除了龍和精靈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類劣等的存在——甚至于,在不少人心目中,龍和精靈也不過是神奇一點的生物,無法跟人相比。
吃龍……吃靈精……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沒有過。
所以他不吃,卻不會阻止别人吃。
以賽亞好奇問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訓練好,幫果農幹活?”
“當然可以,就和訓練狗和馬一樣。”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爲見過很多猴子表演。
還看過一則新聞,說是馬來西亞還是泰國,當地人會訓練猴子上樹摘椰果。有個果農因爲虐待自家的猴子,結果猴子一生氣,用野果将果農給砸死了。
現在,偷果猴的所有權歸屬李斯特所有,訓練成之後交給果農使用,肯定沒人敢虐待它們。
大概是不會發生砸死主人的情況。
“如果真的訓練好了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從未想過,可以讓猴子替我們幹活。”布萊爾仿佛已經看到了猴子摘果的畫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着說:“既然如此,訓練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給布萊爾你負責吧。”
“額,好吧,我覺得我能夠勝任。”
這時馬庫斯忽然說道:“大人,風遊隼的屍體怎麽處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将它賣掉嗎?”
風遊隼是低級魔獸,賣個十來枚金币不成問題。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當然要賣錢,購買生活物資。
但現在小鎮并不缺錢花,黑色郁金香的收入,就足夠支撐他幾十年的貴族享受。
财大氣粗的他,當場表示:“不用賣了,肉先風幹,什麽時候舉辦一次風遊隼燒烤派對。至于其它部位,馬庫斯老師有什麽好的利用建議嗎?”
“鳥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風遊隼的骨頭,帶有風屬性的魔力,關節骨頭可以打造傳信用的骨哨,聲音非常響亮。大一點的骨頭,可以制作工具,輕盈結實,比鐵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制作箭矢的絕佳材料。”
馬庫斯很快就将風遊隼一身材料的用處,給規劃好:“大人即将學習箭術,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詢問:“鎮上有人會制作箭矢嗎?”
馬庫斯立刻回道:“我會,我的箭矢都是自己制作。”
“幸苦馬庫斯老師了。”李斯特端起酒杯,裏面是滿滿的帶啤酒花啤酒,“這一杯向你緻敬,感謝下午那兩箭,留下了風遊隼,否則這會是巨大的禍患。”
“願爲大人效力!”
馬庫斯痛快舉起不帶啤酒花的啤酒,一飲而盡。
……
篝火熄滅,滿天星光。
高爾泰、馬庫斯等人已經回返。
仆人們忙碌的收拾着宴會留下的殘局,李斯特端着管家卡特送來的奶茶——他習慣在臨睡前喝一杯奶茶。
牛奶的豐富營養,是他這副身體所急需的,十六歲,長身體的年紀。
“老爺,洗澡水已經爲您準備好了。”
“風遊隼幼雛怎麽樣了?”
“還在使勁叫喚,不過已經喂了它很多小魚小蝦,它絕對不是餓了。不過老爺,這隻小鳥……真的挺醜的。”
“我同意你的說法,那麽,去看看這個小家夥,如果它要叫喚一晚上,那就把它拿出去,我可不想半夜被吵醒。”李斯特将喝完的杯子,遞給卡特,向城堡裏走去。遇到幹活的仆人,仆人都會站住腳步,向他鞠躬施禮。
這種感覺很好。
他已經越來越适應貴族身份,腦袋和屁股都歪在了貴族階級這一邊——誰敢動搖貴族的權力根基,就是跟他李斯特過不去!
“晚安,先生們,女士們。”露出一個無可挑剔的标準貴族笑容,李斯特開口說道,“希望你們晚上都能有一個好夢到天亮。”
“謝謝老爺。”
随即,李斯特已經上了二樓,二樓是他的專屬。
卡特推開書房的房門,剛才還平靜的房間裏,立刻傳來難聽鳥叫聲——“嘎叽”、“嘎叽”、“嘎叽”。
“不管聽了多少次,依然覺得難聽。”李斯特看着簡單墊了點幹草的小窩裏,醜陋的卷毛小鳥,“卡特先生,你覺得它應該叫什麽名字?”
“城堡外面有隻從森林裏找來、并渾身打顫的抖森,這隻從香椰樹上找到、渾身發抖的小鳥也許可以叫做抖椰?”
盡管卡特理解錯了“抖森”的含義,李斯特還是笑起來:“卡特先生,你越來越幽默了。不過我不喜歡抖椰這個名字,它看上去細毛卷卷的,我希望它能有福氣活到飛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爺,我覺得這個名字好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