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做奴隸都沒有資格】趙括被放在馬背上走了很遠一段路,那種滋味非常難受,好像暈車暈船一樣,胃部被揉搓的快要造反了。
天色擦黑的時候,這夥胡人終于抵達了目的地,這是一個頗爲寬敞的林中空地,方圓五裏左右,這裏有數十個帳篷,還有一些人在忙着準備晚飯,女人的忙碌聲,孩子的玩耍聲和嬰兒的啼哭聲,組成了一副很平靜的生活畫面。
爲首的胡人讓人把馬背上的趙括放下來,道:“好好的看着他,我現在就去找戈拉,如果這個人真的有價值,我們今年就不用那麽辛苦啦!”
趙括也沒有了再裝昏迷的打算,因爲遠遠飄來的奶香讓他肚子叽裏咕噜的直響,他睜開眼睛看到兩個胡人在面前,說道:“給我一些吧!”
兩個胡人對于趙括口吐胡言倒是沒怎麽驚訝,其中一人點點頭,沒過多久就端來了一碗不知是牛奶還是羊奶的東西遞給了趙括。
趙括一飲而盡,羊奶的膻味讓趙括險些把喝下去的奶吐出來,深吸了幾口氣之後才好過了一些,他剛放下碗,就看見五六個人奔這裏而來,看架勢似乎有些不善。
戈拉已經看過那把胡刀了,他可以确信那是樓煩勇士蚩霸的兵器,因爲那把刀上沾滿了很多林胡人的鮮血,戈拉也差點慘死在胡刀之下呢!
“這把刀你是怎麽得到的?”戈拉一臉橫肉,盡管他認爲語氣已經很和藹了,可别說趙括了,就是旁邊的人聽着都覺得慎人。
趙括不清楚狀況,眼看着面前的人像是來尋仇的,答道:“是我撿到的……”
“嗯?”戈拉沒想到眼前這個形态乞丐的家夥竟然說的一口流利純正的林胡語言,心中很是驚訝,随即道:“我再問你一遍,這把刀究竟是怎麽到了你手上的?”
趙括一口咬定是他撿到的,這讓戈拉也無可奈何,最後看了看身邊的那人,道:“這把刀和這個人我要了,五十匹馬,三百隻羊,一個月後給你送來。”
抓到趙括的那人聞聽此言,高興的都快找不到北了,他所在的部落本來人就少,才四十多個帳篷而已,人少意味着生活的艱辛,有了這五十匹馬和三百隻羊,他所在的這個部落的力量無疑會提升一大截,更重要的是搭上了戈拉這個關系,整個林胡誰不知道戈拉的能力啊!連林胡之王在戈拉面前都回非常客氣呢!
戈拉看過了趙括的傷勢,又從旁人嘴裏問了問抓到趙括時的狀況,覺得這把蚩霸之刀絕不會是趙括斬殺蚩霸得到的,但也不會像趙括說的那麽簡單,如果能随便撿到蚩霸的刀,他戈拉怎麽就沒撿到呢!
戈拉已經把趙括的重要性降低了十幾個級别,在戈拉看來趙括遠比不上胡刀重要,可頭腦精明的戈拉卻沒有把趙括留給這個小部落,趙括看起來雖然身體孱弱,可怎麽也抵得上兩隻羊,能降低換取胡刀成本的趙括當然被戈拉帶回了林胡本部。
一路上戈拉又試探的問了趙括幾次,趙括一口咬定自己是小部落裏的人,出外打獵偶然撿到了那把刀等等。
随着趙括身體恢複了一些,又換了身仍然很破的衣衫,戈拉已經确定趙括是在胡言亂語了,首先趙括孱弱的身體怎麽看也不像是能打獵的樣子,其次趙括怎麽看也不像是胡人,缺少胡人的任何特征,這讓戈拉對趙括又警惕起來。
盡管戈拉心生警惕,但是趙括還是間接得到了不少消息,首先已經确定自己所在的地方是林胡部落的勢力範圍内,往南走則是樓煩部落的轄區,往北走則是東胡和匈奴的勢力範圍,說着南北聽起來不遠,可要走起來,那就是幾十天的事情了,趙括想要回到燕趙邊境,眼下看來無異于徒步登天。
趙括也知道戈拉不會宰了自己,這主要是因爲他能說一口林胡語言,雖然林胡人,樓煩人和東胡人的語言非常相近,可還是有着細微的差别,戈拉已經把趙括劃歸爲林胡人了,但是趙括知道戈拉對他心存疑慮,也就不會把他當作一個正常的林胡人,趙括判斷戈拉很可能把他送給某個林胡的小頭領,這樣能爲戈拉換來幾隻羊吧!趙括一想到他現在的價值不過是幾隻羊,就忍不住想笑。
趙括跟随着戈拉的隊伍走了半個月之久,終于來到了林胡部落的核心,林胡本部。
趙括對胡人一點都不了解,等他來到林胡本部的時候,才知道胡人也是不簡單,這個林胡本部大概有十幾萬人吧!俨然是一個流動着的城市,加上其他的林胡部落,林胡的整體實力非常惹眼,怪不得能在樓煩人和東胡人的壓力下生存,眼前的景象就說明了一切。
戈拉在林胡本部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很多人看到戈拉都主動的打招呼,詢問着戈拉這次帶回了什麽貨物等等。
趙括當然沒有資格跟戈拉走在一起,他被幾個人領到了一個比較簡陋的地方,像是一個羊圈的所在,在這裏還有二三百人,感覺像是牲口一樣被圈了起來。
趙括看了看面前的十幾個人,他們的神情都很麻木,身上的衣服比趙括的還要糟糕,就在趙括打量的時候,圈裏的人都顯得躁動起來。
“嘩啦……”無數根骨頭被扔進了圈裏,那些骨頭顯然都被人啃過一遍了,上面的肉少的可憐,可就是這些骨頭,一被扔進圈裏,圈裏的人都像是瘋了了一樣搶奪起來,當然這其中不包括趙括了。
趙括看着圈裏人搶到骨頭就啃起來,似乎是想把骨頭都咬碎了吞下去,這讓趙括心中有不好的預感,難道那個戈拉要把他當奴隸嗎?
就在趙括遲疑的時候,一個人走到了趙括面前,遞給了趙括一根幾乎沒有一點肉的骨頭。
趙括沒想到在這個環境裏還有人樂于助人,有些驚訝的看着面前的這個人,大概三十歲左右,一臉的彪悍,隻是這會瘦的可怕,彪悍就變成了骷髅模樣,整個就是皮包骨。
“謝謝,你吃吧!”趙括覺得就是吃草根樹皮也比啃沒肉的骨頭要強許多,再說那還是别人啃過的,一想就讓人想吐。
“你是林胡人?”趙括面前的人沒想到趙括會是林胡人,有些驚詫道:“林胡人連自己人也這麽對待嗎?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啊!”
趙括問道:“難道這圈裏的人都不是林胡人嗎?”“一起看文學網首發,請支持正版閱讀,支持作者創作,您的一次輕輕點擊,溫暖我整個碼字人生。”
那人點頭道:“我們都是别的部落的人,有樓煩人,東胡人,還有匈奴人,都是被林胡人抓回來的,那些身體強壯的都被人買走當奴隸去了,剩下的都是沒人買的,因此林胡人連一點吃食都不給我們,你剛才也看到了,如果沒人買我們,我們就隻能吃那些東西,直到餓死爲止。”
趙括本來以爲戈拉這個人還不錯,最起碼也能給他一口飯吃,哪知道情況比他想的還要糟糕許多倍,這根本就是讓他自生自滅嘛!果然還是商人最黑心啊!一看自己産生不了什麽價值,就把自己送到這待死集中營來了,這也太現實了,要知道那把胡刀可是他的,就沖這,也得優待他呀!
“吃吧!嚼了這東西,起碼還能活幾天,隻要活着就有希望。”那人再次把骨頭遞給趙括,道:“我叫冒狄,你呢?”
趙括真的不想嚼這個沒有一點滋味的骨頭,道:“我叫趙括,真的謝謝你,可我真的不想吃。”
冒狄微微一笑,他知道剛進來的人都會這麽說,等餓幾天就好了,冒狄相信隻要趙括餓上兩天,别說嚼這骨頭了,都能整口吞下去。
趙括心中還存有一絲幻想,那就是戈拉會放他出去,怎麽說一路上他和戈拉交流的還是不錯的,戈拉不會這麽快就忘了他吧!
讓趙括沮喪的是,連續兩天趙括都沒有等到戈拉,自然也沒有吃到任何東西,就在趙括意志已經動搖,想要去啃那些骨頭的時候,事情有了一絲轉機。
今天晚上圈裏人得到了一些“豐盛”的食物,主要是一些動物的内髒和沒人願意吃的蹄子,大部分是烤全羊時剩下的邊角料,這對圈裏人來說實在太豐盛了,圈裏人都變成了饕餮獸,趙括也跟着大吃起來。
冒狄吃飽了,對趙括道:“沒想到趙括兄弟真是好運氣,來了兩天就能吃到這麽好的東西,不過明天怕是要挨累了。”
原來這些東西并不是免費的午餐,林胡人給這些連奴隸資格都沒有的人吃東西,就是要這些人明天幹活,至于幹什麽活,倒是不固定,冒狄曾經幹過兩次,一次是收拾林胡人在森林裏布置下的陷阱,收集打到的野獸,另外一次則是挖掘墳墓,每次部落沖突都要死人,他們就被拉出去充當收屍隊。
趙括聽了冒狄的解釋,心中一動,小聲問道:“我們難道不能偷偷的逃走嗎?”趙括一點都不想在這個地方呆下去了,簡直比集中營還集中營啊!絕不是人呆的地方。
冒狄神色凝重的搖搖頭道:“怕是沒有這個機會,我們什麽都沒有,沒有武器,沒有糧食,就算能逃出這裏,也會死在野外的。”
趙括倒不這麽認爲,他可是當過兩次野人呢!身上不也什麽都沒有嗎!還是看看明天幹什麽活吧!如果真有機會,趙括會毫不猶豫的溜走,留在這個地方,遲早是要完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