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袋子,足足有千錢,已經是目前李子木所有的收入的一半了。
像縣令這種官兒,每年的俸祿很低,不過很多人都願意做,主要還是因爲有油水可撈。
就像李子木放在作案上的這一千錢一樣,不是一個小數目了,重要的一點是,不用像稅務明細那樣記在賬上上交給府令,全部都歸進縣令的腰包裏頭,而且除了李子木和縣令自己之外,沒有其他任何人知道。
趙大人隻不過瞟了一眼作案上的錢袋子,随即又轉移了目光盯着李子木的臉,好像對這一袋錢漠不關心。
“大漢對乞丐呈寬容之策,我之所以下令抓捕,不過是懷疑其别有用心聚衆滋事罷,等查明真相,若無此事,自然會遣放。”
縣令的語氣都随和了一些,李子木這沉甸甸的錢袋子好像砸進了他的心坎兒裏頭。
一千錢,這乞丐們出手,竟然還比那些地主們還要大方得多。
實際上這次下令抓捕街上的乞丐,不是什麽迫于形勢壓力。
商人在天底下的地位很低,如果不是朝廷也要吃飯的話,估計都不會允許這一類人的存在,因爲他們對于朝廷的統治并不如何有利。
所以說對于城裏頭的鋪子掌櫃們向他告狀,縣令這邊要壓下來完全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而他之所以還要抓捕乞丐們,不過就是眼紅而已,這群乞丐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事情,卻不分給他一點兒好處,他自然是不會允許的。
所以随便抓了幾個乞丐,就是想要告訴丐幫的領頭人,這個城池到底是誰說了算得,他想要乞丐們在城裏混不下去,有的是辦法。
說了這麽多,不過就是想要分一杯羹而已。
李子木也清楚明白,所以非常上道,也沒有吝啬自己的腰包,直接掏了一千錢出來。
與官府達成合作,好處遠遠要大于壞處,他們相當于多了一層保護,可以在城裏頭,在官府允許的最大限度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而李子木就是奔着這一點來的。
首先的第一點,就是他目前的身份問題,按照目前大漢朝廷的人口簿子來說,他算是一個黑戶,沒有身份。
沒有身份其實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沒有什麽影響。
地主們勾結縣令,每年花錢買身份,是爲了要更多的耕地,而李子木不需要這種東西。
但是還有一些方面是需要用到身份的,比如說買宅子,開商鋪,這些都需要一個合法的身份才行。
身份傳書僞造起來很容易,但是想要記錄在冊,沒有官府這邊的關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李子木這次來,花了這麽多錢,一來是想解決丐幫以後的顧慮問題,二來呢,也是想要買一個身份。
地方官府每年都要統計自己管轄區的人員情況,從最小的亭到鄉到縣和郡逐級上報。
而這些官員不過就是動動筆杆子的事情,就能虛構出不少的身份出來,他們用這些身份來賣錢,或是賣給地主們新出生的身份,這樣可以分到耕地。
二來呢就是賣個李子木這種需要用到身份而沒有身份的人,每年官府都可以在這一塊撈到不少的錢。
實際上全國各地加起來的總人數,遠遠沒有上報的多。
等到朝廷發布诏令下來,命令各地方官府征兵的時候,這些身份的問題才會暴露出來,不過這些個縣令們也并不是對此沒有任何對策。
李子木買身份,他現在急需要一個合法的身份,或者說是越多越好。
丐幫的下一步打算他已經非常明确了,一是設立堂口,他們的集合地點,總不能一直就在那個破破爛爛的祭房裏頭吧?
怎麽說他們也算是個百多号人的大幫派了,而且還賺了錢,自然要有排面一些,設立一個堂口,這是各個流派都會做的事情。
二來呢,那就是做生意。
丐幫總不能一直靠着收取保護費的方式來賺錢,他們完全可以将這些錢用來做生意,錢滾錢,而且賺的都是屬于幫派内部的,這非常有必要。
所以李子木不得不和這個姓趙的老頭兒打交道,不過幸好的是,這縣令并不是什麽大公無私的人,反而對此非常上道。
威嚴正義的形象足夠迷惑老百姓們,隻有商人們才知道,這剛正不阿的皮囊底下,藏着怎樣一顆貪财好色虛僞的心。
李子木從一個乞丐,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裏,就變身成了一個商人。
“趙大人,我敢保證,丐幫往後不會對官府有任何不通,我那些弟兄們,隻不過是恰好走在了一處罷了。”
李子木拱拱手不要臉不要皮的說道,他可以保證的是,以後丐幫的任何行動,都不會對官府造成太過嚴重的事故。
像對城裏頭的鋪子收取保護費這種事情,隻不過是小打小鬧而已,這些個掌櫃們翻不起太大的浪來,趙大人一個人完全可以壓下去。
至于另外的什麽事情,李子木暫時還沒有想到,他要做生意,這也和官府沒有任何的沖突。
每個月一千錢,足夠縣令爲了李子木駁回掌櫃們的請求了。
至于乞丐們聚衆集結在人家鋪子門口,李子木給的說法非常簡單,不過是這些個乞丐們恰好走在了一處而已……
這不要臉的程度,讓得縣令都有些汗顔……
“足下手段高明,令趙某佩服不已。”
縣令也拱拱手說道,生意合作就這樣在這個深夜不請自來之中圓滿的完成了,看在這一千錢的面子上,趙大人也就不過問李子木不請自來還打暈了他老婆這件事情了。
實際上趙大人對李子木也有些忌憚,這人手段了得而且聰明得可怕,竟然能夠将城裏頭所有的乞丐都集結在一起想出這麽一個發财之道來。
而且這家夥三更半夜神不知鬼不覺的闖進了他這寝卧裏,證明自身功夫同樣了得,如果太咄咄逼人的話,恐怕人家就要對他下殺手了。
這種私底下的黑暗交易,實際上是最好的結果,兩邊都心甘情願,兩邊都由得賺,生意嘛,講究的不就是一個互利共赢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