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彭禮和黃元壽正在讨論手裏的毛筆是小狼毫還是大狼毫的時候,蘇轼正在隔壁的湯餅店裏大快朵頤。
“彭兄,筆有豐狐、蟓蛉、龍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來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禮輕輕地用筆尖點着自己的指甲笑道:“黃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間。質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體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發開全毫,用之最宜;北筆内用狼毫,中實以鬃,外覆兔毛,發透全筆,實用稍差。
不過,此狼毫筆被人謂之小狼毫,蓋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黃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這支筆,用的卻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稱之爲大狼毫。
這支筆筆鋒很硬,不耐墨汁,寫出來的字瘦骨嶙峋,剛勁至極,不可多得。”
黃元壽拱手道:“彭兄博聞強記,愚兄佩服,隻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該栖栖遑遑,爲何卻有心思在這裏讨論這些雅事?”
彭禮呵呵一笑,用銀币付過筆錢,提着筆盒走出四寶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歲月圓之時,老夫也曾與友人在鬧市閑遊,今日之境與去歲何異?
此去西關一萬裏,煙波浩海無人愁!”
黃元壽笑道:“愚兄也有此感,臨來哈密之前,老夫曾與老妻言,此去萬裏之遙,恐将埋骨荒蠻,已經讓她給我準備了衣冠冢,并且留下一縷頭發,老妻聞言嚎啕不絕,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禮哈哈大笑道:“一樣,一樣,都是一樣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無颠沛之憂,不如就把這裏當做宦遊之所,三年之後再回大宋,上下無憂,豈不快哉!”
黃元壽跟着哈哈大笑,牽着彭禮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後與長公主已經在雲堂備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禮,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話。”
彭禮哈哈笑道:“什麽西域之民,黃兄睜大眼睛仔細看看,不論是剛才那處縫衣之所,還是方才路過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着一口伶俐的宋話,就連那個西域皮匠的宋話,老夫也能聽得明白。
這樣的地方,與我大宋城關何異?
你看那處名叫杏花樓的地方,定是一處風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與黃兄探查一番,與西域豪客争一下纏頭,看看這裏的姐兒到底是喜武,還是愛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發了少年豪氣,愚兄怎能不緊緊追随!”
兩人喚過吃飽喝足的蘇轼,一起沿着青石闆鋪就的大街向城裏走去。
全身沐浴在店鋪人家叫賣的嘈雜中,三人竟然覺得全身舒坦無比,這一條街,他們竟然整整走了一柱香的功夫。
街道漸漸地變得安靜了下來,人流卻并未削減多少,隻是道路兩邊的清香木忽然多了起來,遠遠地就能聽見瀑布的轟鳴之聲。
走過一人高的清香木矮牆,一道白亮亮的瀑布就挂在前面的小山崖上,水流砸落在一汪深潭裏,泛起滾滾的白浪。
水霧襲來,燥熱頓時消散。
領路的仆役躬身道:“此處即爲城主府廣場,乃是夏日裏最好的消暑之地,您看,即便是到了晚間,這裏的人流依舊不絕,是我清香城一等一的好去處。
等天色完全黯淡下來之後,廣場上的氣死風燈就會點燃,幾位相公要是不耐暑熱,晚間來這裏觀書,聽聽西域俚曲也是好的。
尤其是從龜茲來的舞女,月上半空的時候總會出來跳舞,隻是相公們一定要備好紅銅錢當賞賜才好。”
吃飽喝足正在四處巡梭異族美人蘇轼,精神一振,連忙追問道:“龜茲歌舞甲天下,這裏也有?”
領路的仆役驕傲的道:“在西域,論到繁華,那裏可比我清香城?
那些龜茲來的舞女,如何會不來我清香城?哼哼,他們即便是想要進來,也必須在城外的沐浴更衣,确保身上沒有虱子,身體沒有病患才能進來!”
黃元壽對面前這個談吐文雅的仆役非常的感興趣,連忙問道:“這位小哥談吐不俗,可是讀過書?”
仆役笑道:“我尉遲一族從未有不讀書者!”
彭禮大驚道:“哎呀呀,眼前竟然是一位皇族,失敬,失敬!”
仆役還禮道:“我尉遲一族蒙大王千裏救援才能苟活下來,上下一體都念大王活命之恩,已經忘記了自己曾經是一個王族。
王族之說休要提起,如今,隻想在大王的羽翼之下快活的活着,期待族群繁衍壯大之後再爲大王效力!”
黃元壽根本就不能理解這個尉遲皇族的子弟,從昔日高高在上的皇族,變成如今卑賤的仆役,她們竟然沒有絲毫的不甘,這太難以理解了。
能參與服侍王柔花這個太後,看樣子鐵心源對他們極爲信任,這也是黃元壽所不能理解的。
一時想不出原因,就悶頭跟在仆役後面向前走。
天色逐漸暗了下來,一個扛着一杆細木杆的老漢從黑暗中走來,他手裏的細木杆很奇怪,一頭竟然正在燃燒,杆子頂部還有一個鐵鈎子,也不知是幹什麽用的。
彭禮停下了腳步,隻見這個老漢,将杆子探往道路兩邊的高高挂起的牛皮燈籠,鈎子稍微向前推一下,那個牛皮燈籠的蓋子就被掀開了,老漢稍微轉一下杆子,燈籠就立刻變得明亮起來。
老漢收回鈎子,牛皮燈籠的蓋子就自動合上,然後,老漢就向下一個牛皮燈籠走去。
彭禮眼見整條街道上的牛皮燈籠一一的被點燃了,昏暗的道路立刻變得亮堂堂的,直到此刻,他才曉得這個老漢是專門管理路邊燈籠的,這樣的人應該不少,前面的燈籠也已經依次亮了起來。
仆役并沒有給這三個人解釋,在他看來這事完全沒有解釋的必要,這些老頭都是城裏以前吃不上飯的老弱,專門負責管理這條長街,不但要每日灑掃,自然也要管理路邊燈籠的明滅。
“這些燈籠每日要耗用多少燈油啊!”
黃元壽不由得暗暗咂舌。
蘇轼卻陶醉在燈光下的瀑布那美輪美奂的景緻當中去了,兩串燈籠就挂在瀑布邊上,燈光照射之下,那些飛濺的水珠如玉,如琉璃,如明珠落玉盤。
“我要賦詩一首……”
“快走,再不去雲堂,就真的很失禮了。”彭禮二話不說就拖着極不情願離開的蘇轼大步向前。
總體來說,這條山谷是在逐漸增高的,雲堂就在山谷的高處,天山的雲霧有時候會落下來,籠罩在這處山坡上,王柔花喜歡這塊地方,就讓水兒,火兒,他們帶人在這裏修建了一座廳堂,雖然不至于奢華,金絲草遮頂,松木爲柱,再加上琉璃門窗,顯得極爲素雅。
蘇轼看了一眼就嚷嚷着又要作詩,彭禮眼見别的大宋官吏已經坐在廳堂裏面了,不給他這個機會,直接拖着他進了雲堂。
王柔花坐在主位上,歐陽修已經換過衣衫,帶着方帽坐在主賓的位置上,眼見彭禮三人來的遲,不由得微微皺眉。
王柔花延請三人坐下,對歐陽修道:“蠻荒邊陲,無物以待嘉賓,謹以薄酒一杯謝先生不辭勞苦萬裏來助我哈密清香國,飲甚!”
歐陽修捋着胡須笑道:“原以爲哈密清香國初創,我等必有一番苦難要受,想不到清香城繁盛不下西京,我等到來,反倒是一樁美差,老夫謝過太後賜酒!諸位,飲甚!”
衆人轟然應諾,一起舉杯謝過太後之後,就一飲而盡。
趙婉眼見滿堂賓客,不由得心潮澎湃,這些天她已經随着王柔花非常深入的了解過清香谷的實力,對清香谷武士,以及那群雇傭軍的印象很深,如今又見到這滿堂的文官,忍不住端起酒杯道:“諸位都是我大宋的高才之士,雖有瑕疵終不掩瑜,本宮恭祝諸位先生,能在哈密清香國一展宏圖之志,飲甚!”
長公主敬酒自然從這如雷,三杯酒下肚,一道道極爲豐盛的佳肴就被嬌美的西域女娘端了上來,同一時間,兩個天仙般的黑發美人,已經在雲堂中間翩翩起舞。
酒是好酒,菜是好菜,美人自然是絕美的,即便是那些在雲堂下奏樂的西域樂師,也是頂尖的。
歐陽修的心裏卻沒有多少享受之意,他忽然覺得,這酒,這菜肴,這美人,這歌舞,恐怕需要自己付出無數的辛勞才能還回去。
無他,僅僅是王柔花看他如看見貨物一般的商人眼神,就足以讓他心頭惴惴。
清香谷僅有十餘萬人,那麽,哈密清香國得其餘百萬人難道也過這樣快活嗎?
歐陽修覺得這不可能,他的屁股已經坐不住身下的錦榻了,隻想快些回到自己在城主府裏的官邸,去看看清香谷胥吏送來文書。
款待的越是盛情,後面一旦使用自己這些人來,恐怕會連大牲口都不如。
歐陽修看看自己帶來的那些人正在迷醉的享受這一刻,強行讓自己安定下來,擡手在大呼小叫的蘇轼腦門上重重的抽了一記!(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