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屋舍在裏牆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側兩間房,兩房相連;正房有門,女屍伏倒于門内五步;側房在正房東南方向,中間有寝,男屍卧于其上;側房南面有窗,寬三尺,敞開,兇犯或是從窗内躍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戶旁觀看時,黑夫也在窗外的草叢地面上仔細探查,他很快就有了發現。
“令史,這有個腳印!”
怒立刻就繞了出去,卻見窗外的泥地上,果然有一個很明顯的腳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叢上,盯着這個腳印看了許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後,立刻偏頭對一旁的筆吏道:
“記下來,側室南牆外半步,有腳印一,似是秦式麻履,長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損的痕迹,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跟部花紋密,長三寸……”
這可聽得黑夫愣神了,那次十月份的捕盜案裏,怒對盜賊受傷傷口的鑒定,已經讓他大爲驚奇。而如今對眼前這個腳印細緻入微的觀察記錄,已經堪比後世的足迹學了。
但這才是開始,接下來,怒才真正告訴了黑夫,秦國的獄吏,亦可稱之爲“令史”的這批人,爲何被稱之爲“中國最早的法醫”!
怒在勘驗記錄完窗下的腳印後,又返回了側室,這個兇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細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屍,卻見其面色驚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沒閉上。
怒沒有過多糾結于屍體的面部表情,讓文吏繼續記錄爰書。
“死者是壯年男性,皮色黃,身長7尺1寸,頭發長2尺。死于側室榻上,仰卧,頭朝北,腳朝南。手背有一處刃傷,長四寸,寬一寸,疑似反抗時被割傷。緻命傷在喉部,沿着脖頸,長三寸,寬半寸。兩處傷口都是橫向的,創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迹。男屍喉部大出血,污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面,其餘部位無傷。”
“男屍上身不着寸縷,腹部有灸療舊疤兩處;下身穿單布短裳,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兩雙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雙鞋給男子屍體穿上,剛好合适。榻旁的矮案上還有幾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還有一柄木劍鞘。塌下地面堅硬,未見兇手痕迹。”
一套下來,黑夫不由歎爲觀止,這怒的屍檢水平,程序規範,所形成的“封診式”一點不遜于現代司法鑒定。
所謂“封診式”三字,在秦律裏,指不同的司法行爲和執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檢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于“診”的一部分,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後世的現場痕迹物證的保護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繩索阻止旁人進入破壞,并将痕迹物證用白灰圈劃出來外。無非就是對發現的屍體、血迹、手印、腳印、痕迹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等,以記錄的方法加以保護。
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隻可惜秦國沒有相機,甚至連紙張都沒有。那筆吏隻能一手端着木版,一邊艱難地記下怒的每一句話,因爲載體的限制,所以務必言簡意赅,并極爲精确。
記錄完第一具屍體後,怒又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屍處。
這女屍的下半身是光着的,結合那男子也上身裸着,不難想象案發時他們在做什麽。但一碼歸一碼,因爲距離門口較近,從外面都能看到屍體,黑夫便讓人用草席蓋住了她。
怒掀開草席,蓬松的烏發下,一張俏臉露了出來,隻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诽:“在鄉裏中比較的話,的确挺漂亮的,難怪裏監門會與其通奸……”
怒再往下掀開,卻見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紮了進去……
一如方才對男屍的鑒定記錄,怒又精确地描述了女屍的特征和緻命傷位置、形狀,甚至查看了頭發,身體是否有瘀血等!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沒有再受侵犯。
看着怒看上去似有點猥瑣,實則十分鄭重的動作,黑夫便猛地回想起,自己看過的一些古代斷案影視。官兒判案,發現死者表面沒有異狀,看起來排除了他殺可能。忽然這個官兒身邊什麽人提醒他去檢驗屍體頭發裏會不會有釘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後順利找到兇手……
這種事情在秦國是不可能出現的,《封診式》的條例裏,就已經清清楚楚地寫明了,頭發内和會陰處,是驗屍的重中之重!
等做完勘驗屍體和記錄的工作後,怒接過一塊布,擦了擦手,忽然問黑夫道:“以黑夫亭長看來,兇犯是如何行兇的?”
黑夫早就思考很久了,立刻應道:“兇犯應是先打開了側室的窗戶,發現室内男女正在親熱,于是便乘其不備,翻窗而入,揮着短刀,刺向二人。”
“當時或是男子在上,女子在下。男子聞聲後,轉身用右臂擋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驚慌下榻,這時候男子仰着身子向後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之所以這麽判斷,是因爲榻前的矮案上,有一副劍鞘,裏面的劍卻不翼而飛,那或許是男子的武器,而且被拿走的,可能還不止這一件物品。
“結果男子被兇犯橫起一刀,割斷了喉嚨。接着,兇犯又跳下榻,去追想要逃往正室門口的女子,在距離門邊五步的位置追上,一刀插在她背心,女子倒地而亡……”
“說的好!與我想的分毫不差!”
怒有些欣賞地看着黑夫,問他:“你學過令史之術?”
黑夫搖了搖頭:“我出身士伍,地位卑微,沒有機會進入學室,不知何爲令史之術。隻是根據令史記錄的屍體特征、現場痕迹,推斷而出。”
“竟然是無師自通?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你居然能用繩索阻止外人進入,還将屍體用白線圈起來,我做了這麽多年令史,勘驗了無數屍體,如此簡單的事,怎麽就沒想到呢?”
怒嗟歎良久,說自己一定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訴獄掾,這種好的法子,一定要成爲安陸縣獄曹的通例,甚至可以上報給南郡、鹹陽。
接下來,怒就要将這裏的物證、兇器統統收集起來,送往縣城。因爲裏正去尋找死去女子的丈夫,目前的第一嫌疑人獵戶,一時半會回不來,兩具屍體不可久留原地,制造恐慌,她們也要被用木闆擡走,送到鄉裏去。
怒和黑夫在這根據痕迹斷案相談甚歡,卻不防遊徼叔武走進來,看見黑夫還在,便皺眉道:“黑夫亭長,你爲何還沒走?”
怒立刻接話道:“遊徼,黑夫亭長隻是在協助我查案。”
叔武卻老不高興,他方才和鄉亭亭長在外面詢問裏人關于男女死者生前的關系、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裏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才是負責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給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裏一案,叔武就覺得是自己給黑夫送了一份功勞,風頭全被湖陽亭搶光了,如今這案子不歸黑夫管,難道他還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經笃定,這案子,肯定是那獵戶幹的,那人回家見到妻子和别的男人通奸,一怒之下就殺了奸夫淫婦,而後亡命而逃。
他認爲,這案子清晰明了,隻需要發出布告,四下搜捕,拿獲兇犯并不難,這種輕松的事,最好留着自己辦,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勞。
于是叔武便闆着臉道:“黑夫亭長,這柳樹裏是鄉亭轄區,可不歸你的湖陽亭管!既然你已将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還是速速回亭部去吧!你身上沒有公務,若是半日不歸,那便是渎職了!”
令史隻是百石吏,而遊徼的俸祿是百五十石,是在場衆人裏官職最大的,此案理應由他主管,而秦國的确對越俎代庖的行爲明文禁止。
所以雖然看出叔武趕人的意圖,但黑夫也沒強辯什麽,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麽需要詢問的地方,大可随時讓人傳喚我。”
說完,他便告辭出門了。
外頭陽光燦爛,一掃屋内的死亡陰霾,圍觀的人群已經陸續被喝散,隻留下一些需要詢問的證人。
黑夫繞過他們,準備去牽自己的馬,可在路過門邊水溝時,他一眼掃過去,好像看到了什麽,立刻便停了下來。
水溝邊的草葉子上,沾染着一抹血迹,黑夫彎下腰,在草叢裏找了找後,撿起了一樣東西……
“令史,快來看,這是什麽?”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刻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裏的東西。
那物什是木制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左右,上面有一些故意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它似是被無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丢棄……
“荊券。”
怒立刻就辨認出來了,面色愈發凝重:“是商賈貿易用的荊券!”
PS:本章驗屍報告,參考《封診式》中的《賊死》《穴盜》等篇。
本案是根據張家山漢簡《不知何人刺女子婢最裏中案》,以及嶽麓秦簡《魏盜殺安、宜等案》,兩個真實案例改編。
嗯這也是黑亭長的最後一個案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