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在古代又稱之“左利手”,西方視之爲不祥,中國雖然也覺得右手才是“正手”,但對左利手也沒有過分歧視。
現如今,黑夫是左利手這一事實,使得湖陽亭長、商賈鮑等人的供詞不攻自破。
主審官喜當然沒有輕易相信,他還特地讓黑夫上前,在一塊木牍上寫下自己的名。
說來你可能不信,一直以來被說成”愚民“的秦國,卻是戰國七雄裏識字率最高的國度。雖然商君把詩、書之類的東西都燒了個幹淨,卻設置了“學室”培訓專門的法律從業者,這相當于是高等教育。
此外,鄉裏小吏也被要求識字,若是亭長、裏民不識字、數,如何爲國家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基礎上,又有“以法爲教,以吏爲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令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民衆普法。眼前的喜,年輕時就是做這工作的,每日接待前來上訪問法的人。百姓問完以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闆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爲《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爲憑證帶回去。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入人心,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
黑夫認識的篆字不算多,會寫的隻有幾百,他左手持筆跪坐在地上,一筆一劃、方方正正地在木闆上寫下“黑夫無罪”四個秦小篆。此事便不再存疑,如果他是右利手,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處去了。
剛才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灘爛泥。
之後,在喜尖銳反複的诘問下,商賈鮑連連稽首,承認了和湖陽亭長串供做僞證的事實。
在他這裏打開缺口後,喜又連續攻陷了那三名亭卒,他們都招供,說自己隻是受亭長、求盜所逼,才說謊的。
最後,求盜買也供認不諱,隻剩下湖陽亭長一個人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單的區别上。
這時候再翻供,已經晚了。
至此,這兩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屬吏們略一合計後,便開始當堂“讀鞫(jū)”,也就是宣讀判決書。
這一下,黑夫再次見識到了秦律的缜密,幾乎每一種罪名,都有對應的刑罰。
首先被定罪的,是三名盜賊。
虬髯盜賊潘,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搶劫殺人的“盜殺人罪”,單憑後者,他就是闆上釘釘的死刑。二罪并罰,潘将被處以磔(zhé)刑,等送回籍貫所在的竟陵縣确認所有罪行後,再當衆處死,分裂屍體後砍頭,懸首張屍示衆……光想一想那場景,黑夫就頭皮發麻。
其餘兩名楚盜則運氣較好,他們剛好不滿足五人及以上爲盜的“群盜罪”,又因爲不是秦人,官府無法确定他們之前的身份、罪行,二人也說自己從未殺過人。所以按照普通的“他邦亡人”和“盜罪”論處,黥爲城旦。可以想見,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兩個刑徒,而且贖買爲庶民的機會不大。
這之後,就輪到給湖陽亭衆人論罪了。
“湖陽亭長貞,身爲官府鬥食之吏,本該持二尺木牍,向治下百姓宣揚律令,卻知法犯法,欲奪盜騙賞,并誣告士伍黑夫傷人。三罪并處,當髡、黥,戍邊!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級爵位抵罪,改爲髡、贖黥,服鬼薪之刑。”
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呆呆地聽着自己的判決書。
他剛成年就繼承父親的爵位,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簪袅”,可依舊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級,到達第4級“不更”,那樣的話,就可以永遠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卒之役……
所以前些日子,他在湖陽亭大肆訓練亭卒,外出緝拿盜賊,卻總是沒有成果。直到那天,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他大喜過望,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讓他很不甘心。
也是貞急功近利,一時糊塗,聽了求盜的慫恿,便打算奪功騙賞。不想卻給自己挖了個大坑,卷入了官司,審案的還是鐵面無私的喜。
事發後,家裏也悄悄替他打點張羅,但在秦國,至少在明面上,無人敢公然收受賄賂徇私枉法,秦律黑白分明地寫着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無數位從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着呢!
但最後,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縫隙:買通送飯小吏,傳遞信息,對商賈鮑威逼利誘,讓他配合着翻供作僞。隻要矢口否認自己有奪功騙賞的行爲,再坐實黑夫有毆打官吏之罪,這場審判就能赢!
但誰曾想,還不等喜細細嚴查,他們這群人編造的謊言,就在黑夫巧妙的诘問中敗下陣來。
一向自傲的貞,居然在一個低賤士伍黔首手裏翻了船!
如今,喜宣讀的每一個字,聽在貞耳朵裏,都像是末日喪鍾!
髡,就是剃光頭發,黥是面上刺字,贖黥則是可以用錢贖買此罪。鬼薪,則是進山打柴,也是一種苦役……
對于才二十多歲,人生本來一片坦途的亭長貞而言,這是無法接受的結果!
“我不服!”
剛聽完宣判,貞就臉紅脖子粗地嚷嚷起來。
“我不服,我要乞鞫!”
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複審制度,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法定時間内請求複審,縣裏便會将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依然不服,可以繼續乞鞫,上達鹹陽廷尉,由最高法院進行終審,期限爲三個月。這樣一來,郡縣一時疏忽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會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最出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陷偷牛,他不服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現果然是冤案,那些大意的縣級法官統統受到了處罰。
“你确定要乞鞫?”喜問道。
貞硬着脖子道:“不錯!”
喜合上筆迹未幹的竹簡,居高臨下看着貞。
“你覺得,本官的判決有誤?”
“你覺得,自己還是被冤枉的?”
“你覺得,郡丞、廷尉會對你法外開恩?”
喜一連串的追問,如同驚雷在貞的耳邊炸開,他嘴唇慘白,喃喃道:“不敢,隻是,隻是這刑罰,太重了……”
“嫌罰得重?”
喜歎了口氣道:“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可以稍微抵罪,罰得還更重!而且你可知道,倘若乞鞫失敗,按照秦律,你将被罪加一等!屆時刑罰更重,或許就是劓刑、斬趾了!”
貞這才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犯罪事實确鑿,證詞漏洞百出,還被當堂拆穿,記錄在爰書裏。即便他家手眼通天,告到郡裏、告到鹹陽,也沒有翻案的可能,便稽首道:“我認罪,不敢再提乞鞫……”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作爲主犯之一的求盜買,以“誣告反坐罪”加“騙賞罪”,髡往戍邊。依然要剃光頭,因爲此人隻是一個公士,沒辦法抵罪,所以發配戍邊,可能要許久之後才能返回故裏,比湖陽亭長還慘。
亭卒三名,因爲是從犯,髡爲城旦三年,好歹不用離開故裏,等頭發完全長出來,差不多就自由了。三人連忙頓首感激,覺得這已經是天大的寬容了。
商賈鮑也差不多,他以“誣告反坐”和“詐僞罪”同時論處,被判髡爲城旦五年,這商賈被帶下去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早知如此,就不該幫亭長等人作僞證的。
總之,讀完宣判書後,堂下衆人,認罪的認罪,驚駭的驚駭。
黑夫則看着這群人的狼狽相,感到無比的舒爽。
他現在覺得,“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相同的處罰。比如别人誣告你殺人,卻沒有證據,最終導緻敗訴,那就等着被砍頭吧,所以在秦國,雖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可是要掂量再三的。
有了這條律令,黑夫仿佛穿上了一件反傷甲,在勝訴之後,一切罪責都反彈到誣告者頭上,于是那六人,雖然處罰不盡相同,但都要遭受剃頭、徒刑。
什麽叫自食其果?什麽叫作繭自縛?什麽叫害人者,終将害己?
這就是!
但這暢快感,很快就被嚴酷的現實沖淡了。
黑夫在攔路告狀時的确沒想到,這些人會被判這麽重,喜的冷面無情,讓他再一次見識到了秦律的嚴苛。
“這就是踩紅線的下場啊,不管之前多少年兢兢業業,小心翼翼,一時不慎違反法律,這一生就全毀了。”秦律規定,不得任命犯過罪的人當官,那湖陽亭長雖然靠着爵位免了一點刑罰,但此生基本跟官場無緣了。
黑夫唏噓之時,喜又喚他和季嬰上前,二人連忙出列。
喜合上宣判書,從令吏手中拿過另一封簡牍,淡淡地說道:“本官做完處罰,該說賞功了。”
一聽此言,黑夫便和季嬰對視了一下,他們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喜悅!
打了這麽多天的官司,終于等到這一刻了!
PS:“上造以上爲鬼薪,公士以下刑爲城旦。”--《秦律雜抄》上造以上爵位,的确可以免除部分刑罰。
本章的判決,主要參考嶽麓秦簡“屍等捕盜求購案”和“癸、瑣相移謀購案”。
另外仔細研究了下,秦依然是以右爲尊……所以湖陽亭長的那個叔叔,應是縣左尉,前文已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