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工夫,幾個人就拐進了一個小巷裏,在小巷的邊上有一家鋪面,上面寫着林氏法律咨詢公司,這就是林家在美國開設的法律事務所。
法律事務所在美國那是比任何一家店鋪都要多,美國人可以不買一些商品,但絕對不能離開律師。
在很多中國人眼裏律師隻是打官司的一個職業,但美國的律師可僅僅隻有這一個“功能”,比如辦綠卡、辦公民、辦移民等都是委托律師辦理,因爲隻有律師才有資格把每個辦理人員的資料遞交政府部門。
林則泉曾告訴過劉琅,美國如今的律師多達百萬,占了整個世界的百分之四十,爲什麽這麽多?這跟美國以法治國的原則是分不開的,同時也因爲各種法律太多,即便是最著名的律師也無法掌握所有法律,隻能靠着大量的人數來掌握這些法律條文。
另外美國的法律是是判例法爲根基,各種判例出處也如繁星般浩瀚,非專業人士完全是一眼瞎,專業人士沒有接觸過也是兩眼一抹黑,所以在這種體系下律師的門檻相對就高很多,決定判決成果更相對取決于律師的能力,他們的收入也就很高了。
雖然都是律師,但律師也是分類别的,而且足有八個類别。
首先是私人律師,占全部律師的大半,在外人看來多如牛毛、浩如煙海的美國律師,主要就是指美國的私人律師。
然後是議員及助理,主要是爲議員服務,比如提交到國會的法律草案進行調查、聽證、論證并提出建議,然後送交讨論和投票,這些工作的準備和協調都是由律師來完成的。
法官及助理,顧名思義就是爲美國法官的助手,而美國法官就多達一千多人,什麽聯邦最高法院法官、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法官、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以及州法院法官,每一位法官都要配備多名律師。
政府律師,美國有九十四個聯邦地區,每個地區的檢察官均爲政府律師,由總統任命。同樣,各大政府機關也有政府律師。
公司律師,美國各大公司均有自己的法律部,他們隻爲各大公司服務。
民.權律師,美國有一批律師專門爲黑人等少數民族和婦女、殘疾人等各種人、各色人及受到歧視的弱勢群體服務的律師,稱之爲民.權律師,主要由美國聯邦司法部民權司負責。
兼職律師,這部分律師主要活躍在法律教育界。
公益律師。這些律師主要效力于法律援助、環境保護、公共利益的法律服務。這部分律師占全美律師。
光是律師就分出了這麽多種類,足以看出律師在美國是多麽的普及了。
林則泉自己就是律師,但他也覺得美國的律師太多了,用多如牛毛來形容都不爲過,但美國是否真的需要這麽多的律師?
林則泉在美國學的法律,對美國人來說,他們一方面罵律師,另一方面又離不開律師。即使是要“殺光所有的律師”,也要先聘請一個律師來代理和論證如何殺、何時殺、先殺誰、殺了之後怎麽辦等一系列問題,最終證明還是離不開律師,沒有律師的生活,他們似乎還沒有想過。
其實,美國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乃至日常生活都已經告訴我們,美國不僅需要這麽多的律師,而且還必須需要這麽多的律師,因爲,美國這個國家是由律師設計的,也是由律師建立的,後來又是由律師統一的,所以,更是由律師領導的。
二百多年前,美國建國時簽署“獨立宣言”的共五十二人,其中二十五人爲律師;制定美國憲法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共五十五人,其中三十一人爲律師,包括當時最有影響的代表,如托馬斯傑弗遜、亞曆山漢密爾頓、約翰馬歇爾、約翰亞當斯、丹尼爾韋伯斯特等。
另外,在美國二百多年來的曆史中,有半數以上的國會議員、70%以上的總統、副總統、内閣成員均爲律師。可以說,律師改變了美國,律師成就了美國,律師完善了美國。
在美國,哪怕人再多,律師都是需要的,哪怕有再多的人讨厭他,律師都是必要的;哪怕當不了總統、州長,律師都是重要的。因爲,在美國,律師已不僅僅是一個職業,也不僅僅是一個行業,還不僅僅是一個群體,更不僅僅是一個階層,而是一種力量、一種文化、一種象征。
而在劉琅眼裏,律師多則着這個國家法制非常完善,處處體現了法律的尊嚴和力量,這種社會才是最接近法制社會的。
當然,美國的法制也是有局限性的,起碼你要有錢雇得起律師才能幫你打官司,很多窮人連吃飯都需要國家來幫扶,他們哪裏有錢雇傭律師了?
林家的法律事務所就是給富人們提供法律服務的,成立一年多時間也接了一些活兒,爲一些好萊塢三四線的小明星打了官司,勝率還是非常高的,賺了一下小錢。
林家的事務所最重要的業務就是劉琅的聖唐和火天霆的公司,主要是劉琅的聖唐文化,因爲誰都可以看得出來聖唐文化的未來前途無量,甚至能和漫威公司掰掰手腕,要是能成爲漫威公司的公司律師,不說收入多少,光是人脈方面就能擴大無數倍。
隻要能打入美國的上流社會,那财富就會源源不斷滾滾而來。
衆人走進了律師事務所,裏面有兩位白人工作人員,看到林則泉走了進來急忙站起來打着招呼。
林氏事務所裏有四名工作人員,除了林則泉外還有他的姐姐林麗琬,兩人都是美國著名大學的畢業生,專業知識方面沒問題,另外還有一位年輕的白人律師名叫奧卡福,他們三個是律師,剩下一人則是服務人員,即使這名服務人員也是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平時會負責收集一些資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