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伊麗莎白--道格拉斯,是我們萊恩村最漂亮的姑娘。”克拉克不以爲意的答道。
“哦,那她身邊的那位先生是?”賓利追問道。
“那是他的表哥托尼--林德,說起來他可是一個幸運的小子。”接着,克拉克将唐甯的事情詳細的跟賓利說了一遍。
聽完之後賓利恍然大悟,怪不得這個家夥一點貴族氣息都沒有呢,原來在半個月之前他還隻是一個鄉下的窮小子,隻是運氣好加上那個該死的“限定繼承法”這才讓他繼承了道格拉斯的遺産,有機會擠入上流社會,而那個漂亮的伊麗莎白因爲與他是表兄妹的關系,所以即便住在一起,大家也挑不出毛病。這可真讓人可惜,這麽漂亮的女孩跟在他的身邊豈不是太浪費了?
本來賓利當時就想将伊麗莎白從唐甯身邊領走,不過考慮到今天他是舞會的主人,還是得先辦正事,于是隻得恨恨的瞪了唐甯一眼,然後開始張羅起了舞會的各項事宜。
唐甯天生就對跳舞沒有任何天賦,所以舞會開始之後他就跑去跟幾位年紀大的鄰居一起抽雪茄和聊天,順便通知一下過一段時間自己家的小型宴會,然後又出去轉了一圈看了看夜間的内瑟菲爾德莊園。
回來之後整個大廳裏已經徹底的熱鬧了起來,一對對男女都在翩翩起舞,不喜歡這種熱鬧的唐甯隻得找個地方坐下來吃點東西,可就在他剛剛坐下的時候,就聽到不遠處傳來了伊麗莎白拒絕的聲音:“對不起,賓利先生,我已經連着跳三曲了,實在是太累了。”
其實伊麗莎白在沒見到賓利先生的時候還是抱有一絲幻想的,畢竟賓利不論是收入還是家族地位都很符合自己的擇偶标準,但是當她親眼見到賓利先生之後,她就知道這個男人肯定與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因爲這個男人長得太漂亮了,而且風度談吐也都足夠優雅,這樣的男人怎麽可能會娶自己這麽一個隻有一點可憐嫁妝的鄉下小姐呢,即便他願意,他的家族也絕不會願意,所以雖然賓利對伊麗莎白一直都是刻意讨好,但伊麗莎白始終都在躲着他,因爲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和這位賓利先生之間一點可能都沒有。
但是很顯然賓利自己并不死心,隻見他繼續低聲哀求道:“伊莎,不要這樣麽,陪我跳一曲麽、好不好?”
伊麗莎白皺着眉頭說道:“賓利先生,我們還沒有熟到可以這樣稱呼的程度吧,您應該叫我道格拉斯小姐。”
就在賓利要繼續上前糾纏的時候,唐甯大踏步的走了過去,一把将伊麗莎白拽到身後,冷聲說道:“賓利先生,爲難和勉強一位小姐好像不是一名紳士應該做的吧。”
賓利不滿的瞪向唐甯:“你是誰啊?沒看到我正在跟伊莎聊天麽?”
“我是托尼--林德,伊莎的表哥,也是她現在的監護人!”唐甯硬邦邦的回應道。
剛才在向其他人打聽伊麗莎白的時候,他就已經順便探聽明白了唐甯的來曆,對于這種純粹靠運氣就妄想擠進上流社會的鄉巴佬他一項都是極爲鄙視的,更不要說他現在居然跟伊麗莎白姐妹住在一起,天啊,不會伊麗莎白這麽漂亮的姑娘已經被這個鄉巴佬給得手了吧?
想到這裏,賓利心中的怒火就更加不可遏制,于是用一種極爲誇張的語調譏諷道:“哦?我當是誰呢,原來是林德先生啊,說起來您的運氣可真好,一夜之間就從一個一貧如洗的窮小子變成了兩千英畝地産的繼承人,啧啧啧,可真是好運氣呢!”
“這麽說的話,賓利先生的運氣豈不是比我更好,一出生就在賓利家族這樣的家庭之中,否則的話,您現在可能還不如我在庫姆堡的時候呢。”唐甯不甘示弱的反唇相譏道。
“你、你這是什麽意思?難道你這是在譏諷我們賓利家族麽?”賓利先生氣得指着唐甯厲聲喝道。
“對于賓利家族我是非常敬重的,不過對于某些對于家族沒有絲毫貢獻、整天就知道浪費家族财富的家夥我是極爲鄙視的!”唐甯冷冷的答道。
賓利氣極反笑道:“說的好像唐甯先生您的财富都是靠自己賺來的似的。”
這話讓唐甯有些語塞,雖然他自信靠着自己領先這個時代一百多年的記憶和知識,又有着道格拉斯遺産這第一桶金,發家緻富應該不是什麽難事,可畢竟現在自己還什麽都沒做,沒有任何能夠拿得出手的理由來反駁賓利的質疑和嘲笑。
就在唐甯大爲尴尬、不知道該如何回答賓利的時候,忽然附近的人群發生一陣小小的騷動,兩個男人擠了過來,唐甯擡頭一看,一個是夏綠蒂的哥哥盧卡斯先生,另一位青年男子則很明顯不是村裏人。
不過盧卡斯看到唐甯之後,卻顯得很是興奮,拽着這個青年人指着唐甯說道:“嘿,杜克先生,這位就是您要找的林德先生。”
被稱作杜克先生的年輕男人顯得比盧卡斯還要興奮,一把抓住唐甯的手說道:“林德先生,我可終于找到您了。”
“額,杜克先生是吧?您找我有什麽事兒麽?”唐甯故作疑惑的問道,但心裏卻是喜不自勝,因爲這個杜克其實就是他的“托兒”,也就是他花錢雇傭杜克來到萊恩村假作向他購買專利,這樣他手裏突然多出來幾千英鎊才不會顯得那麽突兀。但他沒想到這家夥居然來的這麽是時候,簡直就是“及時雨”麽!
PS:吐槽一本書,書名我就不說了,之前圈内一直都有傳言說有寫手“賣筆名”的事兒,我還不相信,結果最近一本大風吹的書讓我相信了這件事。因爲一個寫手的風格是不會改的,比如懵懂豬,偷偷換了好幾次筆名并且誰都沒告訴,但大家一看行文風格就知道是這貨,而這位寫手現在寫的東西完完全全跟他之前不一樣,而且買号的人爲了跟原作者保持一緻,也硬着頭皮寫同一題材,結果質量自然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