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HONEY雖然你當時穿的很像一個流浪漢窮鬼,但可沒有那個窮鬼身上能有那麽多錢啊!”珍妮聳聳肩反問道。
被珍妮這麽一問,唐甯頓時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因爲這兩點着實是太矛盾了,哪個流浪漢能随手拿出好幾百上千美元?如果有這些錢還流浪個什麽勁兒?
但他還是硬着頭皮辯解道:“那些錢是我運氣好從賭場裏面赢來的,難道還不允許我手氣好麽?還有我的那股朋友亨利你們也看到了,他完全可以證明我的身份!還有、還有我第一次見你的時候身上都髒成了什麽樣子,你不會忘了吧?當時你還因爲這個損我了呢。”
珍妮依舊不相信唐甯的解釋:“如果你真是一個流浪漢的話,就算你運氣好,賭場也不會讓你拿着這麽多錢輕輕松松的離開的,你當開賭場的都是好人啊?而且就算你的錢真的是赢來的,可哪個流浪漢會在赢到這麽一大筆錢之後跑去玩什麽乞讨遊戲?不早就享受去了,所以你這根本就不合情理嘛。
至于亨利先生麽,他倒是表現的很像是一個沒見過大錢的窮鬼,但這也可能是您爲了尋求刺激所以假扮了幾天流浪漢,所以這才認識了亨利先生,而你身上的泥垢也都是那幾天産生的。另外還有一點,那就是那位亨利先生現在哪去了?好像已經好幾天都沒看到他了呢,不會是被您給藏起來了吧?”
聽珍妮說起亨利,唐甯也有些好奇,對啊、亨利這家夥哪去了?之前他可是天天都圍着自己轉的,難道他是識破自己的身份了?可他應該也沒那麽高的智商啊。想到這裏,唐甯忽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于是開口問道:“珍妮,你什麽時候變得這麽聰明了?剛才這段分析完全不像是你能說出來的話麽。”
“這番話的确不是珍妮小姐分析出來的,而是我剛才講給珍妮小姐聽的。”這個時候從一邊走過來一位西裝革履、身材高大的年輕人。
随後他又伸出右手向唐甯自我介紹道:“我叫馬克,是一名律師,很高興認識您,蘇比先生。”
“額,我也很高興認識您,馬克律師。但我不明白的是,您爲什麽要跟珍妮說這些呢?”唐甯不解的問道。
“啊,是這樣的,因爲蘇比先生您現在已經是很有名氣的公衆人物,所以剛才看到您告别珍妮小姐和妮可小姐走進警局的時候我就認出了您,同時也很好奇您爲什麽要進警局,而且珍妮小姐和妮可小姐的神情還那麽的悲傷,于是就上前好奇的問了一下,然後便得知了您的一些情況,順便做了些推測。”馬克緩緩解釋道。
然後馬克又順勢對唐甯說道:“蘇比先生,我覺得您現在應該需要一名像我這樣專業的律師來幫助您解決您的煩惱。”
“解決我的煩惱,你知道我現在的煩惱是什麽嗎,你就這麽自信能幫我解決?”唐甯沒好氣的問道。其實這也不怪唐甯質疑,因爲他現在的煩惱是如何進監獄,而律師的職業是幫人如何避免進入監獄,這完全就是兩碼事麽。
而馬克則依舊自信的說道:“這個我當然知道了,您現在煩惱的不就是該如何那些人善心獎勵麽?其實在我看來,您根本就沒必要去理會他們。您是光明正大的在麥迪遜廣場擺攤乞讨,他們給您的錢、無論多少都是正當行爲,您根本就沒必要去給他們做返還,更不要說是十倍的返還了!”
很顯然馬克這是誤會唐甯的煩惱是手上沒有足夠支付十倍返還的現金或者是有也不想給。從正常的角度來說,馬克的推測無疑是正确的,但問題是唐甯現在的心思就不正常。
可還沒等唐甯說話,珍妮就搶先問道:“可是之前的兩次蘇比都已經十倍返還了啊?而且這次也給一部分退回了本金。”
馬克搖搖手指道:“上兩次是上兩次,這次是這次,怎麽可以混爲一談?而且即便這次蘇比先生給予某些人退款甚至是十倍返還,那也都是個别現象,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有資格得到十倍返還的獎勵。簡單的說,這件事就是看蘇比先生的心情,錢到了他的手裏就是他的,他想給誰就給誰,不想給誰就不想給誰,無論怎麽做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說白了這就是不要臉呗。”唐甯在心裏替馬克總結了一下,但實話實說,馬克的理由是絕對站得住腳的,因爲唐甯并沒有跟任何人簽訂什麽十倍返還或者退還本金的合約,所以他完全可以昧下這一大筆錢。
“馬克先生,雖然按您說的這麽做,在法律上講得通,但那些連本金都拿不回來的人是不是就太可憐了?”妮可一臉不忍的說道。
這回都沒等馬克回答,珍妮就冷哼一聲道:“可憐?他們有什麽可憐的?他們爲什麽給蘇比那麽多錢?還不是爲了去賺那十倍的返還?對于這些貪得無厭還沒有智商的貪心鬼,就得狠狠的教育他們一頓讓他們漲漲記性,知道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
馬克撫掌道:“珍妮小姐說的沒錯,這些人根本就沒必要去同情他們。而且能貪圖這點小錢的就不可能是什麽大人物,所以根本就沒必要擔心他們的反應,最多也就是過來打打嘴皮子官司,而這正是我最擅長的。”
然後轉頭對唐甯微微欠身道:“不知道蘇比先生肯不肯給我這次機會呢?”
PS:吐槽一下飛盧一本很火的曆史文,雖然知道飛盧的書向來以無腦爽著稱,但三個月就修建了一條包圍草原的長城,這、這是徹底的不要邏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