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從更衣室出來了,在舞群的簇擁下又路過了高程,走到台邊靜靜候場。
高程看她站在那兒,悄聲問袁芳:“你确定她要唱的是‘火烈鳥’?”
林琛換了一身大紅的舞衣,臉上也化了濃重的舞台妝。但高程怎麽看都覺得她這會兒的狀态更适合一個人清清冷冷地唱唱寂寞夜se啥的,而不是“火烈鳥”這種熱烈奔放的拉丁舞曲。
很快高程知道自己錯了,林琛一上台就變了個人,連高程這麽把遲鈍當冷靜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有點被小感染到。
林琛表演完畢,回後台換回了走紅地毯時的黑se禮服,恢複了近乎素顔的淡妝。
高程看着她走出更衣室,又變成那種三分清冷七分安靜的樣子,完全看不出幾分鍾前她剛剛沸騰全場。
“太神奇了!”高程驚歎于林琛轉換周身氣場的速度,“這妞去演戲絕對能拿奧斯卡影後。”
袁芳“噗嗤”一笑:“沒聽說過演植物人也能拿影後的。”
見高程一臉茫然,袁芳多解釋了一句:“她自己說的,要演戲就演植物人。”
林琛不知道自己是被高程目送回到座位上的,更不知道他會讀唇,自己跟唐銘的交談内容全都落在了他眼裏。
林琛和唐銘其實一早就認識了,當時他們都還沒上大學,正在爲前途苦惱的兩個人相遇在一個黃昏的露天籃球場。唐銘擺了了個大烏龍,把個子很高頭發很短的林琛當成了男生,在她要上籃時斷了她手上球跟着一個戰斧式暴扣,吊在籃筐上洋洋得意了半天,下來後才發現自己在欺負個瘦弱女孩。
“我爸爸是他希望我以後跟他一樣做公務員。可是我想唱歌。”
“我爸爸是商人,他希望我以後能繼承家裏的生意。可是我想打球。”
十七歲的林琛和十八歲的唐銘就這樣認識了。
後來林琛考進了國内的音樂學院,唐銘去了美國讀大學。
林琛大學快畢業的時候拿了一個歌唱比賽冠軍,然後一夜之間全國人民都知道了林琛是誰。
唐銘大學快畢業的時候拿了一個大學籃球冠軍,然後一夜之間全國人民都知道了唐銘是誰。
直到這一夜的體育盛典,兩個人第一次有機會在公衆場合有交集,全國人民才知道這兩個人好像很熟,導播頻頻将鏡頭切給二人,難免會有些交頭接耳的畫面被現場直播了出去。
兩個人都說了些什麽,隻有會讀唇的高程知道。高程覺得自己發了。頭條,大頭條,驚天大頭條。
回去趕稿的時候,高程劈裏啪啦地敲字,都是唐林二人的對話記錄。
林琛:真要打亞運會?
唐銘:嗯。
林琛:肩膀的手術怎麽辦?
唐銘:今年不做了,先保守治療。
林琛:……組委會給我發了邀請函,去唱開幕式。
唐銘:那天你不是要開生ri音樂會麽,推了?
林琛:本來是要推的。
唐銘:到時我應該是旗手。
林琛:别做了,你肩膀有傷。
唐銘:這事兒估計由不得我。
林琛:你不打算要戒指了?
唐銘:誰說不要,我還指着那枚戒指求婚呢。
林琛不說話了,唐銘笑得很壞。兩個人極有默契地把注意力放回舞台上。
高程敲完了字,面對屏幕發了會兒呆之後,将文檔删回一片空白的狀态。
“你們兩個欠我一個天大人情!”高程幾乎是咬牙切齒地從頭開始寫稿。
高程在趕稿的時候,林琛正駕着鄭子甯的寶馬往機場走。
“你自己的車呢?”舒舒服服靠副駕駛座位上,白天剛從歐洲趕回來,眼下時差比較混亂的鄭子甯有點睜不開眼皮地問。
“小楊開去酒店了。”林琛賊賊地笑了一下,“唐銘以爲我明天才飛。”
鄭子甯倏地從懶洋洋狀态坐起身,這位網球場上永遠酷得跟冰山似的“面癱禦姐”雙眼一睜,閃爍出八卦的光芒:“鬧别扭了?”
“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林琛很淡定地回答,“誰讓他明明說今天不會來的,結果玩突然襲擊,吓我一跳。”
“就說你怎麽半場都沒搭理他。”鄭子甯幸災樂禍地笑,“我先還以爲你生氣他一定要打亞運會呢。”
林琛瞥她一眼:“你也要打亞運會?”
“要不我巴巴趕回來拿獎呢,你當銘哥兒真稀罕當這個‘最佳男運動員’?他就是跟我一樣專門回來表個态,絕對不會拒絕國家隊召喚。”
鄭子甯歎口氣,“人家之前還想蟬聯一次大滿貫,現在沒戲了。”亞運會的賽程跟美網沖突得一點不剩,她又沒有分身術,要打亞運會隻能放棄美網了。
“唐銘比你更慘。”林琛也隻能跟着歎氣,“他上次肩膀沒好全就被球隊的連敗逼得提前複出,如今是新傷壘舊傷,本來賽季完了一定要動手術的,現在隻能拖着了。”
“銘哥兒也是沒辦法。銘老大一退役,整個男籃都跟丢了魂兒似的,這一年多見誰都敢輸。亞運會再拿不到冠軍的話,男籃就連下屆奧運會入場券都拿不到了。這落差太大,球迷肯定接受不了。”鄭子甯感慨道。
要知道上屆奧運會同時有了大小銘的中國男籃可是破天荒打進前四。但太過依賴他們的國家隊一旦面臨二人同時缺席,立刻沒了基石也沒了大腦,軟腳蟹一樣一下子滑落到谷底。
“我知道,所以說他之前受傷得不是時候。”林琛皺皺眉頭,“國家隊這兩年比賽很多,唐銘的手術搞不好得拖到奧運會之後才能做。”
“心疼了不是?”鄭子甯笑嘻嘻瞅了她一眼。林琛臉se沒變,就是白皙的臉上泛起了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