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整個事件中,葉慶華和曹集都在幫王雱壓制地主,否則不會那麽順利。很簡單又是屁1眼交易,王雱承諾此番福康渠設計的水泥、機械等等訂單,全部采購葉家和煤場的。
這個過程會雇傭天量工人,由工部水務局支出工錢,讓他們擁有購買力,他們手邊有錢,往後又看得見希望,且穩定,就會有剁手買東西的欲望了,于是這些轉型工業的地主們新一輪大生産就會來臨。這就是大宋的新一論經濟增加點。
這個過程王雱做的是分配工作,把原本集中在地主手裏的錢,散發在大頭百姓手裏。地主階級的尿性是喜歡斂财集中,于是他們手裏沒槍、打不赢官府的時候,他們就隻能選擇再想辦法去賺走百姓手裏那些錢,直至不平衡之後下一次重新分配到來,如此反複。
政府的本質工作就是這事,這也叫計劃經濟,這是自由大本營西方白皮帶頭做的事。真是聽他們的忽悠喊自由市場經濟的傻逼政權,無一例外都混亂甚至分裂割據了。
因爲純自由市場經濟是僞命題,純自由,純市場競争,實際上就是大魚吃小魚,物競天擇。所謂的價格不合理、産能過剩工人失業會有自由市場來調節,更特麽是扯淡。西方自由主義怎麽調節的呢:他們發動兩次世界大戰,把當時地球上多餘的近億人做掉,那就叫調節,也叫自由競争,不是滅霸們的錯,是“因爲人多了,所以市場自身調節了低端人口的數量”。
問題是:既然這樣那要個政府幹嘛呢?但凡政府難道它不是用來搞計劃的?既然都參與進來計劃了,政府它本身不就是個最大号的人民公社嗎?
所有的“主義”,所有的政權,其實都是一個圓圈太極圖,會在不同時期移動到不同位置,被稱爲“有XX特色的XX主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是分不清的。
一知半解認定一個“主義”的,基本算是被傳銷忽悠。這個現象真有,譬如後世支持土地流轉那群人,許多在反人民公社。而支持人民公社的群體中,也有許多在詛咒土地流轉。
大雱沒看明白這現象,特麽的土地流轉不就是人民公社嗎?換個叫法換個皮,本質差不多,都是“分散化小農經濟”、過度到“集約化大農經濟”,結果就很多人認不出來了?
什麽制度什麽叫法從來不是太重要,決定一切形态關系的,乃是生産力。
這叫“分久必合,合就必分”。羅貫中人才啊,在三國演義開篇就寫明白了宇宙規律。
說起來漢娃的特性是:就算手邊有錢也不敢花,因爲他們當心未來。
所以爲了打消他們的後顧之憂,讓他們拿到工錢後進行剁手買買買,王雱打算借用此番福康渠的啓動,把其中骨骼驚奇的團隊全部招爲國企人員,成立工部司局麾下的“第一水利工程局”,将來還會有自己的“第二鐵道工程局”去和葉家曹集他們競争。
至于到底算公務員還是算事業編,又或者是工勤,這些不重要,讓韓琦富弼王安石他們研究去,就不關王雱的事了。反正類似這樣的工程局,往後估計在大宋會有幾十個,他們效率不會有西北投行高,不會有曹集管理的煤場高,這是肯定的,但一定要有。
否則若沒有三至五個執行力及格的鐵路和水利工程局,就等着往後的大開發中、西北投行和煤場爆出“每裏鐵路十貫”的價格來好了。
如果有工部自己的工程局,根據今年的工價和物資價格綜合加權考慮,大雱有把握把每裏鐵路的價格壓制在五貫錢左右。
撫甯縣和綏德縣段的鐵路早已經開始修建,承建方是西北投行,媽的在撫甯縣大力給糧食補貼的情況下工價并不高,但葉無雙小姐姐又何嘗溫柔過,八貫每裏的價格不算喪心病狂,但絕逼不能算好看的吃相。
這就是他們的尿性。
當然,關于大雱設想中“第一水利工程局”建制的設立,還有很多政治問題要解決。官員指标是沒戲的,大宋冗官已經很嚴重,最多也有兩個“局長”算官編。其他的,相公們的大抵思路是:能抓人免費服役幹嘛要給編制吃皇糧?能把已經吃皇糧的軍隊調去勞動,幹嘛要花錢另外招人?
話說除王安石外,其他相公的腦回路大抵就是這樣的。沒什麽原因,那是他們來自階級的優越感。
此點上老包都不能免俗,譬如開封府這個時期的“公安”隊伍中,除幾個主要骨幹有“公務員編”之外,其他絕大多數是民間各訪抽來的人,不拿工資,輪換着來,算是“服役”。
隻有類似白玉棠這種,和白玉棠麾下的幾個十将算吏,有編制有糧饷。
同樣是服役,有好差事就有壞差事。合法帶着刀在街市上耀武揚威的這些,哪怕不拿工資也算好差,所以這口子沒關系的人沒戲,這類人一般來自各大家族中的家仆,算是代替他們的主家服役了。同時他們也會利用手裏的小權利,在街市的小商販和百姓手裏拿點保護費。
來做夠幾天差人就算今年服役了,那麽輪到吃苦的工建項目時,他們自然就不用在服役,這部分苦差就是輪到百姓家抽人來扛,不扛可以的,交錢也行。
這就是大宋的基層制度。
其實在後世也算是換湯不換藥,文明社會中類似這種事多了去。隻是說後世不叫服役叫“上班”,有工錢拿。但其實本質是一樣的,所謂生産力決定一切,後世普通人上班之所以有錢拿不是因爲“體制真的變了”,其實體制在大多數時期都沒變,試圖砸了體制的老爺爺險些就被否定了。
隻因爲生産力喪心病狂的提高了,于是大頭百姓的起點也就跟着拔高了,如此而已。
組建第一水利工程局,招工給編制吃皇糧,本質其實就是後來王安石會提出的《差役法》。所不同的是,大老王沒做就開始喊,且官府沒錢,還中央還要求官府支付壯丁工錢,于是當然執行不下去,強扭着執行以後,就問題多多。
現在大雱打算反過來不喊變法,也不問朝廷要錢,不擴散,悄悄的打槍。先幹起來再說,到時候他們最多算大雱“錯誤決策”,随便給個處分趕出京去,但有王安石和韓琦拉偏架,也不至于強行解散水利工程局。
話說……王雱的處分沒法加了,所以應該處分都不會有,汗,站在水裏不怕雨。
就像此番那些黑田已被地主“事實性占有”的情況下,除非發動無産階級拿着刀上陣清洗,否則真不能強行拿走,隻能默認合法化,并且要适當讓他們獲利出局,這就是政治。
所謂法律能解決這種問題從來隻是假象,包拯的法律從來不代表公正,法律的真正解讀是:統治階級的需要和意志。
那麽一但法律違背階級利益時,一般就立不了,已經立了的,也會成爲“惡法”而被廢除,譬如鼎鼎有名的王安石變法就是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