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歲的時候就能騎野馬,在草原馳騁,殺惡狼,鬥猛虎,沒有什麽是不敢做的。
從小到大,在他的心中,最敬佩的隻有兩個人,一個是父親張恪,另一個就是蒙古人的驕傲,成吉思汗!
“父皇,孩兒打聽過,那些大胡子是來自遙遠的西方,那裏曾經是成吉思汗子孫的牧場,那些大胡子都是蒙古人的奴隸,他們在幾百年的時間裏,都要服從蒙古人的号令,要把每個女人都獻給蒙古勇士享用。如今他們竟然殺死了蒙古的大汗,雖然林丹汗不配作爲黃金家族的後裔,可也不是那些大胡子能殺戮的!”
玉戈越說越怒,猛地單膝跪地,怒吼道:“父皇,請給孩兒十萬大軍,孩兒要去殺光那些大胡子,讓他們重新匍匐在蒙古人的腳下,成爲父皇的奴隸。”
什麽跟什麽啊!
張恪聽着這小子的話,眉頭不由得深鎖。
“玉戈,你說的這些都是誰告訴你的?”
遲楞一下,玉戈老實回答道:“是我娘,還有外公,他們說我身上有黃金家族和張家的血液,兩種最高貴的血脈,我的使命就是征服,像您,還有成吉思汗一樣,讓世界臣服在腳下——父皇,難道有什麽不對?”
張恪看着還稍顯稚嫩的兒子。一陣頭疼。自己的蒙古媳婦兒還真是壞事,怎麽就教出了一個好戰分子呢!
尤其還是自以爲是的小子,要是不給他點教訓,隻怕早晚要壞事。那些殺死林丹汗的多半就是越過烏拉爾山的俄國人。
他們雖然曾經被蒙古征服,可是時過境遷,俄國人接受西方文明,軍事力量飛速增長。再加上他們适應寒冷氣候。作戰能力相當強悍。雖然人數不算多,可是戰鬥民族的稱号不是白來的。
而且随着俄國人進入西伯利亞,世界已經進入了全新的時代,不由張恪不重視,伸出手抓住兒子的手腕,将他拉到了碩大的沙盤前面,指了指龐大的草原地區。
“琰兒,你對草原的情況怎麽看?”
張琰面對比自己高出半個頭的大哥還是有些發憷,不過老爹問話。他不能不說。
“啓禀父皇,孩兒以爲打草原容易,治草原難。”
“繼續說下去。”
“是!”張琰沉吟一下,說道:“在曆史上,漢武帝與匈奴大戰,霍去病燕然勒功。殺到了北海。可是大漢王朝并沒有真正統治蒙古草原。遑論更北部的地區。遠的不說了,明成祖朱棣也幾次攻擊大漠,雖然頻頻獲勝,但是終究沒有吞并草原的能力。”
張琰越說越順,笑道:“縱觀曆史,中原幾次攻擊北方,都是爲了解決禍患,可是打赢之後,又無一例外都退到了長城一線。孩兒以爲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原因。”
“講。”
“嗯。我聽姑父講過,做什麽事情都要講究投入和回報,一個人如此,國家也是如此。”張琰若有所思說道:“任何帝國都有擴張的極限,這個極限就是财政承受的壓力。就拿漢朝來說,傾其全力,打赢了漠北之戰,可是大軍折損七成,損失牲畜十幾萬頭之多。說起來也是殺敵一千自損八,額不,是自損一千五!”
張恪聽着兒子的話,漸漸露出笑容,他對于張琰的培養是全方位的,就希望這個兒子能用理性的頭腦來看問題,現在趕腳還不錯。
“玉戈,琰兒,你們可知道爲什麽對草原作戰,往往得不償失嗎?”
玉戈撓撓頭,說道:“父皇,是草原上都是馬背上的勇士,英勇善戰?”
“琰兒,你的看法呢?”
“父皇,騎兵飄忽不定,消耗補給很少。而中原的人馬,要想對抗騎兵,不論是以騎兵對抗騎兵,還是用車陣,方陣,都要大量的人馬抱成一團,才能打得赢。如此一來,後勤補給消耗驚人,補給線綿長,加上水土不服,損失慘重,難免承受不住。”
張恪滿意點點頭,對草原作戰的确不容易。雖然剛剛張恪集中了幾十萬人馬打跑了林丹汗,那是因爲他經營日久,加上林丹汗的駐地在漠南一帶,如果把戰場放到漠北,他就不會那麽輕松了。
“千百年來,打草原容易,占草原難,可是如今的情況卻不一樣了。草原出産有限,供應不了太多的軍隊。偏偏在冷兵器時代,騎兵又是最強大的兵種,中原派出的人馬要幾倍,甚至十幾倍與草原,搶回的一點牛羊戰馬還不夠路上消耗的。不過……”張恪笑道:“如今進入了熱兵器時代,火器的發展使得騎兵優勢大大降低,隻要用少量的人馬,就能擊敗數量更多的騎兵。”
身爲張恪的兒子,玉戈也不傻,相反他很快抓住了老爹話中的關鍵。
“父皇,天下間火器最厲害的不就是您的人馬嗎?爲什麽您不給孩兒派遣軍隊,殺掉那些大胡子,掃蕩草原呢!”
“傻孩子啊,我說了那麽多,其實是想告訴你,那些大胡子同樣精通火器,而且狡猾過人。他們和我一樣,都有征服草原的本事,絕不是一個輕易能對付的角色!”
張恪面色嚴峻,語氣冰冷地說道:“玉戈,你提議什麽十萬大軍,爲父是絕不會派遣的,虧本的生意我不會做。要想對付那些大胡子,你就必須學得比他們還要狡詐,把手下的人馬練得比他們還兇狠,用最少的兵力。去赢得戰鬥。隻有收獲大于支出。這樣的勝利才能維持下去!“
圍着沙盤,父子三人一直談到了後半夜,玉戈生平第一次聽到這些東西,徹底颠覆了他的固有印象。真正的戰鬥不是英雄史詩,而是充滿了殘酷和計算的智力遊戲。他也終于明白,父皇不隻是征服者,更是一個精算大師。一番徹底的談話。讓玉戈不光了解了草原的曆史,更看透了草原的未來。大破大立,在那一瞬間,略顯青澀的少年迅速成熟起來。他并沒有讨厭戰争,相反變得更加迷戀。
“父皇,孩兒不要您的十萬大軍,可是孩兒希望您能支持我,沿着成吉思汗的道路,征服一切!”
兒子身上透出來的勃勃野心。讓張恪都不由得吃驚。
“玉戈,你可要知道,這不是一條陽關大道。當年蒙古人遠征,死傷的人員無計其數,你不怕嗎?”
“身爲男兒大丈夫,馬革裹屍。是最榮幸的事情!偉大的父皇。請您成全孩兒!”
張恪長長歎口氣,緩緩說道:“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爲兒孫做馬牛。我本想讓你知難而退,沒想到……罷了,與其讓别人做這個征服者,到不如讓給我的兒子!”
……
從這一天起,張恪在喜峰口外,專門辟出二百裏的草場,作爲專門的訓練基地。也從這一天開始,大量招募适應寒冷氣候的年輕人。有漢人,也有其他的部族。每一個士兵都要接受最嚴格的訓練。
不光要精通各種火器,學會構築工事,修建城堡,會說各種語言……甚至還要進行專門的抗寒訓練,每天都有人被凍傷凍死。面對如此殘酷的訓練,作爲皇子的玉戈出人預料的都承受了下來,甚至比起普通人更加嚴格。
整整三年的時間,神兵利器經過了磨砺,露出耀眼的光芒!
玉戈親自率領着八百名士兵,帶上三千匹馱馬,向着草原深處進發,這些年不斷有“大胡子”出沒的消息,他們已經盤踞了北海附近,勢力還在快速向東發展。
父皇說的一點不錯,大胡子也擁有了征服蒙古部族的能力,不斷有草原部族被征服吞并的消息,那些來去如風的騎兵頻頻在火器面前吃虧。遊戲規則已經改變了,傳統的蒙古騎兵不能跟上時代的潮流,隻能被無情淘汰。
玉戈已經不是曾經的沖動青年,他更像一個成熟的獵手,耐心等着獵物出現。
“啓禀殿下,有一夥大胡子襲擊了外喀爾喀部,殺死部民三百有餘,掠走上千馬匹,還有大量的糧食。”
玉戈默默念叨着:“這是兩個月間,第四次偷襲了吧,真是夠猖狂!我就拿你們開刀!”
經過一番分析,玉戈确定了這夥人的下一個目标,八百士兵埋伏在了斡難河畔,這裏正是當年成吉思汗即位的地方。
玉戈的埋伏地點選在了一處山谷,他們足足等了三天,一夥有六七百人的隊伍,帶着數千匹馱馬的戰利品,潇灑走來。爲首的俄國人叫托兒布津,他的鼻子頭通紅,手裏拿着銀質酒壺,不停往嘴裏倒着烈酒,食道湧起一陣陣火燒火燎的暢快。
托兒布津是沙俄的軍中的小官,依舊保留貴族和農奴制度的俄國,沒有任何背景的托兒布津想要升官是絕對不可能的。他不得不選擇劍走偏鋒,離開被貴族把持的軍隊,走向更廣闊的天地。
自從十幾年前,東方的貨物突然大量流向了西方,茶葉,絲綢,瓷器,三大拳頭商品,無往而不利。
西歐的國家紛紛淪陷,社會的上層無不以擁有中國商品爲榮,甚至在畫家的筆下,衆神手裏使用的也是精美的東方器物,穿着輕盈的絲綢。
此時的沙俄還是一片野蠻,貧窮而落後,他們沒有出海口分享貿易的暴利,也沒有足夠的金銀換來夢寐以求的商品。
如此刺激之下,結果不難可知,大量的俄國人選擇越過烏拉爾山,用手上的武器去征服遼闊的土地,一路打到東方,從那裏拿到他們想要的一切。
張恪這隻蝴蝶的動作,終于引來了龐大的風暴,俄國人比起曆史上更早進入西伯利亞,而且規模也更加龐大。
在俄國人的心中,蒙古還是一個噩夢,最初進入西伯利亞的時候,他們還表現的十分克制,可是經過一些戰鬥,俄國人很快看清了蒙古虛弱的本質。
他們已經沒有了成吉思汗時代的勇敢,戰術也更加落後,可是俄國卻今非昔比,他們輕松搶奪蒙古部族的土地,搶掠财富,俄國人的貪婪自然不用說,西伯利亞的各個部族都遭到了空前的浩劫。
托兒布津滿心歡喜,隻要再幹幾次,他就能積攢足夠的财富,去雇傭更多的人馬,到時候吞并蒙古的部落,向南殺進傳說中的天堂,還有什麽比這更美好的事情!
酒精讓他迷迷糊糊,突然砰地一聲。
托兒布津瞪圓了眼睛,怒吼道:“哪個蠢貨?誰讓你們開槍的?”
話音還沒落下,從四面八方響起了槍聲,子彈如同雨點一樣,向着山谷中的俄國強盜打來,瞬間屍橫遍野,肮髒的鮮血染紅了山石。
“怎麽可能,卑賤的蒙古人怎麽會有厲害的火器?”托兒布津大聲咆哮,一定是哪個無恥的俄國敗類,将火槍賣給了蒙古人。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要是讓我知道,一定要吧他活活燒死!
托兒布津在心中不停發誓,突然地面傳來驚天動地的怒吼,托兒布津就覺得自己仿佛在大海上一樣,身體不停搖晃,猛地被抛上了天空,重重摔下,淹沒在了一片硝煙之中……
這隻是一場小規模的埋伏戰,玉戈并沒有看在眼裏,解決了俄國人之後,他立刻讓手下清理戰利品,休整之後,迅速投入下一場戰鬥。
他不在乎,可是史書卻對這場戰大書特書,他們認爲這是東方征服者向西拓展的開始,是改寫世界的時刻。
在其後的二十年時間,皇子玉戈率領着他爲數不多的人馬,連續作戰,前後殺戮俄國人數以萬計,并且最終帶領着八千人馬越過了烏拉爾山。
沿着當年成吉思汗的足迹,重新征服歐洲,他的人馬向西攻擊,一路殺戮,一路征服,最終越過了多瑙河,殺到了萊茵河,征服距離之遠,甚至超出了當年的成吉思汗。
即匈奴,突厥,蒙古之後,玉戈的遠征被稱爲第四次黃禍,西方的噩夢!(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