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李虎隻要找到酒桶古拉加斯,便可以從他那裏,問出這件事情的幕後真兇是誰!
對于這個人,李虎十分憤怒,恨不得将其大卸八塊!
到底什麽仇,什麽怨,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雇人偷偷下毒手?
李虎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将這件事情,查個水落石出!一定要把幕後的主謀給揪出來!
所以,當期末考核完畢,魔法學院開始放假,李虎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來到帝都城,到黑色玫瑰酒吧找酒桶古拉加斯!
不料,讓李虎沒有想到的是,趙信告訴李虎,酒桶古拉加斯被人帶走了!
“被人帶走?被什麽人帶走的?”李虎震驚地問道。
“一夥穿西裝戴墨鏡的家夥,他們趁那個人喝得爛醉如泥的時候,就把他帶走了。”趙信說。
“你們沒有阻攔嗎?畢竟那個人是我的朋友!”李虎皺眉問道。
“攔了,可惜那夥人有點厲害,我一個人不僅打不過他們,還被他們砸壞了酒吧裏不少桌椅。”趙信表示無奈。
李虎沉默了。
看樣子,這些事情背後,一定有一個和李虎作對的主謀!
而且對方十分痛恨他!一定要他死!
到底是什麽仇、什麽怨?爲什麽對方如此仇恨他?
可惜,酒桶古拉加斯被人抓走,那他這條線索,便斷了,接下來,李虎将很難調查出,到底是誰抓走了古拉加斯?到底是誰三番五次地雇兇殺他?
“會不會是馬家的殘餘分子?”李虎想到了馬家。
畢竟之前馬家的那件事情,李虎并沒有心狠手辣,将馬家的人全部趕盡殺絕,因此,馬家的人,應該有不少人活下來,而這些人,勢必會找李虎報仇。
有點像是他們幹的!
但又好像不是。
“難道是那個神秘而強大的黑衣人組織?”李虎又想到了另一個對象。
兩年前,當李虎剛剛被檢測出擁有魔法天賦時,便遭到過黑衣人組織的暗殺!一年前的假期,當李虎外出旅行時,這個黑衣人組織,也曾圍剿過李虎!這說明,這個黑衣人組織,始終都把李虎列爲名單上應該除掉的人物,難保他們最近不會再次發起行動。
不過,既然是黑衣人組織,他們本身就是一個暗殺型的黑暗組織,既然要殺人,他們應該會親自動手,而不必雇傭酒桶古拉加斯以及魔法學院的教師以刺殺李虎。
應該不是他們!
“除了馬家和黑衣人組織,還會有誰呢?最近一段時間,我有沒有得罪什麽人?”李虎開始回想。
“好像沒有……等等!好像有那麽一兩個!”李虎突然想起,在一年之前,當李虎參加韓家的晚宴聚會時,因爲韓野,也就是安妮那個小丫頭的緣故,李虎曾經對兩個世家子弟出過手。
如果沒記錯的話,李虎記得,當時,那兩個世家子弟,不知道因爲什麽緣故,竟使用卑鄙的手段,打算偷襲他,結果被他一人一拳打斷了他們許多條肋骨。當時,那兩個家夥就求饒了,有悔改的表現,而李虎不想多事,便放過他們。
“難道是這兩個卑鄙無恥的家夥,在被我打了一頓之後,心存怨恨,就想方設法地報複我?”李虎想到了這一點。
很有可能!
因爲李虎突然想起,這兩個家夥,好像都是帝都十大家族的人,好像一個姓郭,來自于郭家?另一個姓吳,來自于吳家?
隻有這種含着金湯匙出身的家夥,從小驕生慣養,根本不知天高地厚,才幹得出這種買兇殺人的事情來!而且找的殺手,一開始還是酒桶古拉加斯那種極不靠譜的酒鬼!
好吧!
又是帝都十天家族!
李虎不想惹麻煩,可麻煩偏偏要找上他!
那就滅了他們!
“趙大哥,拿上你的長槍!走!我們有事情要幹!”李虎向趙信吩咐道。
“好呢!”趙信二話不說,立刻答應。
“還有雯雯,你敢不敢拿上你的菜刀,跟我走一趟?”李虎又向兔女郎銳雯說道。
“現在嗎?”
“現在!”
“那……是要殺人嗎?我膽子小,有些不太敢咧。”銳雯搔了搔後腦勺,不好意思地笑道。
“不殺人!最多隻是砍兩個人!”李虎卻說。
“噢!那我可以跟你去。”銳雯答應道。
“走!”
結果,不管是趙信還是銳雯,連衣服都沒換,僅僅拿上各自的武器,就跟着李虎出門了。
此時,已是夜深人靜。
李虎、趙信和銳雯三人,快步走在僻靜昏暗的街道上。
其中,李虎穿着一件黑色的魔法長袍,雙手放在背後。趙信穿一套黑西裝,手提長槍。銳雯仍是誘人的兔女郎裝,手裏拿着一把有裂縫的大刀,也就是被李虎稱之爲“菜刀”的那把武器。
“小虎兄弟,我們要去哪裏?”趙信和銳雯一直緊緊跟在李虎身後,卻什麽也不知道,趙信不禁問道。
“吳家你知道嗎?”李虎問道。
“知道啊。帝都十天家族之一!”趙信答道。
“我跟吳家的一位少爺,可能有點過節,所以今天晚上,我打算去會會他,把該解決的問題,解決一下。”李虎答道。
“噢!”趙信和銳雯,立時明白了。
“待會兒,我們還有可能要去一趟郭家!隻不過吳家比較近,我們先去吳家看看!”李虎忽然又說。
“郭家?!”
聽到李虎這樣說,趙信和銳雯,立時相互看了一眼。因爲他們都知道,郭家跟吳家一樣,也屬于帝都十大家族之一,無論背景還是勢力,都十分龐大!
難道李虎要在一夜之間,連挑兩大家族?趙信和銳雯禁不住這樣想。
很快!
李虎領着趙信和銳雯兩人,來到吳家宅院的高牆之外。
“悄悄進去!”李虎命令道。
緊接着,李虎當先躍上圍牆,翻牆進入吳家宅院。
趙信和銳雯緊随其後。
其中,銳雯在出來之前,沒來得及換衣服,所以她這個時候依舊穿着紅色的高跟鞋,但她的行動,沒有任何不便,顯然是高跟鞋穿慣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