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們僅僅進行了一次射擊,德國人就立刻改變了隊形。
後面的坦克,從兩邊上來,分散開,組成了一個不是很寬闊的進攻面,因爲地形的限制,這裏并不是特别的開闊。
而跟着,後面的步兵戰車一直開動到了坦克的隊列後面,從步兵戰車裏,一名名的穿着德國海軍陸戰隊軍服的士兵從上面跳下來,端着6.8毫米的突擊步槍,緊密地伴随在後面。
德國的戰術隊形變換如此地熟練,讓亨特上校本來打算的戰術都落空了。
步兵打坦克是危險的!借助坦克的死角,靠着大無畏的精神,才能把什麽反坦克手榴彈給扔過去。
如果對方的坦克後面跟着步兵,那就不同了,步兵會用自己的密集的子彈來阻止反坦克手的靠近,他們的傷亡就更大了,德國人的這個隊形一旦形成,己方的步兵陣地的防線,很快就會被沖破!
該死,如果要有步兵便攜的有效的反坦克武器,該有多好!
此時的亨特上校幾乎要絕望了,他已經提前就能看出結果來了。
……
美國,阿伯丁試驗場。
大量的高官雲集在這裏,艾森豪威爾少将站在主席台上,用望遠鏡看着一輛坦克正在慢慢地開動着。
現在的艾森豪威爾,已經是美國軍方統帥部的一名重要的參謀了,這次出現在阿伯丁試驗場,是爲了觀看一場表演。
法國被德國閃電般擊敗的事實震驚美國。美國陸軍開始爲美國武裝力量結構進行辯論。
和英國一樣,美國對坦克的作用還不是很明确,而這場辯論終結了坦克在現代戰場還處于雛形的說法,并促使美國快速建立起裝甲部隊。
最好的反坦克武器就是坦克,這個論斷已經被接受,但是,不可能所有的軍隊都是裝甲部隊,大量的步兵在遭遇到坦克之後,應該怎麽辦?
關于如何最有效地對抗敵軍坦克的問題,炮兵軍官們倡導發展反坦克火炮。
于是,美國陸軍開始了快速的反應,倉促設計出來了裝備M6型37毫米自走炮(GMC)和M3型75毫米口徑自走炮。
其中,37毫米的火炮迅速落伍,看起來75毫米的已經是唯一的選擇了,隻不過,這種75毫米炮是法國一戰時裝備的老式火炮,存在非常嚴重的技術和戰術問題。
這兩種設計也都被看做短期解決方案,到今年年初的時候,美國陸軍兵器局正式定名改進過的T35E1爲M10坦克殲擊車。
現在在試驗場上的,就是代号爲M10的自行反坦克炮,
M10使用M4謝爾曼坦克的底盤,戰鬥全重30噸,車身正面47度斜角的裝甲厚37毫米,側面厚25毫米,敞開式炮塔正面裝甲厚57毫米。裝備一門M7型76毫米L/53加農炮,能夠在1,000以外擊穿100毫米裝甲。動力系統是兩台通用的柴油發動機,總功率375馬力,公路最高時速48公裏。
可以看到,它擁有不錯的機動性,但是防護力是很差勁的,隻能用來阻擊坦克,不可能用來進攻,不能真正地替代坦克。
同時,它比坦克造價低,可以大規模地裝備。
艾森豪威爾少将拿着煙鬥,一邊抽着,一邊看着表演。
那輛作爲靶子的坦克上,正在平穩地前進着,速度并不快,同時,在駕駛室裏,一名坦克手從裏面麻利地爬出來,跳到了地面上。
這個時代的遙控坦克是不可能的,而作爲靶子的坦克,又不能是靜止的,否則測試結果沒有參考意義,在戰場上的坦克不可能停着等你打。
所以,就采用了這種方式,當駕駛員跳下來之後,這輛坦克就處于無人駕駛狀态了。
與此同時,在靶場的另一個方向,一輛M10坦克殲擊車正在慢慢地開動過來,裏面的人在緊張地操作着,絕對不能有失誤!
他們不知道,此時有另外幾個人,搶了他們的風頭。
“快,快!”
靶場是相當空曠的,誰也沒有注意到,有兩名上尉悄悄地溜過來了。
美國陸軍上尉萊斯利-斯金奈,曾經在這個靶場裏面呆過八年,對這裏的一切都非常的熟悉,他從一道排水溝裏爬過去,躲過了站崗的哨兵,而他的旁邊,則是他的助手,海軍上尉愛德華-厄爾。
兩人在靶場裏是很危險的,紛飛的炮彈碎片可能會幹掉他們,但是此時他們顧不得那麽多了,爲了讓自己手裏的武器可以在高級官員的面前展示出來,爲了避免那些在戰争中依舊存在的官僚階級的阻撓,爲了給前線的部隊帶去合适的反坦克武器,他們豁出去了!
斯金奈快速地把自己帶來的裝備組裝起來,它并不大,就個一個長長的圓筒,扛在了他的肩膀上,而厄爾作爲他的助手,把一枚火箭推進榴彈塞進了圓筒内。
“瞄準具,我們的瞄準具呢?”斯金奈喊道。
厄爾拍了拍手,不好,剛剛來的時候匆忙,簡易的機械瞄準具居然沒有帶過來,怎麽辦?
厄爾四處看看,很快就有所發現,他快速地跑幾步,從地面上撿起來一根金屬絲。
厄爾快速地彎曲着,把這個金屬絲掰成了一個瞄準具的樣子,接着,裝到了圓筒的側面。
此時,這輛坦克已經過來了。
斯金奈上尉屏住了呼吸,他知道,己方能否成功,就看自己這一下子了,一大群的高官都在那裏觀看呢,己方一定要把握住機會!
必須要擊中目标,擊毀目标,那就不妨耍點小手段,盡量放近了吧!
五十米就差不多了,隻要命中,自己的武器一定能夠摧毀它!這樣的效果一定是最有視覺沖擊力的。
瞄準具裏,目标越來越大,越來越大,斯金奈毫不遲疑地扣動了扳機。
“嗖!”固體火箭發動機點火,火箭推進榴彈刺破空氣,飛了出去,後面一股濃煙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