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沒……沒什麽……就是這件事情……我們四個都沒辦法在宿舍待下去了。我們和公司說了。公司要不解決這件事,我們情願去小飯館裏面洗盤子,也要辭職不幹了。而且這事情,警察來過兩次了……我們換了地方,換了新的房子住。搬家那天……搬家那天我看到有個阿姨,拎着一隻雞走過去……那雞剛殺好,脫了毛,血淋淋的……我……我總覺得那隻雞在看着我……”
“是真的在看您,還是您的心理作用?”
“應該是心理作用。是心理作用……我後來都有些受不了……”
“搬家之後,還有發生類似的事情嗎?還有再看到那個東西嗎?”
“看、看到了……我還是……辦公室那裏,還有路上……我辭職了。我忍受不了,辭職了。從宿舍裏面搬出來,租了新房子。是一間一室戶,很小,就我一個人住,在郊區。我搬進去之前,仔細看過、問過了。周圍的人,周圍的房子都有人住,小區裏面人很多。我以爲沒事了。可是……可是那天晚上,我又聽到……在陽台上面,那東西在啄陽台窗戶,還有,還有爪子抓了陽台的聲音……我……我躲在屋子裏面,我不敢看,我都報警了……可是……警察來之前,陽台的窗戶就被打碎了。我吓得大叫,周圍鄰居都醒來了。我看到了……陽台窗戶碎掉之後,有風,窗簾吹起來,我就看到了……”
“是之前您看到的那個東西?”
“對,而且……”
“而且什麽?”
“手……他沒有手,不,他的手,他的手是爪子,是貓爪子,或者其他動物的爪子。是兩隻爪子!”
“其他的呢?他還有其他特征嗎?”
“我不知道……我就看到爪子……”
“衣服呢?”
“衣服……衣服是,是一件汗衫,還有一條長褲。應該是……我沒注意,我就光顧着看……”
“他有對您做什麽嗎?”
“沒有,馬上就有鄰居來敲門,還有鄰居在外面喊。後來警察也來了。我不敢說我看到的……我怕被當瘋子。他們當是有入室盜竊的……我後來就想辦法聯系到了你們,我不知道……玻璃是碎了,肯定是有東西。但我不知道……我可能腦子不正常……我……”
“梁小姐,在您遇到這些事情之前,也就是搬到公司宿舍前,您有做什麽特别的事情嗎?”
“特别?我在那之前,在老家工作。我有個同學,前幾年就到了民慶這邊打工。我到這裏來,也是……在他那邊借住了一段時間,我找到工作,就搬到了宿舍裏面。他出差去了,還沒回來。要不然……”
“他和您交流的時候,有表現出什麽異樣嗎?”
“什麽?你們覺得……這不可能,我和他,那幾天都很正常……”
“他家裏面呢?有奇怪的東西嗎?”
“沒有,都沒有,都很普通。不可能是他。他人很好,而且,和這種事情也不搭邊。不可能的……”
“那麽,除了這個人,您還接觸過什麽人?接觸過什麽特殊的東西嗎?”
“不,應該都沒有……我不記得有什麽奇怪的東西……”
“這樣的話,我們隻能先從那間空屋查起來。您如果想起來什麽線索,可以再聯系我們。在此期間,我們事務所可以向您提供一枚自制的護身符,暫時保護您的安全。”
“這,有用嗎?”
“這點我們無法保證。您遇到的東西,就目前看來,并非是鬼。如果是什麽少見的妖怪,我們要處理起來也需要費些功夫,成功的把握也不是那麽大。”
“……”
“梁小姐要是不放心,可以尋找其他人幫助。另外,您如果無法确定的話,我們建議您去醫院做一下檢查。雖然按照您所說,有些東西遭到了無法用科學解釋的損壞,但也不排除是您的身體、精神産生了一些問題之後,才出現了這種狀況。我想要确認一下,除了您之外,沒有人看到那個東西,您在此之前,也沒有對任何人提過那個東西,對吧?”
“……是……我,我知道了……”
“謝謝您的配合。”
2001年5月28日,調查委托人所說的空屋。确認該空屋地址爲民慶市安南路XXX弄XX号XXX室,屋主身份爲錢勇強,已婚,有一子,于1998年3月1日出國,定居于國外。該房屋無案件記錄,錢勇強及其家人也未曾牽涉進案件中。
2001年5月29日,調查委托人的原宿舍房屋。确認該房屋無案件記錄。房屋所有人爲委托人曾就職的公司豪安銷售公司。
2001年6月1日,調查空屋。音頻文件00420010601.wav。
……沙沙……
“……那間屋子啊……前段時間是治安不好。可能是有小偷看房子空着,就溜進去了吧。”
“您知道房屋主人的事情嗎?我們查到,屋主姓錢,出國有兩三年了。”
“嗯,是啊,是出國了。大事情呢。本來說是出國打工的,有門路,老婆兒子都留在了這裏。收拾行李就收拾了好長時間,還有什麽護照啊審批啊……他們家那段時間可忙了。後來不知道怎麽搞的,老婆兒子就一起出去了,每天跑關系。他也是有本事。”
“您有聽說這裏面的原因嗎?如果是打工的話,他的家人應該不可能跟着出國吧?”
“可不是!不過,人家有本事好嘛。誰知道是怎麽回事啊。有門路,人家也不會在外面到處說啊。”
“他們這樣一家都出國,房子就空下來了嗎?沒有考慮到賣掉或者……”
“沒呢。他們出國急匆匆的。本來不是隻有他一個人出國嗎?後來都要出去了,就來不及了。人家國外可不等人,要走就得走,不能給你讨價還價的嘛。”
“我們之前聽說,房子裏面的家具都沒了?那應該還是有時間處理的吧?”
“這倒不是。家具不是他們搬走的。”
“那家具是……”
“他們走了之後,有一天……我也忘了是多久之後,就有一天,他們隔壁鄰居發現他們房門開着,還當是人回來了呢。探頭一看,東西都沒了,房門大開着。報警之後,警察過來查,看門的也說,看到了一輛面包車。這肯定是有人知道這房子沒人,來偷了嘛!人出國了,警察也聯系不上,這事情就那樣了。所以說,這事情不是一次了啊。這邊看門的也是的,随便誰都放進來。現在好多房子還賣給了不知道哪兒來的人,原本這裏都是老鄰居,街裏街坊的,現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