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傳承悠久的武道世家、超凡組織,或者方士世家等,都有自己的祖訓、門規,以及行事風格。
這些行事風格經過上行下效,代代相傳的,漸漸的轉變成爲這個勢力的标簽,用現代的話說,就叫企業文化。
作風磊落一些,在意自己名聲的,便是所謂的名門正派。
反之便是魔門邪道。
嚴家以前便是邪道方士,他們除了正統的方士之術外,還研究旁門三十六,左道三十六。
就比如走陰、養蠱、詛咒、下毒等等。
搞這些東西,難免會害人性命。
後來,随着太夏的建國,社會法律越來越健全,純粹草菅人命的邪道妖法已經混不下去了,否則直接槍斃。
嚴家也洗白上岸了。
但傳承如此悠久的邪道家族,豈能一朝一夕間就完全改變?
對嚴公明而言,他迫于太夏的壓力,可以暫時摒棄嚴家那些需要害人性命的左道旁門,但他依舊保留了嚴家的行事風格,就比如爲達目的不擇手段。
在嚴公明看來,江尋手上的鬼怪内丹和兩枚血晶,隻有落在自己手上,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甚至他可以利用這個契機突破境界。
看到江尋沉默不語,嚴公明輕聲說道:“江小兄弟是不願意嗎?江小兄弟應該知道,我是方士世家出身,這幾樣東西若是落在我手中,才能發揮它們的最大價值。
往大了說,我的研究成果,甚至可能提升人類的整體實力,造福太夏百姓。這其中的道理,還希望江小兄弟能明白。”
嚴公明一下子把這筆交易的價值,上升到了太夏,乃至整個人類的利益? 仿佛江尋如果拒絕這筆交易? 就是自己隻顧私利,不肯爲人類延續做貢獻一樣。
江尋看着嚴公明? 笑而不語。
如果不是了解嚴公明的爲人? 真不好辨别他這話有幾分真幾分假。
畢竟在國家瀕臨滅亡,人類節節敗退? 家園也面臨毀滅的末世背景下,有許多平時看起來像惡人的家夥? 都在那絕望的時候燃起一腔熱血? 爲家人,爲國家,也爲自己拼死一搏。
但嚴公明絕對不在此列。
嚴公明在這場末世中,有着自己的明确目的。
嚴家這麽多年來? 曾經獲得了延壽秘術? 别看嚴公明五六十歲的樣子,其實他已經高壽九十了。
而且隻要他願意,他還可以用秘法再年輕個十幾二十歲,隻不過那需要末世徹底爆發,規則完全崩壞之後? 才好實現。
這末世對普通人而言是滅頂之災。
但對一些有野心的強者而言,卻未必不是一個肆無忌憚提升自己實力的大好機會。
嚴公明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其實太夏是否滅亡,他并不是很在意? 普通人的死活,更是跟他毫無關系。
他想要的是自己在方士之術上走到極緻。
爲此? 甚至連整個嚴家? 他都可以舍棄和犧牲。
上古道人彭铿? 依靠方士之術活了八百歲壽元,并著彭祖經流傳于世,後世人尊稱爲彭祖。
這還不算誇張的,更誇張就是數千年前,包括嚴家先祖在内,三百名方士爲大乾開國皇帝煉制神丹,傳聞吞服後可以不死不滅,與日月同壽。
到了那種地步,已經擺脫人類衰老的詛咒,可以說是羽化成仙了,那怪物什麽的,對嚴公明而言,還有什麽可畏懼的?
“小友,你莫非是不願意嗎?”看到江尋一直不回答,嚴公明心裏已經有些不爽了,不過他還是耐着性子說道,“你是擔心我提供給你的千機丹價值不夠麽?這點你也大可以放心,我嚴家的千機丹是獨門秘方,且對煉制者道行要求極高,全世界也隻有我可以出手煉制。”
嚴公明說到這裏,拍了拍手掌,在他身後,一位随從便遞上了藥箱,嚴公明從中取出了一個玉質的丹瓶:“我這裏有一小瓶樣丹,江小友有興趣,可以看一看。”
江尋接過丹瓶來,把裏面的藥丸倒了出來,千機丹并不像是電視劇中常見的那種鹌鹑蛋大小的丹球,它隻有黃豆大小,一共三顆,呈現爲灰褐色。
江尋拿在手中看了看,開口道:“你這藥,怎麽有點像我之前買的狗糧。”
嚴公明:“”
把我煉制出來的千機丹,比作狗糧?
嚴公明額頭上跳出一根青筋,如果不是對江尋手中的内丹和血晶他實在太想得到,那他都想直接出手教訓江尋了。
“年輕人,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見識少,不識貨,說幾句可笑的話,我可以不跟你計較,但你不要再挑戰我的底線。
我提出的這筆交易,你到底接不接受?如果你願意接受,那我們算是交個朋友,以後你有什麽用得着方士協會的地方,我可以出手幫忙,隻收你友情價。”
嚴公明已經有點失去耐心了。
江尋微微沉吟道:“交易的話也不是不可以。”
嚴公明輕笑一聲:“你會慶幸今天的決定,随着你日後實力的提升,你會越來越明白,交好一個強大的方士有多重要。”
“有道理。”江尋摸了摸下巴,“所以這種千機丹,你那裏有多少斤?”
斤?
嚴公明愣了一下。
“怎麽了?”江尋不解,“你要是能給運來個百八十斤的話,我還是可以考慮的,你這表情,不會連十斤八斤的都沒有嗎?”
嚴公明的臉色陰沉了下來,丹藥都是論顆的,了不起論瓶,可是在江尋口中,丹藥可以一斤一斤的稱?
“你在耍我?”
“怎麽會?我的确想做這筆交易,隻不過我們家的小狗吃的太多,你要是隻拿個一斤兩斤,還不夠給肚子墊底的。”
聽到江尋這番話,大廳中已經有人忍不住笑了。
在場方士可不都嚴公明一邊的,有不少人跟李聖江走得更近。
至于張九君,他端起茶杯,靠喝茶來掩飾自己的笑意,他本來還想找機會提點江尋,擔心江尋應允了這筆交易,沒想到江尋反過來把嚴公明嘲諷了一頓。
不過,江尋這嘲諷太過了,這嚴公明可不是省油的燈,得罪了他當心他的報複,而且在這種情形下,江尋想要集齊那些材料就難了。
“姐姐。”在客廳一角,魚歸晚扯了扯魚冰淩的衣服,“爲什麽我覺得江尋哥哥好像在說我?”
魚冰淩聽到後,驚奇的看着魚歸晚,你居然聽得出來?
魚冰淩不禁問道:“你爲什麽這麽說?”
“因爲我們家沒養狗啊。”小姑娘似乎開竅了。
“emmmm既然你都想到這一層了,可以自信點,把‘好像’去掉。”
魚冰淩和魚歸晚的對話,雖然聲音不大,但以嚴公明的耳力,怎麽會聽不到?
此時他的心中,仿佛在醞釀一座火山,這邊江尋出言嘲諷,他帶的兩個妹子還在這裏插科打诨,完全沒把他當回事兒。
他冷聲說道:“年輕人解決了兩個怪物事件,覺得自己實力天下無敵了,說話也毫無顧忌,所以,你也不在意得罪誰,因爲不管是誰,你都不會放在眼裏了。”
江尋淡然道:“你說的沒錯,的确沒必要放在眼裏,這個世界上的人對我而言,如果是值得敬重的人傑,那我是放在心裏敬着的;如果是人渣敗類,那更不要放在眼裏了,不如放腳下踩着。”
這一世,江尋了解自己遇到的大多數人。
既然知道了對方的爲人,那麽對于一些人渣敗類,他根本懶得與之虛與委蛇。
受窩囊氣可不是江尋的風格,嚴公明既然想要把自己當傻子騙,那江尋就要當場報複回來。
“好!好得很!我本來看你非要去天沙海送死,想讓你把怪物血晶和内丹留下,爲國家做點貢獻,我也可以在你死後幫你照顧一下你的家人,沒想到,你卻想着要把我踩在腳下,真是可笑!
你大概還不明白,你能解決怪物,靠的是你的精神異能和觀察力,你找到了怪物的弱點和藏身位置而已,而跟人戰鬥的時候,你的那一套,都不再是優勢了。”
嚴公明說話間,手中出現了一塊陳舊的古銅陣盤。
方士雖然投入在功法上的時間有限,導緻自身實力不強,但很多時候,方士可以自己煉制一些法寶、符篆、陣盤傍身,而且這些東西的效果稀奇古怪,在它發揮功效之前,你根本預料不到它們的功能,打起來會吃大虧。
所以,方士是這個世界上很不好惹的一種人,尤其是通曉左道秘術的方士,更是如此。
嚴家的方士之術傳承了幾千年,救人的本事不多,害人的本事卻多得數不過來。
“因爲太夏是法制社會,我嚴家的很多手段已經收起多年了,但現在,我倒是可以拿出來試一試,讓你看一看真正的左道旁門!”嚴公明說着,輕輕後退一步。
“嚴公明,你幹什麽?你冷靜一點。”張九君站起身來,雖然他不喜歡嚴公明,而且嚴公明今天的做法也不怎麽光彩,但江尋今天在方士協會的地頭上,直接出言諷刺嚴公明,也實在有點過分張揚了。
這嚴公明可不是吃了虧卻忍氣吞聲的人:“張部長,此事與你無關,而且我心中有數,我不會殺了他,隻是給他一個終生難忘的教訓,年輕人太過張狂不是好事,我就免費給他上一課。”
嚴公明說着,陣盤已經啓動。
陣法,也屬于方士之術,嚴公明雖然在陣法方面造詣有限,但他珍藏了好幾塊上古陣盤,這都是嚴家留下的底蘊。
隻要有陣盤在手,嚴公明也算是一個陣法大師。
随着陣盤在嚴公明手中消失,周圍場景大變,張九君隻感覺自己的身體好像泡在了水銀裏,一舉一動,都需要克服巨大的阻力,他的行動頓時遲緩了許多。
而與此同時,嚴公明伸出手來,一把抓向了江尋的胸口!
這隻手,通體漆黑、幹瘦,指甲鋒銳如刀,這不是嚴公明的手,而是嚴家先祖煉制的鬼爪。
這條手臂,本屬于以爲修爲已臻化境的煉體高手,被嚴家先祖得到之後,用秘法祭煉、溫養多年,已經成了一件法寶。
鬼爪襲來,五根手指忽然分開,它們竟像是柔軟的面團一樣突然拉長,每一根手指,都暴漲到一米長。
而在手指的末端,指骨變尖變長,刺破指尖的血肉,最終變成了長達一尺多的銳利骨刺!
這五根白骨骨刺,對着江尋的胸口直接刺了下來!
這一刺要是刺中,江尋的兩邊肺葉,全部都要被刺穿,就算不死也會折掉大半條命!
“直接動手麽?其實是我最喜歡的,因爲你先動手我就不必負責任了。”
江尋話音剛落,眉心迸發出猩紅的光芒!
“咻!”
劍胚出鞘,它灌注了江尋強大的精神力,以超越音速數倍的可怕速度撕裂空氣。
刺耳的音爆聲,響徹大廳,這一刻,八仙桌上的茶杯齊齊爆碎!
黑色劍光爆發,因爲江尋強大精神力的指引,劍胚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内,準确的切割鬼爪的每一根手指。
“噗!噗!噗!”
隻是十分之一個眨眼的時間,鬼爪的五根骨刺手指,全部被劍胚切斷!
繼而劍胚圍繞鬼爪手臂一圈,連同整個鬼手都被切掉了!
可是鬼爪雖然被江尋的劍胚切碎,但那些被切落的尖銳指節,依舊在慣性的作用下飛向江尋。
這樣的速度加持之下,一樣能刺穿江尋的身體。
眼看着指節襲來,江尋隻是在自己身前輕輕一揮手,獨立空間浮現,所有的殘指斷骨,都飛入了獨立空間中,直接消失不見!
到全部骨節消失,江尋的手也剛剛落下,而自始至終,他都沒有移動一步。
他看着嚴公明,笑着說道:“你搞錯了一點,我處理怪物事件,的确要尋找分析怪物得弱點和能力,但我其實不喜歡這麽做,我更想簡單明了的正面硬鋼。
所以相比對付怪物,跟人打才是我最喜歡的,因爲要省事兒多了。”